第67章 番外13(第2页)
“阎少安,我不是喜欢你。”
他很认真的,清清楚楚的说道,“我是爱你。一见钟情。还以为总算会有个好结果,却没想到,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宋安喜以为纪千泽大概是要红了眼眶了,却没有。
纪千泽说这些话时,平静的像是在说最普通的天气。
他还没说完。
“……刚才我听见,宋安喜说爱是一种信仰。说我和你除了爱以外,还有更大的信仰和理想。其实她说的不全对。我承认,爱于我来说,的确是信仰。并且,还是和我的理想并肩等重的信仰。
“阎少安,就算给我一个坚持信仰的机会,你真的,从始至终,都未把我放在心上吗?”
阎少安深深看了一眼纪千泽,像在看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是一种倦怠的,不屑的,不再在意的,轻蔑的眼神。
那种眼神让旁观者宋安喜有了极其不祥的预感。
果然,她听见了阎少安给出的,足以让纪千泽彻底死心的回答:
“如果你不是恩鸿轩的皇帝,如果你当初没有救过我的性命,如果不是你和袁朗的关系,你以为,我凭什么对你忍耐这么久?纪千泽,你快去照照镜子吧。你是一个男人,我也是。你的喜欢除了让我觉得恶心以外,我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
宋安喜把纪千泽从毒舌阎少安身边拉走的时候,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的手在24℃的正常环境温度下,也能冰冰凉凉的。就像从身体内部冷到了最外边每一寸皮肤。
宋安喜心想,这帮来“帮”她的同志们,袁朗时和她做了最后诀别,当时她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到深爱自己的男人;
然后是纪千泽过来,带了一张跟她没关系的解药药方,顺带亲了阎少安一口,结果让这个时空的阎少安恼了他好几天,另一个时空的阎家“大少”则将偷亲之事说成是被狗啃,狠狠羞辱了纪庸医一番,可谓得不偿失;
再然后是秦万里,屁颠屁颠过来就是为了告诉她,她该摒弃前嫌,尽全力完成此次穿越的终极任务,当个伪圣母(去他丫的!);
接着就是李哈里,这哥们儿还好,救她于投海自尽之前,给了她一盒解药,还告诉她一定要帮忙促成与王小凉的好事——嘿嘿,这是可以办到的,至少李哈里跟王小凉人都还不错;
下一位就变成了王小凉。这位,给她一副眼镜,帮着圆了谎言,解决了诸位疑神疑鬼的专业人士对她的怀疑,最后就如她所说那样,因为圆谎的话是宋安喜编的,而成全了袁朗对自己脑子里多出来记忆的解释,因此才被袁朗错误认定,与他前世有约的人是秦萝而不是她。于是乎,就顺理成章变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精彩实例。
再然后,就轮到阎家“大少”了。
未曾想到,这位仁兄拒绝人真有一套,几句话,一个局,捎带着让她在不知情之下当了一回临时演员,就成功让纪千泽哀莫大于心死。
看着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宋安喜除了感叹世事无常以外,说不出其他的话了。
此时,靠着街道边上的一堵墙,茫然的坐在街边台阶上,呆呆看着没有丝毫动人景致的街对面的纪千泽,虽然没有流泪的迹象,却像足了一个无助的孩子,就那样直直的看着前方。
宋安喜已经放开了握住纪千泽的手。
不过,交握时纪庸医手心的冰凉在她手里残留了几分,即使到现在,她也似乎能清晰感觉到那种刺骨的寒冷。
一种来自纪庸医心底的冷冽。
中国城人烟稀少,有巡街的机器警察路过,在远远扫描到他们两个属于人类身体后,就不再注意他们了。所以,他们才能在大街上毫无形象的坐在台阶上,靠着墙体,悲伤;或者看着某人悲伤。
过了不知多久,纪千泽转过头来看宋安喜说:“我想死。”
“别!死太痛苦啦,还是活下去吧。活下去才会有希望。”
宋安喜吓了一跳,却也反映迅速的接道。
想了想,宋安喜又把给了阎少安的药拿了一颗递给纪千泽。
“吃下去感觉会好点。”她说。
纪千泽很听话,把药一下就吞下去了。几秒钟后,他的眼里褪去了些许能叫做绝望的神采,然后他说:“我想死。”
宋安喜刚想怒斥,就听见纪千泽说完了下一句:“咱去喝酒吧,咱俩醉死好了。反正,你和我一样,失恋。”
宋安喜无话可说,因为纪千泽一语戳中她最不想面对的事实,能让她痛到想去死掉的事实。
中国城是宋安喜穿越过来最为熟悉的一座超级大城市,所以九分钟后,她就成功领着纪千泽穿过街道,走过小巷,找着了一处小酒馆。
名字很绰约,很眼熟,很有穿越风:兰桂坊。
买酒喝要一杯杯先给钱,宋安喜和纪千泽都没有。但是宋安喜对这儿每一个地方都很熟,自然知道打工换酒钱的这样一个换酒喝的方法。
只是这里不比人界,洗个碗下个厨扫扫地就能算打工了。这里几乎一切机械化,那些杂事自然用不了脆弱又低效的人工劳动。不过宋安喜有招。
她跟机器人老板借了扩音器等音响设备,让一服务生机器人搬来录音装置,然后跳上台去,掌着麦克风,学着刘欢的气势,吼了一曲**气回肠的《好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