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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两人一狗也想杀我(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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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的!

剑圣大人会好好奖励你一顿胖揍。

这份奖励会让你深刻意识到,金章骑士和史诗骑士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別头脑一热就兴冲衝去挑战史诗位阶的强者,那是找死。

如果你在这顿胖揍中表现不错,那她就会给你定製一枚专属徽章,赋予你一项特权:

[每年可以找她一次,挨上一顿胖揍。]

而这枚挨揍”徽章並不是永久的,如果哪一次揍你让她很失望,觉得你一年来毫无进步,她便会收回徽章,再也不会看你一眼。

对於这位以史诗之身斩杀过不止一位传奇强者的无冕之传奇”来说,高阶之所以被她青睞,是因为高阶具备晋升史诗的可能。

一个无法晋升史诗的高阶,根本没啥大用。

我撒泡尿的时间,就能宰上十个八个高阶。

这句略显粗鄙之语,是莲剑圣白夜大人的原话,数百年来,没有一个高阶强者敢出言反驳。

“白夜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挨你一顿胖揍。”

马洛抚摸著冰凉的秘银徽章,似是感嘆,又似是期待。

而在他心底,还有另一个莫名其妙又大胆疯狂的想法:

揍白夜那疯女人一顿!

马洛去年冬天第一次去绿湾城冒险者公会后,第一眼看到白夜鼓动人们越阶战斗的那几句话就非常不喜欢:

【只敢与同阶生物战斗之人,不配被称作冒险者。】

【我白夜,侍从阶时,斩杀过六位铜盔骑士。晋升铜盔当日,杀银座骑士。晋银座,杀金章,升金章,杀史诗,成就史诗,一剑杀传奇。】

【我不是传奇,但剑锋所指,史诗俯首,传奇致礼。】

確实让人热血沸腾,可她是亿万人中才有一个的天才中的天才。

普通人甚至普通天才如果效仿,一次成功的越阶作战之后,至少是十次百次的失败,几十具上百具失败者的腐烂骸骨。

或许白夜並不在意,或许在她看来,高阶强者都没啥大用,那高阶以下,更是螻蚁。

所以,如果有那么一天,马洛很想问问白夜,是否想过她那煽动人心的话语让多少人早早死去。

超凡之路本就艰难,一步不稳,便前路断绝,鼓励大家踏踏实实、稳步提升就不好吗?

“但別说揍白夜一顿,就是距离被她揍一顿,也还早著呢。”

一阶铜盔骑士兼魔法学徒马洛不再多想,把几枚徽章都塞回抽屉里。

狂妄空想和目光短浅,都有害当下。

当下,他还是去杀个人吧。

猎物已经出现。

二阶黑暗骑士,索玛多。

马洛捻熄油灯,同时也闭上了眼睛。

绿湾城东北方向,约二十公里之外。

即便超过晚上9点钟,利亚尔镇的酒馆也依旧热闹,这並不是因为节日或婚礼什么的,而是天天这样。

利亚尔是个人口超过500人的大镇子,因为临近两条贯穿鹰翼省南北的大道,又盛產品质不错的蜂蜜,来镇子上过夜的商队、冒险者、赶路者很多,几乎每天都有几十上百人。

再加上本镇上的固定顾客,除了新年之夜,三个酒馆很少有客人稀落的时候。

其中,两个银幣”酒馆,是蜂蜜”爵士埃斯特老爷的產业,最宽气派、占地位置也最好0

当一个冒险者打扮的矮壮男人走进酒馆前院时,大门旁边的狗窝里,一条体格有点几过分健壮的大黄狗突然睁开眼睛,抬起了脑袋。

一缕意识在它身上降临。

之后,它用大眼睛的余光,悄悄注视著矮壮男人进了酒馆,然后又慢慢趴下,盯著酒馆大堂的木门。

在大黄狗身后,狗窝角落里瑟缩挤著一条小了两圈的黄狗,这位原住民紧闭狗嘴,拢著爪子,一声呜咽都不敢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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