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柳白分出一半炎龙之力女儿前往d市(第3页)
聪明的人只会跟聪明人打交道。
巴胖子太蠢了。
甚至杨思白不是瞧不起他,日后出点什么意外,他爸爸人没了。
恐怕巴王集团会被其它股东吃干抹净,敲骨吸髓。
温室里长大的巴盛。
怎么可能是那帮人的对手。
只是一个在爸爸庇佑下,还没有学会飞的雏鸟而已。
同样因为真诚,所以只能和巴胖子当同学,当朋友。
夏婷婷虽然是她闺蜜。
却知道对方很爱慕虚荣,为了获得更多同学的关注才和她做闺蜜。
只有这样才能每次让学校的男生討论自己时。
顺便注意到她。
为什么心情不好的时候,电话一定是打给巴胖子。
不是夏婷婷住院,而是除了傻傻耿直的巴胖子,实在没有什么朋友可言。
“d市那边很危险,你是你们家唯一独苗,出了什么事我可担不起责任。”
杨思白依然拒绝道。
巴盛急了:“就是太危险,所以我才要保护你。
你就让我跟著去嘛。”
两人说来说去。
最终在巴盛死皮赖脸下,杨思白还是同意了。
这事让司机听到后。
察觉饭碗可能会不保,赶紧悄悄打个电话给老板。
……
海边豪华庄园。
主臥里传来巴豆的吼声: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臭小子是当舔狗当上癮了,还为她放弃学业,跟人家去d市散散心?”
“让我別生气,我太生气了。
怎么就生了个不孝子孙,告诉他马上回来。
立刻,马上。”
“什么?你说我不答应,臭小子要跳海淹死自己?”
“你告诉他……爸同意了!”
电话掛断。
一头捲毛的巴豆此时躺在床上睡意全无。
嘴里骂道:“妈的,也不知道臭小子跟谁学的招,太不是个男人。
怎么能跟他老子一样,从小当舔狗。”
以前小时候他没钱,穷哈哈的饭都吃不起,喜欢一个富家千金。
当了好几年舔狗。
最后还在同学聚会上,被富家千金当场羞辱,让他彻底没了面子。
於是他发誓,一定要当老板,把富家千金家里的公司干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