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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柳白分出一半炎龙之力女儿前往d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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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人只会跟聪明人打交道。

巴胖子太蠢了。

甚至杨思白不是瞧不起他,日后出点什么意外,他爸爸人没了。

恐怕巴王集团会被其它股东吃干抹净,敲骨吸髓。

温室里长大的巴盛。

怎么可能是那帮人的对手。

只是一个在爸爸庇佑下,还没有学会飞的雏鸟而已。

同样因为真诚,所以只能和巴胖子当同学,当朋友。

夏婷婷虽然是她闺蜜。

却知道对方很爱慕虚荣,为了获得更多同学的关注才和她做闺蜜。

只有这样才能每次让学校的男生討论自己时。

顺便注意到她。

为什么心情不好的时候,电话一定是打给巴胖子。

不是夏婷婷住院,而是除了傻傻耿直的巴胖子,实在没有什么朋友可言。

“d市那边很危险,你是你们家唯一独苗,出了什么事我可担不起责任。”

杨思白依然拒绝道。

巴盛急了:“就是太危险,所以我才要保护你。

你就让我跟著去嘛。”

两人说来说去。

最终在巴盛死皮赖脸下,杨思白还是同意了。

这事让司机听到后。

察觉饭碗可能会不保,赶紧悄悄打个电话给老板。

……

海边豪华庄园。

主臥里传来巴豆的吼声: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臭小子是当舔狗当上癮了,还为她放弃学业,跟人家去d市散散心?”

“让我別生气,我太生气了。

怎么就生了个不孝子孙,告诉他马上回来。

立刻,马上。”

“什么?你说我不答应,臭小子要跳海淹死自己?”

“你告诉他……爸同意了!”

电话掛断。

一头捲毛的巴豆此时躺在床上睡意全无。

嘴里骂道:“妈的,也不知道臭小子跟谁学的招,太不是个男人。

怎么能跟他老子一样,从小当舔狗。”

以前小时候他没钱,穷哈哈的饭都吃不起,喜欢一个富家千金。

当了好几年舔狗。

最后还在同学聚会上,被富家千金当场羞辱,让他彻底没了面子。

於是他发誓,一定要当老板,把富家千金家里的公司干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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