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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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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司铎不想吃早餐。他摇摇头,转身走到窗边,队长则忙着在书桌上找东西。

“我不介意来一块煎饼。”队长说着,一边翻看桌上的文件。

“肯特郡找不到更好的了,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斯坦纳威先生想喝杯茶。”

她进了厨房。

“所以你不知道她姓罗宾逊?”队长抬头说道。

“皮茨太太老是称她‘小姐’。何况你看她像姓罗宾逊吗?”

队长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罗宾逊,因此搁下了这个话题。

提司铎立刻又说道:“如果不需要我的话,我想到花园走走。这里——这里太闷了。”

“好吧。别忘了我还需要车子回西欧佛去。”

“我告诉过你,那是一时冲动。何况现在我也不可能偷了车逃之夭夭。”

不笨嘛,队长心想。脾气也不小。无论如何,此人不是草包。

书桌上散置着几本杂志、报纸、半包硬盒香烟、几片拼图、磨指甲刀、指甲油、几块丝布,和一堆零碎杂物,事实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记事纸。唯一的文件类就是当地商号的账单,而且大都是已付款的收据。就算这女人不爱整洁又没有条理,至少她有谨慎的性格。那些收据或许又皱又破,而且要找时不容易找到,但至少没给扔掉。

早晨的静谧,皮茨太太在厨房里生气勃勃的冲茶声,加上对热煎饼的期待,把队长抚慰得十分舒坦。他开始一边搜查书桌,一边纵情于他的一项习性。他吹起口哨。队长的口哨缓慢、圆柔而甜美,不过口哨依然是口哨。他颤声吹着《偶尔对我歌唱》,还不忘加上装饰音,这样的表演使他的潜意识得到满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邮报》给他看,上面说吹口哨是心灵空虚的象征。此举并没有治好他。

骤然间,这一刻的乐声被打断了。毫无预警地,起居室半开的门上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嗒——咚咚嗒嗒!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原来你躲在这里!”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说着,拉成好几个音节。他站在原地瞪着队长瞧,开心地咧着嘴笑,“我还以为你是克莉丝!什么风把警察给吹来了?遭小偷了吗?”

“不,没有小偷。”队长试着整理一下思绪。

“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开了什么狂欢派对!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实上是——”

“她到底在哪里?”他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对着楼上大叫。“唷——呵!克莉丝。快下来,你这家伙!还躲!”转向队长,“已经躲了快三个礼拜。大概被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我猜。他们迟早都会神经过敏。可是上一部那么成功,大伙当然把她当做摇钱树了。”他故作严肃地哼起一段《偶尔对我歌唱》,“所以我才会以为你是克莉丝,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还真不错。”

“她——的歌?”随即,队长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道曙光。

“对,她的歌。还会是谁的?你该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是吗,老兄?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当然。不过算不上什么。这还是她的歌。也许她还不够完美!呃?这不是一首好歌吗?”

“我说不上来。”如果这人不聒噪的话,他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

“你大概还没看过《铁栏杆》吧?”

“没有,应该没有。”

“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许等你听到克莉丝在电影里唱那首歌,你已经厌烦到想作呕。这对电影并不公平。对于作曲者那种人倒还好,对电影却很残酷,残酷得要命。应该要有某种协定之类的。嘿,克莉丝!我费尽心力找她,她却不在这里?”他变得一脸颓丧,像个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进来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进来发现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扰一下,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杰·哈默。出生证明上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许也吹过这首歌——”

“哈默先生。请问住在这里——从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她是电影明星吗?”

“她是电影明星吗?”缓缓升起的讶异暂时止住哈默先生的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搞错了什么,“等等,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

“这里住的小姐叫克莉丝没错。不过——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显然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子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这笑话不错。我老嫌她没有想象力,编不出即兴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

“呃,不,不大相信。”

“我刚才不是说了!谁叫她把我看做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掀她的底。她或许会把我塞进冷冻柜一整天,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队长说道。他下巴一松,掉了下来,完全无法控制。

“克莉丝汀·克雷!”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浑然忘了手上那盘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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