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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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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觉得事情不大对劲,我不想被卷入其中。”

“这未免太不寻常了吧?我是说,你居然能够在大家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识到有犯罪。”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听说克莉丝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丝游泳的技术好得像条鱼。我也知道我整个晚上都在外面。而且那个警察用一种‘你是谁,你来这里做什么’的表情看着我。”

“但是那个警察当时还不知道这件溺毙案除了意外还另有文章。他没有理由用那种表情看你。”

接着他决定还是先把哈默向警方撒谎的事搁在一边。

“还有,你怎么知道该去哪里找克雷小姐?我知道她的隐居处是保密的。”

“对,她不声不响就跑掉了,给大家各种借口避不见面,包括我在内,老实说。她累了,也对她最后一部电影后来的结果不大高兴。我是说拍摄的时候,因为还没发片。孔恩不懂得该怎么拍她。他有点敬畏她,同时也怕她找人把他换掉。你知道的,如果他学学从前老乔·麦尔斯在美国的方式,叫她‘孩子’和‘巧克力’,她会笑得很开心,像个黑奴一样为他卖力工作。但是孔恩老爱装模作样,放不下‘大导演’那种身段,所以他们没能处得很好。因此她受够了,累了,大家建议她到不同的地方去度假,她好像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直到有一天,大家起床之后就发现她不见了。邦朵——她的管家——也说她不知道她在哪里,但她没有要求代转信件,而且会在一个月之内回来,所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好担心的。就这样,大约两个星期没有人有她的消息,然后上星期二我遇到玛塔·哈洛德,在利比·西门斯家里的一场雪利酒派对上——她将参与演出他的新戏——她告诉我,她星期六在贝克街一家店里撞见克莉丝在买巧克力——克莉丝在拍片空档总是忍不住巧克力的**!——而且她跟克莉丝磨了半天,想问出她躲在什么地方。不过克莉丝什么也没透露。至少她认为她没有。她说:‘也许我永远都不回去了。你知道,那个罗马人用自己的双手种蔬菜,为收获的成果着迷,所以就永远持续下去了。昨天我帮忙采收今年第一批运往科芬园市场出售的樱桃,相信我,得奥斯卡奖和这个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哈默低声笑着:“我懂她的话。”他深情地说道,“于是,我从西门斯家直奔科芬园,查出那些樱桃是从哪里来的。那是一个叫做禽鸟绿地那里的一座果园。于是星期三一大早,在下就动身到禽鸟绿地去。地方不大好找,不过三点左右还是给我找到了。接下来我必须找出那座果园,还有星期五在那里工作的人。我期待着会直接问到克莉丝,但是好像没有人认识她。他们说星期五大清早在摘樱桃的时候,有一位女士开车经过,她停下来看,接着问她能不能帮着一起摘。拥有那座果园的老家伙说,要付钱的帮手他们用不着,不过如果她要自得其乐的话那就悉听尊便。‘她摘得很好,’他说,‘下次再来的话愿意付钱给她。’然后他的孙子说他看见过那位女士——或者说他认为他看见过——最近有天在利得斯通的邮局——六英里外的地方。所以我到了利得斯通,但那位邮局职员‘回家喝茶’去了,所以我只得等到她回来。她说那位发了‘一大堆电报’的女士——好像克莉丝发的电报多到他们一辈子都没看过——住在梅德利。于是我又乘着将暗的天色出发去找往梅德利的路,到最后睡在路上。不管我是不是露宿,我的调查工作比你今天早上的好多了,格兰特探长!”

格兰特愉快地露齿一笑:“是吗?我就快做完了。”他起身要走,“当时你车里应该有一件大衣吧?”

“不错。”

“那是什么材料的大衣?”

“褐色斜纹软呢。怎么了?”

“现在在这里吗?”

“当然。”他转身走到嵌在会客室通往卧房走道上的衣柜,把拉门拉开,“仔细检查我所有的衣服吧。如果你能找到那颗扣子,那你就比我聪明。”

“什么扣子?”格兰特问道,回应的速度快得不由自主。

“总是有一颗什么扣子,不是吗?”哈默说道,一对脂粉褐色的小眼在懒散的眼皮下机警地转着,带着自信的笑意直视格兰特的双眼。

格兰特在衣柜里没有什么发现。他动身离去,不知道杰森·哈默的说法有多少可信度,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找不到他的把柄”。如此一来,警方的希望就落在提司铎身上了。

现在当他在这凉爽明晰的早晨,把车子停靠在路边时,他回想起昨天看到的杰森衣物,心中不由得露出微笑。杰森的衣服可不是来自史泰西与布列克的店里。他一边揣想着,一边推开店门,展现在他眼前的是阴暗、狭小、寒酸的内部陈设,此时他几乎可以听见杰森的嘲笑声。英国人!他们把一个生意经营了150年,却只能经营成这副光景。创店之初的柜台也许还沿用至今,至于灯光更绝对不曾改换。不过格兰特觉得十分窝心。这就是他熟悉而热爱的英国。流行会改变,王朝会衰落,寂静街道上的马蹄声会变成千万辆计程车的喇叭声,但史泰西与布列克仍然秉持一贯的从容与干练,为从容与干练的绅士们量身制衣。

现在店里已经没有史泰西或布列克,而是屈姆利先生——斯蒂芬·屈姆利先生(而不是那些罗伯特先生或托马斯先生)。他一见到格兰特探长进门,立刻全心听任探长的差遣。是,他们曾经为罗伯特·提司铎先生制作衣服。是的,那些衣服之中包括一件搭配晚礼服的深色大衣。不,这绝对不是那件大衣上所使用的纽扣。他们不曾将那种纽扣放在他们缝制过的任何大衣上。他们没有习惯用那种等级的纽扣。如果探长可以原谅屈姆利先生这么说的话,那颗纽扣,根据他个人的看法,是非常不入流的,不论何种等级的裁缝师都不屑采用。如果这颗纽扣是外国货,老实说,他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也许是美国来的,嗯?”格兰特表示看法。

也许。虽然嘴里这么说,但看在屈姆利先生的眼里,这颗纽扣十足就是美国来的。不,他当然没有理由作出这种推论,纯粹是出于直觉,也许并不正确。他希望探长不要把他的看法放在心上。他也希望提司铎没有嫌疑。的确是一个让人很有好感的年轻人。文法学校——尤其是那几间历史较久的文法学校——出身的青年品格都很高尚,通常比那些二流的公立学校要优秀。具备文法学校传统的家庭——世世代代就读于同一所学校——都有一种乡居武士的恒久性格,这是只有一些优秀的公立学校才比得上的。

格兰特的看法是,提司铎这个年轻人根本谈不上乡居武土的恒久性格,但他忍着不去和对方争论,只是要屈姆利先生放心,据他所知,提司铎到现在为止还不至于有什么麻烦。

屈姆利先生听了很高兴。他已经渐渐衰老,而他对时下年轻一代的信心经常受到打击。也许每一代都会认为成长中的下一代缺乏行为和精神上应有的价值标准,但在他看来……啊,反正,他老了,年轻人的悲剧加诸他心里的沉重感更甚于从前。这个星期一早晨对他来说是个黑暗的早晨,全然黑暗的早晨,因为想到所有的和克莉丝汀·克雷有关的光明灿烂,都在此刻化为尘土。可能要经过好几年,甚至好几代(屈姆利先生的思维模式是以代为单位的:这是经营一家有150十年历史老店的结果),像她这样的明星才会重现人间。她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探长不这么认为吗?很惊人的特质。据说她的家世不好,但她一定有很好的教养。像克莉丝汀·克雷这种人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迸出来的,就是不可能。上帝一定有他的用意。他自认不是所谓的影迷,但他从未错过克雷小姐的任何一部电影,自从他的侄女带他去看了她第一部剧情片之后。当时他完全忘了他是在电影院里。他喜悦得浑然忘我。如果这种新发明的媒体能够生产出如此具有张力和内涵的东西,人们确实无须再惋惜失去了伯恩哈特和杜丝。

格兰特走出店门回到街上,惊异着克莉丝汀·克雷的才华居然如此广受推崇。看来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都在高德斯墓园的那幢建筑物里。对一个从诺丁汉出身的花边女工来说,那里真是奇怪的归宿。对一位世界级的偶像来说,也不寻常。“他们把她放在焚化炉里,好像她是——”噢,不,他不该想到这些。太可恶了。为什么可恶?他不知道。大概是因为那里是偏僻郊区吧,他想。其实也有道理。也许比较不令人难过。但是像克雷这种曾以万丈光芒划过世间的人物,理应享有一座百尺高的火葬台。一种壮观的东西。一场维京人式的葬礼。而不是郊区的焚化炉。噢,我的天,如果不是多愁善感的话,就是他变得软弱了。他发动车子,开进车流之中。

关于参加克雷的丧礼,昨天他改变了主意。提司铎证词的部分在正常的查证中,他不认为有什么必要去参加一个他本来就可以避免的哀戚场面。但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有多庆幸不用参加这场丧礼,但是(身为格兰特)随即又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去。是否因为他的潜意识希望能置身事外,所以影响了他的决定。他的结论是并非如此。他目前没有必要去研究克莉丝汀一些不知名朋友的心理状态。在玛塔家他已经见识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但从中获益并不多。那帮人固执地不肯松口。当时吉米又开始高谈阔论,希望他们会随着笛声起舞。但玛塔坚拒继续谈论克莉丝汀的事,即使他们多次回到这个话题,却无法持续下去,连吉米的如簧之舌也起不了作用。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莉蒂雅看了大家的掌纹,当命盘不在手边的时候,手相一直是她的辅助工具(她对格兰特的个性做了堪称锐利的解读,而且警告他在不久的将来会作出一项错误的决定,“这种说法对谁都不太会出差错”,这是他当时的反应),直到半夜一点钟,女主人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们像赶羊似的赶到大门口去。格兰特多逗留了一阵,说也奇怪,并不是因为他有话要问她(从当晚的对话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反倒是她有一堆问题急着要问他。苏格兰场是否加入侦办克莉丝汀命案?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发现什么了?可疑的地方在哪里?

格兰特说,是的,他们是加入了调查(这部分已无须再隐瞒),不过到目前仅止于怀疑阶段。她秀气地啜泣一阵,没有太弄糊了她脸上的睫毛膏,并简短地诉说她如何欣赏克莉丝汀身为艺人和女性的风范:“非常了不起的人。一定要有非凡的特质才能克服她先天的缺点。”她一一道出那些缺点。

之后,格兰特告辞,走进温暖的夜色之中,为人性叹了一口气——然后为这口气耸了耸肩。

但即使是人性,偶尔也还有一些平光面。格兰特慢慢走近街边,突然间站住,他棕色的脸上浮现出喜悦和欢迎之意。

“早安!”他对一个灰色的小身影呼叫道。

“嗨,早安,格兰特先生。”爱瑞卡说道,穿越人行道向他走过来。她给了他一个简单的浅笑,但似乎很高兴见到他,像男学童般的故作正经也掩饰不了。他注意到她穿的是“进城”的衣服,不过比她在乡下穿的衣服改进不了多少,很干净,那是当然,但是似乎很少穿的样子;而且她身上的那件灰色套装,尽管无疑称得上“好”,却显得邋里邋遢。她头上的帽子是搭配衣服的,但配起来同样也是邋里邋遢。

“我不知道你会待在城里。”

“我不会。我是来做齿桥的。”

“齿桥?”

“但是他们好像没有现成的。还要先量个半天。我改天还得再来。他今天做的只是把一大堆黏土放在我嘴里而已。”

“噢,看牙医。我明白了。我以为只有老女人才需要做齿桥。”

“他上次放在我嘴里的蠢东西黏不牢。我总要在太妃糖里面把它一块一块捡出来。去年冬天‘飞翔’在一个立柱跳栏边摔倒,害我掉了好几颗臼齿。整张脸肿得像一棵芜菁一样。所以要做齿桥,牙医是这么说的。”

“名不副实吧,叫做飞翔。”

“某一方面来说是这样。不过其他方面可就说不准了。他们捉到它的时候,它几乎已经跑到肯特郡的另一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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