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出行购物篇(第2页)
唐朝人骑马不分男女,就跟我们现在的司机不分男女一样。“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那么时尚、那么爱漂亮的贵妇虢国夫人出门都骑马,可见这在当时的确是一种风尚。
骑马本来不是咱们大汉民族的风尚,汉武帝那会儿从西域引进了天马,虽然也看作宝贝似的,但那都是用来打仗的。真把这宝贝当作出行的工具,那还真有点儿舍不得。
说起来,这风气都是南北朝那会儿的北方游牧民族带来的。他们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对于马的热爱更是与生俱来的。
唐太宗就特别爱马,喜欢收集好马,最著名的就是“昭陵六骏”,都是他骑过的宝马。在他生前,这些马陪过他;他死后,他要这些马陪着他。所以就找人做了这六匹马的浮雕立在自己的陵墓旁边,可见他有多么爱马了。
这世上的事儿历来都是上行下效的,皇帝都那么爱马,当官的不跟着学吗?所以在唐朝,无论是出门上班,还是逛街访友,能骑着匹高头大马那就是相当拉风的事情啦。
但这并不是说,在唐朝,所有的人都是有马可骑的。骑马在很大程度上那是一种身份与财力的象征,这就跟咱们现在也不是人人都能开宝马一样。在唐朝,假如你就是个普通百姓,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够维持个生活,但还想要代步工具的话,驴和骡子也是可以替代的。
我知道可能你老婆觉得驴和骡子不好看,有失她大唐美女的儿,怎么办?你那么爱老婆,不行就给她雇顶轿子吧?
那你可就要辛苦了,真不知道你要花多少的时间,才能在唐朝到一顶轿子来,因为唐朝人基本上是不用这种交通工具的。
但是,唐朝有牛车啊。
除了马以外,牛车倒是唐朝标准的妇女出行工具。除此以外,上流社会流行一种特别舒服的肩舆,中间有个好像椅子一样的坐具,两根木棍儿撑起来,由两个人肩挑着,很像咱们现在常见的滑竿儿不过,在唐朝那会儿,肩舆多半儿都是给年老体弱的人准备的,就年轻人要坐,也是那些身份高贵的美女,一般的老百姓很少有人用。
但如果你真的爱你老婆爱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你就大胆用,反正自己的老婆自己爱,管他别人说什么。
第十八节唐朝也有大市场
一切就绪,现在我们就要去逛长安城的花花世界啦。老是在电视上看到长安城里店铺林立、美女如云的街景,尤其是晚上那一片灯火通明的璀璨,看起来其热闹的程度真是一点儿也不比今天的城市差。
不过我要再次提醒你,电视剧里的东西千万信不得真。
如果你真的去了大唐,你才会发现,街道上哪儿有什么美女,哪儿有什么商铺,就连个烧饼摊子都找不着,更别说那晚上的繁华了。你敢大晚上的在长安城里逛一圈,小心被当作坏人给抓起来。
难道长安城一夜之间萧条了?还是传说中的繁华全都是假的?
怎么会是假的呢?我怎么可能会带你看一个假的长安城呢?只不过,长安城的商业区与住宅区并不在一起,这叫作“坊市制度”。从汉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最大的城市汉长安开始,城市布局上就一直实行着这个制度,居民住的地方和买东西的市场严格区分开来。住的地方叫作“坊”,买东西的地方叫作“市”。市分一东一西,你看,我现在给你说“买东西”的这个概念,最早就是从这东、西二市来的。
唐朝的东市在整座城市的中轴线朱雀大街以东,离兴庆宫和大明宫都不算特别远。那附近住的都是达官贵人,出售的商品也主要是服务于这些有钱有权的人家,至于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还是去西市吧。西市的周围,住的都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那儿才是老百姓的超级大市场。
现在,我就带你去逛逛向往已久的大唐西市吧。
别怕没有钱,我家就是开印钞厂的
临出门以前,我又想起了一件事。那个谁,你就知道逛街,钱你准备足了吗?
你肯定一脸懵,带什么钱呢?当然是麻钱。唐朝的通行货币是麻钱,对,就是外圆内方的那种,俗称铜钱。
中国最早的铜钱不是唐朝才有的,早在秦始皇还没有统一六国以前,秦国就已经在使用这种外圆内方的铜钱了。那时候叫“半两钱”,重量为十二铢,正好是半两(一两是二十四铢),所以就叫“半两钱”。后来秦始皇统一了六国以后,把其他国家的货币全都废除了,就用了秦国的这种外圆内方的半两钱。
到了汉朝建立初年,朝廷对货币进行改革,重新设计了一种货币叫五铢钱,这种钱币占领了中国的货币市场整整七百多年,直到唐朝时期,才被另一种新型货币代替了,就是非常有名的“开元通宝”。
开元通宝真正使用的时间是从唐高祖的武德四年开始的,也就是公元621年,之后一直稳居大唐货币市场第一位。安史之乱之后,朝廷还发行过一种叫“乾元重宝”的货币,不过昙花一现,丝毫没有开元通宝在整个大唐金融货币界的地位。所以,在唐朝逛街,口袋装些开元通宝还是很有必要的。你说什么?带银子不是更好吗?唐虽然金银的确很值钱,但却不是流通货币,就好像咱们现在不能拿一块银子去超市买大米是一样的。
如果金银不能用,那这大唐的货币类型也未免太单一了,假如买个房子置块地的,得背多少篓铜钱才够用呢?
所以你如果想要做个合格的大唐人,还得学会使用并生产唐朝另一种货币,那就是绢帛。
在唐朝,用绢帛来作为货币使用,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元73年,也就是开元二十年,有一条法律规定说:“绫、罗、绢、布、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见钱(现钱的意思),深非理。自今以后,与钱货兼用,违者罪之。”这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像绫、罗、绢、布这些全都可以和钱一块儿来使用,如果听说哪个商家说他只要现钱不要绢帛的,那是要吃官司的。
为了维护绢帛在钱币界的地位,到了公元734年,又有一条新的法律说:“货物兼通,将以利用。而布帛为本,钱刀是末,贱本贵末,为弊则深,法教之间,宜有变革。自今以后,所有住宅、口马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绵等,其市价一千以上,亦令钱兼用,违者科罪。”这条法律在确定了绢帛合法性的同时,也规定了绢帛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在大宗买卖上的,并且可以和货币同时用。尤其指出,绢帛的价值是在铜钱之上的。
我觉得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买房子置地,如果要拿麻钱支付话,那用的钱币估计要堆成座小山了,而质地很好的绢丝就不会占用那么大的地方。但如果说你只想买个胡饼,那麻钱就足以应付得了啦。若非要改用绢帛来支付,那么请问你准备给人家老板撕多大一条绢呢?一寸?十公分?你是让他拿回去当墩布条儿来用吗?
何况绢帛被你撕成了那么细小的条儿,基本就是废布一块儿了,估计一个铜钱都不值。因为唐朝绢帛的使用那也是有规定的,如果长度和宽度不能达到标准,那就是一块没有用的碎布头。但如果是整匹上好的绢帛,尺寸又合规矩,一定能值大价钱。所以在唐朝,娶个心灵手巧会织布的老婆可不得了,那就等于是你们家开了一间印钞厂啊。
唐朝人的超级大市场——大唐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