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风力未成(第2页)
让人欣慰的是,张说也没有搭理他。
《全唐诗》王泠然存诗仅四首,按我的口味,都很平常,跟彩虹屁中的“工文诗赋”好像不太匹配。王泠然的《寒食篇》末句云:“纵使遨游今日罢,明朝尚自有清明。”大有“没有玩够不要怕,周五之后是周六”的亲切感,让人印象深刻。
下面这句话也许会让李白的粉丝不适:李白跟王泠然有同样的毛病。
实际上,那时候的年轻人普遍都有这样的毛病,甚至可以说,全世界的年轻人都有类似的毛病,谓之“狂”,谓之“骄傲”,谓之“天生我材必有用”,谓之“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自尊和狂傲甚至自恋,本身都没什么问题。问题是,你已经决定摧眉折腰去给人家投简历了,你已经向对方示弱了,该拍的马屁也都拍了,该尝的冷眼你也尝了,为什么还要在信里夹带私货,暗搓搓地骂人呢?要隐居,咱们就好好隐居,谁的马屁都不拍,一封简历都不投,岂不美哉?要求名,咱就好好地写简历,好好维护人脉资源,提升专业能力,认真严肃地经营职业生涯,岂不快哉?
左右都是路,怎么选都没毛病。
李白的悲剧在于,把这两条路掺和到一块了。《上安州裴长史书》呈送对象是时任安州长史的裴宽,在信中,李白首先向裴宽讲述了自己的出身、读书、婚姻情况、游历见闻和舆论对自己的评价。
仿佛小论文一般,李白在这封相当于简历的信里,有理有据地论证了自己的优点和可取之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李白,借助这封信,我们终于得以一窥李白自己眼中的自己。虽然这只是封干谒信,但它的目的是取得主流价值观或主流社会的认可,因此从社会属性上来说,它的内容更加“真实”。
概括说来,李白认为自己至少有这些优点:家世尊贵、学养深厚、创作勤奋、志向高远、见多识广、人缘绝佳、婚姻稳定、轻财好施、存交重义、养高忘机、天才英丽、文笔动人。
家世上来说,李白自称的“世为右姓”恐怕不太靠谱,他这个李跟朝廷的李不管是不是一个李,可以留给学者争论,我们只需要知道,在朝廷的族谱里,李白跟李隆基的李没有半点关系。然而,当时是一个连举人都称作“进士”,从而进士只能称“前进士”的年代,汉魏以来的门阀余风尚未消亡殆尽,人人争夸门第,个个巴结套磁,李白岂能免俗?
学习方面,“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从小志向高远,成年便游历四方,读书时由于受到司马相如的影响,来到楚地一观云梦风姿,不意被许家招为孙婿,就此在湖北安陆(安州)定居。
根据李白信中的描述,他早年东游,可以用挥金如土来形容:“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是白之轻财好施也。”李白这两句不是夸耀自己的财富,而是极力向裴宽表白自己轻财好施的美德。
早年的旅途中,蜀中好友吴指南客死湖北洞庭湖,李白为之痛哭流涕,炎热的夏季,伏在朋友的尸体上,泪流尽则继之以泣血,猛虎前临,不为所动,临时将友人埋于湖畔。多年之后再到洞庭,挖开坟墓,遗骸尚在,李白徒步将吴指南的遗骨安葬于鄂城之东。
李白在信里提这件旧事,是为了向裴宽证明自己“存交重义”的美德。
又,李白曾经和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养奇禽千计,呼之即来,一点都不怕人。这段养鸟经历,是为了证明自己“养高忘机”。
紧接着,李白向裴宽介绍了自己在社会上的口碑。礼部尚书苏公出为益州长史,李白半路投刺求见,苏公待以布衣之礼,当众夸赞李白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如比肩也。”苏公评语中“专车之骨”的典故来自《国语》中孔子讲述的故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此为大矣。”意思是,防风氏的骨节可以装满一辆车,可以说非常大。苏公在李白身上看到了“专车之骨”,说明李白身上有着巨大的潜力,是潜力股无疑。
安陆郡前任郡督马公,一见李白便许为奇才:“诸人之文,犹山无烟霞,春无草树。李白之文,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澈,句句动人。”先不说李白是否如评语所说的那么优秀,单是马公的评语本身已经很动人了,漂亮的比喻跟不要钱似的:别人的文章就像光秃秃的**裸的山,或者荒凉乏味的春天。李白呢?他的文章清雄奔放、金句频出、连绵不绝、闪闪发光、晶莹剔透,每一句都让人心动。
在文学方面,李白自评“颇工于文”,这个评价没人反对。
在证明完自己的家世、美德和才艺之后,像所有人一样,接下来是不可或缺的拍马屁环节:裴公您不但品德“贵而且贤”,颜值也非常高,“鹰扬虎视,齿若编贝,肤如凝脂,昭昭乎若玉山上行,朗然映人也。”您的牙齿像洁白的贝壳,您的皮肤细腻如洁白的油脂,你闪闪发光的样子,像极了玉山上行,亮瞎了我的眼睛。更重要的是,您“高义重诺,名飞天京,四方诸侯,闻风暗许。倚剑慷慨,气干虹霓。月费千金,日宴群客。出跃骏马,入罗红颜。所在之处,宾朋成市。”
像所有干谒文一样,李白的溢美之词有点过,包括牙齿和皮肤在内的外貌描写,对裴宽而言,真的会十分受用吗?我怀疑李白在这段吹捧里有炫技的成分,写着写着上了瘾,不得已只能一股脑地吹下去。总之,行文至此,李白的干谒文虽然文笔华美,但从结构和内容上看,与别人的干谒信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李白很清楚怎样写一封干谒文,也知道怎样的干谒文会有效。按照这个节奏,以李白的天资,他的发迹只是迟早的事。
可惜的是,到了最后一段,李白还是没能忍住。
愿君侯惠以大遇,洞天心颜,终乎前恩,再辱英眄。白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遂之长途,白既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
——《上安州裴长史书》
开头不卑不亢的自我推销,足以引起对方的尊重;后面虽然略有过火但谦卑有余的吹捧,则很有可能赢得对方的好感。尊重加好感并不意味着一定功成名就,但李白上书的目的难道是得罪对方吗?如果不是,在几乎已经完成的书信上,李白为何要添上这严重减分的最后一段?
李白在最后一段,表达了这个意思:如果你不录用我,我将一飞冲天,西入京都,再不相见。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哪个王公大人的门前,不可以弹剑作歌?
从应用文的角度看,这段充满情绪化的内容完全没有必要。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这么一写,前面的马屁岂不是白拍了?从马后炮的角度看,这会不会正是李白怀才不遇的原因所在呢?
哪里出了问题?自尊在作祟。
年轻人一无所有,世界掌控在中老年的手里。年轻人又并不是真的一无所有,年轻人有着所有中老年人都望尘莫及的自尊心。啥都没有,凭什么有那么强的自尊心?之所以有那么强的自尊心,就是因为啥都没有。匮乏、贫穷、卑微、畏惧,向来是自尊心最亲密的伙伴。
大唐的宰相张说,大概每天都能收到无数封辱骂自己信,来自王泠然那样的愣头青的臭骂,对宰相而言,实在是家常便饭。张说可以回骂,也可以想办法罗织罪名好好整一整他。张说的做法是,可以,但没必要。
大唐的李白,好多人都夸他,但是也有一些看不惯他的人,或者夸他夸得不够猛的人,这些人并没有做错什么。然而,李白他一介布衣,总觉得低人一等,在给裴宽的书信里,“布衣”“野人”之辞多少有些刻意。求人办事,本来就不好意思,卑微至极,于是转为狂傲。
刚刚在干谒文里写“伏惟君侯,贵而且贤”,忽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刚刚在干谒文里写“浴兰沐芳,自屏于烹鲜之地,惟君侯死生”,忽而“舒州杓,力士铛,李白与尔同死生”。
到底要不要摧眉折腰事权贵?
到底是和“君侯”共死生,还是和酒具共死生?
这种问题,其实没必要让李白本人亲自回答,提问者自己何尝不知道答案呢?
宋人洪迈说李白:“大贤不遇,神龙困于蝼蚁,可胜叹哉!”意思是,本来是条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活成了一条虫;意思是,本来拿了俩王四个二,可结束的时候仍然被洗白。
渴望拥有一切,可无知狂妄不受约束的年轻的心,它横冲直撞。年轻不可怕,热泪盈眶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可怕的是,像李白那样,一生横冲直撞。
本来可以做一个循规蹈矩、做官发财、普普通通、偶尔担惊受怕、总是化险为夷、趋利避害、进退得当、全唐诗里基本没有诗歌入选、历史书里总是一笔带过、妻妾成群、儿孙绕膝的庸俗的人,李白偏偏选择了做李白。
从俗人的眼光看,李白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