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婚恋篇(第5页)
可人家这位房夫人压根不吃这一套,义正词严地回了皇帝的话“我和老房白手起家,好不容易有了今天这日子,他倒想要娶小婆了。我就是死,也不想睁着眼睛看见别的女人进了我苦心经营家。”说完,一仰脖就把那壶毒酒给喝下去了。
皇帝本来就是想吓吓她,没成想这位房夫人性子这么烈,皇帝好回了话:“老房,我看你这辈子就死了讨小老婆的心吧。”
那么房夫人真的被皇上给毒死了吗?当然不会,皇帝也没有真让她死,他赐给她的不过是壶醋。所以现在,你知道这“吃醋”的来历了吧?
在唐朝,像房夫人和李亿的老婆这样好吃醋的女人比任何朝代多,简直成了唐代婚姻里的一种典型特征,类似的故事也非常多。再给你们说一个比这二位还彪悍的,她是一个地方官的老婆,姓阎,她的老公姓阮,是个小县令。阮阎氏把老公看得非常紧,整天三令五申路边的野花不能采。有一天,这位阮县令请人吃饭,席间,客人说干吃饭多无聊,不如叫个姑娘来唱小曲吧。
故事讲到这里,是不是有一大批女同胞感到特别解气,只恨自己没有这本事?千万别这么想,这都不是什么好教材。这位姓阎的县令夫人,从此可就被列入黑名单啦。而她的那位老公也被她害惨了,一个连老婆都管不好的人,还能指望他管好一个县吗?年底考核不及格,乌纱帽也给弄丢了。
整个大唐时代,虽说悍妇成风,但这并不表示说,男性就毫无话语权,一个个全都得了“妻管严”。毕竟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还是男权社会,女性再厉害,社会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男人的手里。比方说家庭关系,女人如果真的闹得太厉害了,男人忍无可忍,便要拿出他的看家法宝来——休书。
是的,纵然是唐朝,男人也是可以休妻的。一个女人在婚姻生活里,如果没有孩子,或者生活作风不好,或者不孝敬公婆,或者爱搬弄是非,或者偷东西,或者得了治不好的病,或者是妒忌,男人都可以一纸休书把她休掉。
但我们现在说的毕竟是唐朝,有和其他朝代不一样的地方。既然唐朝的女人自由奔放,而社会也允许她们自由奔放,那么在婚姻方面她们也拥有了其他朝代女人所无法想象的权利与尊严,比方说,女方如果觉得和这个男人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是不是听着有点新鲜?但这是真的。
若不爱,请放手
离婚在现代人听起来虽然稀松平常,但要在古时候,那可是天大的事儿,尤其对于女人来说,简直让娘家人无地自容。《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那么好的一个儿媳妇,被婆家赶回娘家以后,在娘家活得就是“进退无颜仪”,觉得太丢脸了。但是,唐朝女人有的时候可不管那么多,因为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就为她们提供了选择离婚的可能。
唐代宗年间,就有这样的一宗离婚案,男的叫杨志坚,是个穷书生,每天只知道念书写字,家里一穷二白,啥都没有。她的老婆跟着他过了几年,一看他也不知道出去上个班,也不知道做点小生意赚点钱,家里穷得叮当响了,他还只知道念书,日子实在没法过了,就闹着和杨书生离婚。
杨书生也是个讲道理的人,既然你的心都不在我这儿了,我留你的人也没有什么意义,离就离了吧。
他们两个要是在今天,那就算是协议离婚了,在当时叫作“和离”,按说到了衙门也就是走个过场,这婚事就算是完了。
瞧瞧颜法官的判词:
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意思是说,杨志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将来一定会有出头之日,可惜他这老婆目光短浅。我看那杨书生虽然饭都吃不上了,还手不释卷,而妻子却不理解他、支持他,将来哪还能看到他衣锦还乡的那一天?既然如此,离就离了吧。但这样的妻子,要先杖责二十。至于杨秀才,给他些赏赐,再给他找份工作吧。
这通离婚案,杨公判得既尊重了女性的离婚自主权,也弘扬了社会的正能量。据说此案一判,那一带十年以内再没有哪个女人敢说要弃夫离婚的。由此可以证明,像杨书生老婆这样与老公离婚的现象在唐朝绝不是个新鲜事儿。
不过唐朝到底是唐朝,就算是离婚,他们的离婚书,写得都非常有水平,可不像咱们现在,财产怎么分割呀,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啊,一大堆事。人家大唐的离婚书里,可从不理这些个俗事儿。就拿杨书生写给他老婆的离婚书来看:“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他别画眉。此去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
瞧见没有,都要分手了,还这么诗情画意。意思是我这辈子也的确没啥本事,你想要走就走吧,另找个好的男人嫁了吧。
除了杨书生的这首分手诗,在敦煌莫高窟里,还藏着几份“放妻书”,写得也别有味道。所谓的“放妻书”,其实就是离婚证明书,有点近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但就其内容上来看,却比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书言词要美好得多。看看这封: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听听这词,写得还挺委婉浪漫的,一点儿不像是要离婚,倒像是要给出嫁的妹妹写祝福语似的,愿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找一如意郎君,两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这样的离婚书在敦煌一共找到了12份,并不算多,但却证明了唐代离婚现象的存在。就连韩愈这样的大儒之家,女儿的婚姻也是一波三折的。韩愈先是把女儿嫁给了一个叫李汉的人,但后来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便离婚了,之后又嫁给了一个叫樊仲懿的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
说到改嫁与再婚,我就想起了我们家的一位老姑奶奶来了。
老姑奶奶如果活到现在大约也有一百来岁了,但是那会儿也是风华正茂的大美女,结婚三个月不到,丈夫就死了。老姑奶**上的红花儿颜色还没有褪去呢,就变成了小寡妇。她哭着跑回来找她爹,就是我们家的老祖宗。老祖宗说:“回去守着吧,那才是你的子。”
那时候甭管你多少岁,只要跨进了夫家的门,丈夫活着,你是夫家的人;丈夫死了,你依然是夫家的人。哪怕是像我家老姑奶奶那刚进门的新媳妇,丈夫死了,你也只能守着丈夫的牌位过日子。
但在大唐可不是这样的。
大唐的寡妇,依然享有着恋爱与再婚的自由,甚至大张旗鼓,有的再婚比初婚搞得还热闹,最著名的就是唐中宗的闺女安乐公主那场二婚婚礼,办得简直比皇上登基的场面还要大。
安乐公主的第一任丈夫叫武崇训,大名鼎鼎的武三思的亲儿子可是安乐公主嫁到武家以后没有多久,武崇俊就死了。
很快,武崇训的同族兄弟武延秀做了安乐公主的第二任丈夫。值得一提的是,武崇训还没有死的时候,安乐公主与这位武延秀早就有了猫腻,这下子更是如鱼得水,难怪那婚礼办得这么隆重。
据《新唐书》里记载:“是日,假后车辂,自宫送至第,帝与后为御安福门临观,诏雍州长史窦怀贞为礼会使,弘文学士为傧,相王障车,捐赐金帛不赀。”
这是头一天出嫁时的光景,场面就够大了些,到了第二天,公主回门,直接上了太极殿,“向天子拜,南面拜公卿,公卿皆伏地稽首。”瞧见没,这公主回趟门子,简直惊动了满朝文武,的确是很有面子的一次二婚再嫁。
当然这说的是公主,是皇帝家的闺女,并不是所有人家的女儿再嫁都能整出这动静来,但的确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在唐代,寡妇改嫁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使是在平常百姓家,只要寡妇自己愿意,那就谁也拦不住她改嫁。
在《酉阳杂俎》中记录着这样一则故事,说唐代的时候有一个叫皓潜的人有一天晚上要坐船出行,到了水边的时候忽然听到船上传来女子的哭声。走近了才知道,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刚刚死了丈夫,现在无依无靠的,身边只有她的表哥。当晚这位表哥就到皓潜的船上来,把这个年轻的小寡妇许给了皓潜。你看,就这么简单,连七期都不用过,小寡妇就改嫁了。
这样的观念一直延续进了大唐,没有人会在意女人在丈夫死了后会不会守寡。而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家也倡导让寡妇改嫁。解历史的人都知道,隋唐建立在一个混乱了许多年的南北朝之后,隋朝短短的三四十年时间,并没有完全恢复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反还给那伤口上又洒了一把盐。到了隋朝末期,因受战乱影响人口大减少,这让唐朝的皇帝在统一江山以后,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赶生孩子,繁衍人口。
所以,他们那会儿也讲“计划生育”,但这计划是要往多里计划。因此,只要是到了婚配年纪的男女,甭管啥条件赶紧先结婚,而那些死了丈夫的寡妇们也别闲着,能嫁人就嫁人,嫁了人赶紧生子。这在当时的地方官那里,是一项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