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铭心刻骨(第2页)
评判“人力资源”和评判“人”,显然不应该使用同一套标准。对于办公室文秘小王来说,当着老总的面抠鼻屎,当然是严重的错误,有违这个职位的专业要求,但作为一个人,抠鼻屎这事儿跟拉屎撒尿一样,显然可以随时随地随意抠,怎么爽怎么抠。活人岂能被鼻屎憋死?人活着如果不能自由地抠鼻屎,那和一条咸鱼有什么分别?
诸葛孔明“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一朝遇到刘老板,便开始了“鞠躬尽瘁”的一生,蜡炬成灰,至死不休,心血熬尽,回天乏术,死在加班的岗位上。做“人”常常简单,做“人力资源”有时却十分冒险。
“人力资源”讲究按部就班的本分,“人”却常常任性勉强。
自己明明擅长的是文学,却哭着喊着要找一份打仗的工作,在职场上,这不是有病吗?自己明明擅长的是干农活,却哭着喊着要去当演员,在社会上,这不是有病吗?自己明明擅长的是搞金融投资,却哭着喊着去当男优,这不是有病吗?
可是,在生活中,作为一个真实的人,我们就是喜欢这么干。
中国神话里,夸父逐日,他追得上吗?精卫填海,她填得平吗?刑天的脑袋都被砍了,还在那挥舞着武器,他就那么一直挥着,不愿意认输。神话里当然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盘古开天好像开成了,那是人家盘古确实太强了,这种开天辟地的大活儿,一般人很难接到,没有案例价值。女娲造人好像也造明白了,但这事同样没有案例价值,因为造人这事儿,好像每个身体健康的人都会。
大部分人,是理想难追的夸父,或者是执念难填的精卫。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有病”,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倔强,这种“死磕”的精神,就是所谓的“浪漫”。你看,其实浪漫这种东西,其实一点都不高大上,它只是我们人类最平常的“人性”所在。
跟黄景仁一样,李白的人生在世俗层面上,可以说是失败的,但在审美层面上,他们却都度过了典型的“美丽人生”。人性之美,在他们行为、言论与作品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那些力量穿越历史星河,击碎语言壁垒,落进每个读者的胸膛,在那里燃起熊熊的烈焰。
读到这里,想必你能够理解这样的结论:由于性格的原因,李白这样的人,在古时的任何朝代都不可能取得现实意义上的成功,作为感情浓烈、个性张扬的文学天才,除了“艺术家”,他显然做不了任何一种具体的职业——因为他把人做到了极致,他把人性张扬到了极致,却不肯成为谁家机器上的螺丝钉,没能像煤炭或铁矿那样,成为哪个行业的“资源”。
艺术家哪个时代都有,唐朝的李龟年和公孙大娘,他们的名字,直到今天仍然如雷贯耳,他们的风姿,在无数传说和诗歌里摇曳生辉。但不幸的是,“艺术家”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可以养活自己、可以赢得荣誉、可以光耀门楣、可以影响世界的职业,那是现代社会才有的事情。
我们常说某人“生错了时代”,就是这么个意思。
说到生错时代,本书中反复被cue的无辜的秦始皇又何尝没有生错时代?相较于当皇帝,他显然对长生不老这事儿更感兴趣,以他动辄“给你打钱”的个性看,如果他能活在今天,一定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投资人。可以想见,投资人嬴政先生的商业帝国里,最受欢迎的项目一定是医疗生物工程、人工智能、器官移植、人体冷冻、癌症等长生不老相关研究。
至于徐福,穿越到现在,他可以选择教外语、卖手机、卖电脑、卖电子烟、研究鲨鱼皮或者搞直播带货。
我们现在知道,李白并没有真的“怀才不遇”。然而,我相信,李白一定不会同意我们这个论断,因为他至死都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怀才不遇的苦闷——他一定不会让我们觉得,他一定想要他觉得。
我们别理他。
命运其实待李白不薄。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李白一生中得到的东西,已经超过了他本来应该得到的。比如四十二岁那年,来自朝廷的启用诏书,以及随之而来的不到两年的宫廷文人经历。按照李白的个性和行事风格,朝廷绝对不会喜欢他,更不会想要见他或者用他。
换言之,李白的人生,原本可能要比现在更加地苦闷,但命运额外眷顾于他,以至于不曾把他彻底捂死,反而给过他一点点希望与曙光。那时,李白以为自己终于感动了上天和帝王,自己的才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肯定,自己一生的苦闷蹉跎都不曾白费,所有的委屈都终获报偿。
李白总以为皇帝很欣赏他的才华,其实他误会了。
他的翰林生涯,实在是出于偶然。
公元742年,唐玄宗五十八岁,在位整整三十年。回望过去,玄宗有点感慨万千,三十年励精图治,玄宗战胜了各种政治对手,气候已成,屁股真正坐稳了皇位。加上天气给面子,大唐变成了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适合活着的王朝。只要不是太极端的情况,饭基本上能够吃饱了;大好河山,穷人的子弟有时候也可以全国南北畅游,不用过于担心治安问题;诗歌、音乐、舞蹈艺术花团锦簇,美女、香料、水果、奇怪的野生动物汇聚长安,盛唐气象,万国来朝。
这个时候,天降祥瑞,唐玄宗觉得,这应该是天意。于是,这一年他改元“天宝”,而天宝元年第一件历史大事就是:有个叫李白的四川人终于找到了工作。
古代的皇帝有个执念,他们总觉得,如果有贤者找不到工作,那就说明朝廷有问题,如果朝廷有问题,那眼前就不算真正的“盛世”,所以许多皇帝都讲究一个业务指标,叫“野无遗贤”。意思是,如果皇帝足够开明和包容,那所有的贤者都不用隐居在江湖山野里,都会欣然来朝廷庙堂上班。有时候即使皇帝本人觉得手下的人才差不多了,臣子和百姓们也会提醒他,请您不要自满,因为——“高手在民间”。
针对皇帝的执念和全社会的迷信,想要猎取功名的年轻人当然有反向攻略。他们故意隐居在山里,神秘高冷,给人形成一种不出世贤者的印象,就跟传说中当年姜子牙蹲在河边直钩钓鱼一样,他们的心一天都不曾平静过:合格的钓鱼人,眼神一秒钟都不会放过鱼漂。这种操作,魏颢干过,李白当然也干过,不过都没有成功。魏颢后来金榜题名,不过那是出山老老实实考试的结果,不能算作“终南捷径”的成功。
改元天宝的那年,是玄宗一生的重大节点。前半生戎马倥偬、尔虞我诈和殚精竭虑已成烟云消散,如今四海升平,他想要放慢脚步,等等自己的灵魂。改元之初,他特别想要启用一批散落四海的贤者,略慰“野无遗贤”的执念,也向天下昭示盛世明君的胸怀。
玄宗立刻想到了老朋友、著名的道士吴筠,吴筠又向他推荐了自己的好友李白。
吴筠谥号“宗玄”,与“玄宗”仿佛CP,冥冥中的巧合虽然没有太大意义,但我就是想提。吴筠年轻时也有过炽热的功名之心,功名受挫,变得高冷,不愿随世浮沉,早早地隐居山林,与文士行诗酒之会,传到京师,引起玄宗的注意,召见于大殿,询问神仙修炼之事。不同于许多故弄玄虚的江湖骗子,吴的回答朴实且富有责任感:“此野人之事,当以岁月功行求之,非人主所宜适意。”
何谓野人?李白:“白,野人也。”
吴筠的回答真是老实,但读起来仍然讽刺:那些求功名无门的失意落魄之人,隐居在山野之中炼丹养生,无论想要长生还是仅仅只想吸引朝廷注意,本来都是一件非常符合他们身份和诉求的正常的事,你身为富贵至极、根本不需要找工作的人君,竟然也问这个事,是不是略显幼稚?
吴筠第一次见玄宗,应该在十几年前。具体来说,应该是十二年前,李白正好三十岁那年。那一年,李白和吴筠都在长安,只不过,吴筠在金銮殿里与正值壮年的玄宗谈笑风生,李白在长安市上被斗鸡弄狗之徒追得慌不择路。
这种天壤之别的待遇,其实不难理解。只需看“此野人之事,当以岁月功行求之,非人主所宜适意”这一句,我们就知道吴筠不是个简单的人,这是个有见识、知轻重的思想家。那年三十岁的李白,心理年龄只有十六岁,幼稚得像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你。
十二年后,偶然的机缘,李白终于鲤鱼跳龙门,待诏翰林。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多时间,虽然这段生涯并不十分顺利,虽然这翰林待诏并无实权,虽然玄宗对李白也谈不上尊重,但这件事情毕竟让李白接触到了天底下身份最尊贵、最神秘的“圣人”,对李白而言,这意味着蓬蒿直上、平步青云、阶层跨越、鸡犬升天,意义重大到超出我们的想象。
前文的某个章节,我们已经见识过李白接到橄榄枝的狂喜。然而,那些诗句只是一瞬间的情感**,不足以完全说明,在漫长的一生中,“待诏翰林”这件事对于李白而言,究竟代表着什么。
大概每个人都有一段可以冠以“想当年”三字的故事,情圣的手到擒来,老兵的经典之战,老爸的精彩冒险……那些故事越说越玄乎,随着岁月长出闪耀的包浆,在每一次茶余饭后,在每一次无趣的漫长旅途,在每一个酒至半酣的夜晚,那些略显沧桑的男子,反复讲起多年前的故事,他们乐此不疲,不厌其烦。那些“想当年”,大抵如此。
待诏翰林,就是李白的想当年:“是时仆在金门里,待诏公车谒天子。”
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二首
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