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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美丽人生(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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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比杜甫老多了,黄景仁不称“彼老”,杜甫比李白年轻多了,黄景仁却称其为“此老”。请问,谁一生下来就是小老头?杜甫难道就没有年轻过吗?根据专家考证,人家杜甫一生至少有三十四种不同的称呼,“浣花”这样的名字难道真的那么拗口吗?何以顾随先生张口闭口就是“老杜”,黄景仁一言不合就是“此老”?李太白究竟哪里好,为什么没有人喊他“老李”“老太”或“老白”?

最让人觉得心疼的,是黄景仁居然嫌弃杜甫“愤激”。论愤激,谁能比得上你家爱豆李太白老师,“我且为君槌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这样的句子都写得出来,你竟然视若无物,还嫌弃杜老师激愤?

臭味相投、一见如故之后,别人都变成路人甲,诗圣来了都不带给面子的,此是人情所在,不服也得忍着。有些人说不上哪里好,爱上之后,其他人居然都不见了,真奇妙呀真奇妙。

从诗到人,我们不得不承认,黄景仁身上,确实有那么几分李太白的影子。

李白活在盛唐,黄景仁活在乾隆朝,两个时代都被称作“盛世”。两个相隔一千年的历史上最有名的盛世里,两个同样才华横溢的男人竟然无一例外地怀才不遇、颠沛流离,郁闷到白头,愁苦到吐血。这样诡异的事情,让我怀疑“盛世”两个字其实不是什么好词,说不定跟骂人没什么区别。唐玄宗沉迷女色以至国破,清高宗是个败家子,李、黄这两位千年梦魂之交,摊上这俩奇葩皇帝,也是难得。

李白的“狂”,黄景仁也学,据说黄年少时也狂得不要不要的。

然后是结局,两个人都可以说是“郁郁而终”。李白做过翰林,发现不过是陪皇帝闹着玩;黄景仁做过县丞,却发现那点工资根本养不起妻小。一生短暂如流星,哀愁郁闷间,死亡倏忽而至,再也没有尝试的机会,再也没有独立小桥的诗人,再也没有胡乱举起的酒杯。

如果有平行世界,我相信李白和黄景仁真的有可能是一个人;如果有穿越这回事,我愿意相信,清朝的黄景仁是李太白穿越而来。——这两个人的诗歌固然不同,但他们人生的范儿和吃过的苦,实在是太像了。

唐朝的李白、杜甫、高适,清朝的黄仲则,他们的作品,乃至所有流传至今的古诗作品,我们都可以安静地欣赏。拥挤的地铁,喧闹的酒吧,当你拿出一本竖排的古人诗集或者那个买来三个月之后仍然在用的kindle,读一首被大部分人遗忘的古诗,如果正好被我看见,我想,我会被你惊艳到。繁忙焦躁的时代,人们更倾向于用声色堵塞五官,特别让我费解——这样的时代,明明更应该读诗才对啊。

诗歌和诗人不同,对李白、杜甫、黄景仁这样的人而言,在诗歌之外,他们本人也早已成为审美对象。

我们当然会忍不住喜欢高适“相看白刃血纷纷”的句子,或者曾经从那首《别董大》里获得力量:“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因为戳心的文字,正常的人都无法抗拒——你无需知道作者是谁,你无需知道作者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无需知道那些诗写于何朝何代何时何地,读到了,就是读到了。看哭了,赖也赖不掉。然而,如果抛开诗歌,把高适和李白、杜甫放在一起时,把人当成审美对象,大部分人会喜欢李白或杜甫,高适根本没有赢取好感的机会。

原因是,高适没有故事,或者说,他那点故事,太过平淡,根本不够打动人。高适的一生有什么呢?年轻时怀才不遇,当过兵,吃过苦,遇到过一些挫折,后来发迹,当官封侯,像绝大部分人那样,死在家里的卧榻上。

这是一个幸运儿和成功者的人生,高适本人未必会反对这样的人生,但从旁观者来说,略显平淡。年轻人哪个不吃苦?年轻人哪个不抱怨?在漫长的奋斗和历史机遇的加持下,取得事业的成功不是应该的吗?再说了,你官高位重,实现了你的大唐梦,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没劲。

相较而言,李白、杜甫的故事太多了,也动人多了。

梁园之游,明明李白、杜甫、高适一起参加了,但人们老是不爱提高适,因为高适成功了。老百姓习惯了居高临下,读书人习惯了感慨唏嘘,你一个成功者叫我怎么审美?

人们喜欢看激烈对抗的电影,生死一瞬,血浆横飞,全片的气氛越紧张,观众心中的快感越强烈。如果把鼓掌和欢呼最激烈的观众送进电影里,让那些炮弹在他身边爆炸,让那些怪兽在他背后怒吼,让那些虫子在他身上乱爬,让那些巨石在他脚下崩塌,让那些利刃穿过他的心脏,他会不会乐意呢?

李白的坎坷人生,因为充满了荒诞的奇遇、激烈的对抗、强烈的情绪反差,从而成了人们的审美对象。观众们读李白的故事,从来都不会考虑李白是否乐意做李白,或者,李白是否乐意做观众们脑海中建构出来的李白,观众们只是觉得:这哥们儿有点意思。

审美这个事儿只有一个讲究,叫“文似看山不喜平”。从审美上说,高适、裴宽们没啥意思,李白、杜甫们度过了值得人们反复回味和欣赏的“美丽人生”。高适、裴宽们奋斗了一生,但是他们作息太正常、生活太规律、愿望太朴实、道路太平坦,没啥意思。

李白有多惨,人们就多爱李白。

有个戏叫《李太白匹配金钱记》,讲两个年轻人谈恋爱,遇到点家庭阻力,这时候李太白奉旨做媒,成全了小两口的姻缘。故事肯定瞎扯,但戏里的李太白俨然是丘比特一般的存在,他的出场,代表着皇帝意志,甚至代表着自然法,他的祝福,意味着这桩婚事任何人都没有反对的机会。编剧不会考虑的一点是,李白的婚姻本身就很坎坷,家庭也远远称不上幸福,爱情短暂得像一声叹息——他根本没资格给别人说媒。

前面提到过,有个段子,说李白的腰间生有一块常人身体所没有的骨头,名曰“傲骨”,这块傲骨影响了李白的行为方式,直接导致他面对权贵无法做到“卑躬屈膝”。从李白的干谒文章里,我们显然感受到了这块傲骨的存在,以及它所带来的致命影响:如果李白在求人办事的时候稍微收敛一些,也许一生会略微不用那么辛苦,这块傲骨如此突出,到死都不曾坏死。

关于傲骨的赞颂,其实是把李白的性格缺陷当成了审美对象。一个人在求人办事的时候怼人,根本谈不上傲视权贵,他只是控制不了自己复杂纠结的情绪。显然,那些习惯于在权贵面前做出恭顺姿态的、情绪正常的人,把李白的疏狂当成了血浆横飞的动作电影来欣赏。

四十二岁那年,朝廷的诏书下达到李白家中,李白欣喜若狂。那是李白以一个普通人、一个平凡人、一个渴望成功的中年人、一个半生坎坷的失意者所能给出的最自然的反应。对李白来说,那是此生久违的高光时刻和巅峰体验,那种可以触碰得到的、可以拿出去给身边人带来安慰的、能够得到绝大部分人承认的、不再飘飘欲仙而是属于尘世的荣耀与幸福,是值得珍视的。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评论者常常诟病这不够大气,这有点暴发户的感觉,这略微穷酸,这不够李白。

如果李白当时撕毁诏书,再送一句“去你的长安”,一定会看起来比现在这样美。

郭德纲先生常引用一句优美典雅的说法,叫:看出殡不嫌殡大。赞美的,就是这个现象。

黄景仁贫病一生,死在路上,悲哀极了,在人们眼中也“美丽”极了。天才的凋亡,才子的不遇,命运的不公,哪一样都能让人感慨上那么一阵子。

乾隆帝寿命极长,当了一辈子富贵平安的皇帝,写了好几千首自我感觉良好的诗,到死都不承认自己是傻子——人们却都认为他水平很差,一点都不美,甚至还有那么点油腻恶心。

既然如此,如果让你穿越到清朝,你是选择当黄景仁,还是选择做一回乾隆?欣赏别人的“美丽人生”是一回事,轮到自己的人生又是另一回事。这么个简单的道理,今天的我们,每个人心里应该都有数:如果你自己的打算是“好吃好喝好玩富贵平安活到死”,那么请你一定要注意提防那些让你过“美丽人生”的人。

黄景仁写过“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的句子,发出过“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慨,他早就看透了这“美丽人生”是个陷阱,但他无法抵抗。短暂的一生之中,黄景仁从未有一天放弃过诗人或者书生的身份——

和你、我、乾隆一样,黄景仁和李白都没有办法让自己变成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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