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月下瓜田人如玉(第4页)
“对不起!我打人就是这么疼!也没有坏心的!”
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很多时候,“杀人犯”三个字,既是屡屡被人道德绑架的桎梏,也可以成为为他自动平息许多是非的盾牌。
小于的身世,在学校里,人人皆知。但小丫头为人处事也十分硬核。背地里嚼舌根的,随便嚼,不收代言费。
敢当面嚼,那就要多借几颗胆了。她上二年级的时候,就敢挠四五年级的大孩子,身手矫捷勇猛,鲜少有吃败仗的。
反正实在打不过,还有家里不讲理的林老爹可以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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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安每每跟人聊起年轻时的梦想,人生唯一遗憾必定是后悔没在年轻时穿上一身军装,去当一回祖国的好男儿。
所以等小于长到18岁的时候,他到处求人,动用各种关系,希望把这个最得他心的女儿送进部队圆他的军人梦。
那年代想当女兵不容易,过关斩将,还得审核各种材料。所幸,经过林长安的操劳,小于一路过关斩将,只差临门一脚。这一脚,说起来很容易,就是军区领导下来考察,一般人品没有明显瑕疵的人,都不会被淘汰。
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小于这种野惯了的孩子,突然被召进集体宿舍。一不留神,在一群江南佳丽当中,她大姐大的原型就露了出来。
有小男兵朝着小女兵吹口哨,小于一个过肩摔就把人家扔了出去。再来一个,再摔。
第三个男兵脸有点冷,长得有点成熟,手臂上的肌肉鼓得像一块块铁疙瘩。
也不管人家有没有要跟她单挑的意思,上了台就不好意思随便下的小于明知对手可能很强大,还是小手一招:“我敢肯定,不出五分钟,我一定会跪下来求你……求你不要死!”
这么狂妄的姑娘放在如今大概叫个性。放在当年就是目中无人。
得到小于被部队刷下来的消息后。林长安悔得一夜白了好几根头发。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小心翼翼向李氏忏悔,是我不好,行事常常鲁莽不经过脑子!从小到大,生怕她被人欺负,生怕你觉得我这个爸爸没做好。我没教闺女点儿识人做人的道理!当然,我自己也不太懂那些大道理!我这种野人,只适合到森林里去跟大猩猩过日子!
李氏平日温顺得近乎木讷,这会儿却笑得面如朝霞。
人生有喜有悲。哪有人可以伸手就能抓住所有机遇?
不过,林长安对自己的定位倒是挺准。
李氏想起,上次她去于家,给小小于送换季的衣服鞋袜。她埋头给小小于试鞋子的时候,一向很少开口的小丫头突然告诉她:那个大猩猩上回在放学路上给她买了三串糖葫芦。
李氏一愣:哪个大猩猩?动物园跑出去的吗?
小小于是个有点自闭的孩子,没有回答。
现在想来,这个大猩猩除了林长安,还能是谁?
算起来林长安这男人真是个坑货。当年没能通过法律手段从于家手里帮她把闺女夺过来。但这些年,他并没有闲着。
他先是摒弃一贯低调的作风。以救命恩人的身份主动找到老村村支书家里,接受人家全家对他的感恩戴德,顺便把支书儿子发展成至交。
尚方宝剑到手之后。他三不五时,得空了便开着卡车去老村附近溜达。从村口的新闻老主播,到村里的妇女主任,再到各层各级的干部和警察。有支书儿子作陪衬,他先是混了个脸儿熟,然后再想方设法跟人家攀交情。需要他付出的那部分,不管钱力,从不吝啬。
这个男人用最笨的方法织了一张人际关系网。笼络各种基层权威人士来镇压喜欢在村民当中充大头当恶霸的于老太全家。目的就是要保护小小于。
大伙乐得跟这么仗义的继父打交道。加上林长安本身遵纪守法对人并无所求,日久见人心。李氏偶尔会给一直照拂小小于的宋阿婆送点家里种的瓜果蔬菜。每次见面,宋阿婆都对林长安赞不绝口。
林长安大概以为李氏身边带着三个孩子,平日操持家务,还要管理家里的经济账,一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不会知道他在外面干的那些事儿。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李氏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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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李氏懂。小小于也懂。
她对妈妈改嫁的那只大猩猩不陌生。那个人,要是路上遇见她,准能从包里掏出好吃的。偶尔也会见到他胡子邋遢风尘仆仆的样子,要拿不出好吃的,他也会塞几个小零钱给她。
她在特殊的环境里长大,没享受过多少来自血缘至亲的温热亲情。尽管妈妈会准时送来四季衣物鞋袜。妈妈的新公婆甚至每年会准时往于家送可爱的小西瓜。宋阿婆全家都疼她爱她,好多人也都对她不错……
然而,万千人的善心,也无法弥补冷酷无情的父系原生家人,从出生开始对她幼小心灵造成的创伤。
一开始她很抗拒从大猩猩手里接东西。可是他长得真高真壮啊。她很害怕,如果拒绝,他是不是随便一个指头,就能把她脖子扭断。
小小于不喜欢跟人讲话,不到惹急了,她可以长时间保持沉默。所以那些年当中,她从未跟大猩猩讲过话。
她在许多好心人的关爱中慢慢长大。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她开心极了。第一个电话打给宋阿婆。第二个打给妈妈,妈妈不在家,就是大猩猩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