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章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6(第7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子)初,请明其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长老请问,盖有三意:(一)既已修之矣,而又不受,则初何必修。恐不得意者,生出误会。此请问之意一也。(二)“不受”者,谓拒而不纳乎?福德之至也,因果一定之理,岂能拒而不纳。然则何谓“不受”耶?此请问之意二也。(三)上言得忍,由于不受。然何以能不受耶?长老请问,意在俾大众彻底明了,皆能达于不受之地。此请问之意三也。故特标以“须菩提白佛言”句,使知此问之要。应于下科开示,加意体会也。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初句言“作福德”,使知虽不受而应作不可因不受之言,误会修福可缓。当知作福德,即是修六度,是从大悲心出。诸佛如来,以大悲心为体。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云何可缓乎!第一重问意可以释然矣。次、三句言“不应贪著”,“故说不受”,使知所谓不受者,非拒而不纳,乃不贪著耳。不贪著者,福德之有无,绝不在念之谓。盖明若为求福德以修六度,是名贪著,则是利益自己,非为利益众生,非大悲心,非无上菩提矣。故“不应”也。知此,第二重问意可释然矣。作福德,不著空也,大悲也。不贪著,不著有也,大智也。悲智具足,空有不著,是名中道。且著者,住也。“不应贪著”,即是应无所住。合之上句,即是“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正是回映经初所说。且修福不著,亦即最先所说度尽众生而无所度之意,皆所以降伏我执者。此经宗旨,在无住降我。故说至成证时,归结到无住降我上。精神义趣,一线到底,一丝不紊也。

然则上文何不径曰“以诸菩萨不贪著福德故”,岂不直捷了当?何故先说不受,再以不著释之?当知上科说不受,是开示云何而为成忍。盖成忍即不受之谓也。《大智度论》云:“一切不受,是名正受。”正受者,三昧是也。亦谓之定。亦谓之忍。然则不受之言,乃成忍之注脚要语,岂能不特特标出。至于此说不著,则是开示云何而能不受。换言之,上科先告以成证之境界,乃是一切不受;此科复告以成证之方法,不外经初所言“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也。云何证、云何修,指示得极亲切、极扼要。故不受、不著,两说皆不可少。

且当知行人一切皆不应著。迨至不著功醇,便成不受。故不受亦是一切不受。兹不过约福德以明义耳。盖所以受者,由于著。所以著者,由于贪。所以贪者,由有我。而我之所贪,莫过于福。故约福德言之耳。知此,第三重问意可释然矣。

总之,平等法界,本来一切法无我。学人先当开此正知。如是知已,便如是行。云何行耶?最初所说“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此中所说“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也。换言之,便是广修一切法而行若无事。久久功醇,则心若虚空,虽一切法炽然行之,不厌不倦,而相忘于无何有,是之谓不受。不受者,形容其一心清净,不染纤尘也。且自然如是,而非强制。恒常如是,而非偶然。则悲智具足矣,定慧均等矣,分别执著之我相我见,化除殆尽矣。至此地位,无以名之,名曰得成于忍。然此犹菩萨境界,而非佛也。故继此而明诸法空相,本来不生。若至于一念不生,不生亦无,则随顺而入如来平等法界矣。闻斯要旨,当静心思惟之。

向后经文,正是点滴归源之处。故其所含之义,甚广、甚深、甚细,若但解释本文,为文所拘,必说不彻底,又如何听得彻底?惟有先将所含要旨,发挥透彻,则说至本文时,便可数言而了。此亦讲演高深道理之一种方法也。

上来所说,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曰“无住”而已。云何无住?所谓不住于相是也。何故不住相?所谓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是也。当知欲不住相,必须其心不取。不取,正为破我。而破我,正为证一如平等之一真法界。此一法界,即是常住不动之法身,称为如来者是也。

总之,全经所说之义,不外“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八个字。不过直至最后,始将此八个字点明耳。以是之故,此诸法空相一大科经义,乃是融会全经旨趣而究竟彻底以说之者。所谓点滴归源是也。故其所说,更圆更妙。

即如全经皆说无我,至此则说无我原无。夫无我尚无,则是无住亦无住矣,不取亦不取矣。何以故?一切法本不生故。且亦无所谓不生,何以故?法即非法,相即非相故。夫而后究竟无我矣。无我亦无矣。

由是可知上来所说无圣无凡,非一非异等义,乃是即圣凡而无圣凡,正一异而非一异,忘其为不受而名不受。故虽无圣凡,而无妨成圣成凡。虽成圣成凡,而依然无圣无凡。一异等等,莫不如是。

则亦无所谓两边,无所谓著,无所谓中。何以故?一且不存,那有两,更那有边,那有中耶!非毕竟无也。虽纷纷万有,而有即是无也。何以故?本不生故,是之谓如如,是之谓不动,是之谓不取。

盖生心不取,即是取矣!生心不动,其心早动矣!生心如如,尚何如如之有耶!生心除我,则我见我相俨然也。若不知向此中荐取,纵令辛苦勤修,终是打之绕、添葛藤也。

总之,此一大科所说,正是极力发挥“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至究竟处。即是引导学人,观照深般若处。亦即令一切众生,得大自在处。经文既眼光四射,面面玲珑,闻者亦当眼光四射,面面玲珑,未可死在句下,随文字转。当凝其神,空其心,字字句句,向未动念处体会。若沾滞一毫攀缘相,名字相,便无入处。

顷所言当向此中荐取,不辞葛藤,为重言以申明之。标题曰空相者,含有本无相、不取相两义。盖此一大科,正是说理体,亦正是说修功。行人应先明了理体本来无相,所以应不取相。且体既无相,故修不取者,便时时处处,皆应观照诸法本来无相之理体。是之谓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然则欲学般若无住之行,何必局定从头修起哉。便可径从诸法空相起修也。故曰当向此中荐取也。

凡了义经,无一句不彻底,无一法不是彻首彻尾。所以说理处,即是说修处,且一直贯到证果处。所谓教、理、行、果,虽分为四。然若执定是四件事,岂非行果外别有教理,尚何教理之足云!以是之故,了义经中,语语能证道,句句可入门也。

以《弥陀经》言之,如“执持名号,一心不乱”两语,固然说有前后,“执持”句是下手处,“一心”句是执持之功效。然若不能体会一心以起修,终亦不能做到执持也。然则一心不乱,岂可仅作功效观之乎。

以此经言,句句说理、说修,即无一句不可以贯通全经。岂独此一科为然。故随拈一句,皆可从此悟道。昔禅宗六祖,因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句而得彻悟。后人乃执定全经中惟此一句最妙,此正所谓随人脚后跟转也。

若真是伶俐汉,知得大乘佛说是法印者,便可随拈一句,以印之于事事法法。换言之。便是事事法法,都向这法印上理会之,如此方是会用功人。则行住坐卧,不离这个,易得真实受用也。何况此一大科,语语说的是心源。佛之所证,证此也。若以为此是如来境界,非初学所及。难道学人不应返照心源乎?其为大错,更何待言。

夫返照心源,固非易事。然不向源头上观照,而寻枝觅叶,如何修得好!源头上能观入些些,一切修功,皆可迎刃而解矣。此如学为文字者然,少得经、子,及秦汉人气习,下手便出人头地。修行亦复如是,当如是知也。古德云:“不可高推圣境,自生卑屈。”真吃紧语也。

(辛)此科分二:(壬)初,泯相入体;次,结成不生。

(壬)初,又三:(癸)初,约圣号明离去来;次,约尘界明离一多;三,约我见明离亦离。

(癸)初,又二:(子)初,斥凡情;次,释正义。

(子)初,斥凡情。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诸法空相”句,是大乘法印。“不来不去”等句,莫非法印。法印者,一切法皆可以此义印定之之谓。今不过约如来圣号明之,以示例耳。须知来去等,皆是对待之事相。欲证绝对体者,必当泯诸对待,空其虚相。何以故?一切法性,本来非相故。此约性体以明诸法本来空相也。若约修功言诸法空相者,谓空其诸法之相也,即泯相入体之意。

如来本性德之称。乃此人执著来字,则有来必有去矣。既有来去,复联想到坐卧。此明倘著一相,必致愈引愈多,万相纷纭,永永不得清净。以示读经闻法,不可著文字相也。此人完全门外,闻称如来,心中遂俨若有一来去,以及行住坐卧等,相相不一。

(子)次,释正义。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如来即是法身。法身常住不动,无所谓来去也。法身遍一切处,亦无需乎来去也。其见有来去者,乃应化身耳。此身是缘生法,谓随众生机感之缘而生起者也。换言之,即谓此示现之身,皆自众生眼中视之云然耳,如来固未尝动也,此之谓缘生。何以明其然耶?试思佛既示现矣,众生何故有见,有不见?何故有时见,有时不见?盖得见与否,皆视众生之心如何。心净则佛现矣,遂名之曰来。心浊则佛隐矣,因名之曰去。心净心浊,全由众生。故应化身之隐现,亦全由众生。故曰随缘生起也。然而有缘亦必有因,其因为何?前所谓慈善根力及成就二智是。所以随感即现,并不起心作念;所以虽随方示现,而若无其事,法身之不动自若,初不住于来去之相也。然虽法身不动,而恒常示现应化身,从不断绝。亦不住于不动之体也。是之谓如如不动。

明其虽如如,而是不动的;虽不动,而是如如的。故虽见有来去,实则不来不去;虽不来不去,无妨见有来去。此中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非谓毕竟无来去也,是说来亦无处,去亦无处。两“所”字最要。无所者,无处也。形容法身本遍一切处,岂更有来处去处乎?既是来去而无来去之处。可见虽来去,而实未尝来去。乃未尝来去,而现有来去耳。此意即是住而无住,无住而住,乃离相之极致。何以故?来去与不来去之相俱离,故曰极致也。

总之,来去是从不来不去上见,不来不去是从来去上见。不但离尽有相之相,并离尽无相之相矣。盖真如,实相,本来如是。真如者,无可遣,名真,亦无可立,名如也。实相者,虽无相,而亦无不相也。所以结之曰“故名如来”。名者,假名。不但来是假名,如亦是假名也。何以故?真如而曰来,即谓其不住涅槃。盖真如之体本不动,而今曰来,然则所谓如者,名而已矣。实不住于不动之真如也。既来矣,而曰如,即谓其不住生死。盖来去之相为生灭,而今曰如,然则所谓来者,亦名而已矣。实不住于生灭之来去也。总以明其无我之极,随感斯应,缘会则现,毫无容心而已。毫无容心者,一念不生之谓也。念且未生,心何尝动哉。

彼来去之相,何足置念哉。迨至契入性体,则任其来去现相可也,更何必置念哉。则不执不断,遮照同时矣。

念佛人尤当通达此理。须知弥陀来接,而初未尝来也。往生西方,而亦未尝去也。然虽未尝来去,亦何妨现来现去。何以故?不来不去者,理体也。有来有去者,事相也。理事从来不二,性相必须圆融。故尽管不来不去,不碍有来有去;尽管有来有去,其实不来不去。最要紧者,即是来去要在不来不去上体认,不来不去即在来去上做出。此是念佛求生之要诀。得此要诀,决定往生,且决定见佛。孰谓修净土无须学般若,且疑般若妨碍净土乎?

更有要义,须彻底了解者。夫相,依性而现者也。性,由相而彰者也。性相二者,一表一里,从不相离者也。然则佛经令人离相何耶?当知所谓离者,非谓断灭,但不应取耳。

夫性相二者,既是一表一里而不能离,然则独不应取相,何耶?当知此因凡夫自无始来,只知认相,逐相而转。于是我人、彼此、高下、厚薄、精粗、美恶种种对待之相,迭起繁兴,牵枝带叶,相引愈多。遂致分别执著因之而日甚,我见因之而日深,贪瞋三毒等烦恼,因之而继长增高。乃至造业无穷,受苦无边。

今欲救之,须断三毒。欲断三毒,须除我见。欲除我见,须不分别执著。而欲不分别执著,则须离相。故离相云者,意在除其分别执著之我见耳,非谓毕竟离也。故曰“不取非法相”,又曰“不说断灭相”,即是显示离相之真实义,使不致于误会也。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