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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时间的难产与不孕(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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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时间的难产与不孕

唐诺

我认识一位聪明骄傲的朋友,偏爱所有动脑斗智的游戏,他的电脑扫雷游戏最快纪录为87秒,却始终不看推理小说,有一次,他听我们众人高谈阔论推理小说烦了,撂下一句狠话:“我这辈子所知道的最好的推理小说是,余英时先生的《方以智晚节考》。”

好家伙,拿一代历史大家的著作来修理人,这当然是极沉重的一击。

还好,我并没有忘掉一个名字:约瑟芬·铁伊。

我的回答是:“那你应该看一本英国的推理小说,叫《时间的女儿》,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哪里也不能去,只能老实躺在病**,却因此侦破了一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英王理查三世,究竟有没有派人暗杀掉据说被他囚禁在伦敦塔的两名小侄儿,好保住他的王位……”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于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

推理史上第一奇书

约瑟芬·铁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但走的路子和与她齐名的阿嘉莎·克里丝蒂、多萝西·榭尔斯大大不同,铁伊毫不掩饰她对那种不断复制、下笔如流水的讨好读者作品的厌恶。克里丝蒂一生出书近百种,榭尔斯也达五十余种,但铁伊一辈子只写了八本推理小说,本本均是高水准的作品——否则她如何能以一敌十,和大产量的克里丝蒂和榭尔斯并驾齐驱?

其中最特别的就是这本《时间的女儿》。

老实说,此时在推理阅读尚未成气候的中国出版这本书,只能说是作为编辑人的宿命和任性。

宿命是说,你很难不出版它,否则你会像有件该做的事没做一样,睡觉都睡不好——《时间的女儿》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一部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不是因为它迄今为止仍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名是安贝托·埃柯响当当的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为它雄大无匹的企图、写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历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虚拟的演义方式,借用历史的某一个时段、人物、传说或事件材料,作家丢进一则犯罪故事,试图由此产生化学反应,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时间的女儿》不是这样,它不躲不闪,不援引“小说家可以虚构”的特权,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还严谨,还磊落。

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只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而出版此书所以说是基于编辑人的任性,原因在于,我个人实在不相信中国的推理迷准备好了读这样一本书——让我学习铁伊的胆量,有话直说,这些年来,中国的推理迷多半习于也安于高度模式化、表达方式轻飘飘的日本推理小说,《时间的女儿》无疑是密度太高、太严肃的作品,它不像坊间日式推理,只要求读者几小时无所事事的时间而已,还包括谦逊的阅读态度、细腻的思维、高度的文学鉴赏力以及基本的英国历史知识。铁伊不是会讨好读者、侍候读者的写作者,《时间的女儿》尤其是个中之最。

这部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之人。

历史交代

好,《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么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数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叙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国人誉为圣徒、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托马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创作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事情大了。

往下,我们交代一下历史背景,这蛮困难的,因为一来这段历史纠结盘缠,其次英国这些王公贵族为小孩取名字又没什么想象力,永远在亨利、理查、爱德华、伊丽莎白、玛格丽特这几个有限名字中打转,乱上加乱,我们试试看有没有办法简明扼要地讲清楚,如果不能,那就抱歉请大家自行翻阅一下史书了。

时间大约在15世纪中,由于在位的英王亨利六世一直有精神上的疾病,无法续任国王职位,大权握于王后玛格丽特(原法国公主)手中,遂爆发王位的争夺大战,交战双方分别是南方偏向平民大众的约克党,和北方以诸侯贵族为主的兰开斯特党,这场征战持续约30年,由于约克军以白玫瑰为记,兰开斯特军以红玫瑰为记,所以历史上称之为“玫瑰战争”。

1461年3月,在脱顿一地发生了一场决定性的会战,是役约克军大胜,英国王位遂正式落入约克家爱德华四世手中,是为约克王朝的开端。

爱德华四世登基时年仅19岁,是原约克公爵的次子,他的父亲和长兄在征战中败死,并被兰开斯特军枭首高悬城墙之上,他底下还有两位弟弟,老三是耳根奇软、后来叛乱被监禁而死的乔治,最小的理查就是日后鼎鼎大名的理查三世。

相传爱德华四世高大英挺但头脑简单,极好女色,他登基后不顾皇家的娶妻惯例,疯狂爱上一位原兰开斯特党爵士约翰·葛瑞的寡妇伊丽莎白,伊莉丽白是英史上有数的绝色美女,在和爱德华四世结婚成为王后前已生有二子,婚后,她替爱德华四世又生了两个男孩(即相传被理查三世害死的塔中王子)和五个女儿。

爱德华四世在位22年,但玫瑰战争并未真正落幕,兰开斯特余党结合法国的力量仍不时作乱,朝中亦不乏原兰开斯特党徒蠢蠢欲动。其中最严重的一回起于爱德华四世的亲舅舅瓦立克公爵,瓦立克公爵是帮约克家打天下的功臣,他本欲将女儿嫁予爱德华四世好为王后,一计不成后转而将女儿伊莎贝尔嫁给乔治,并说动乔治联合兰开斯特党夺取他哥哥的王位,一度成功地将爱德华四世逼出伦敦,后来靠着理查潜入敌营,说动他三哥反正,同时也是靠着这位当时年仅18岁的理查领军,在伦敦近郊的巴纳特大会战中再次击溃瓦立克公爵、兰开斯特党和法兰西联军,这场乱事才化险为夷。

1483年,酒色不断的爱德华四世病逝,此时长子爱德华五世才13岁,次子理查11岁,因此遗命由弟弟理查(这个理查是理查三世)为护国公。然后,依英国传统历史的记载,大权在握的理查忽然变身了,由战功彪炳且敬爱兄长的国之栋梁,露出狰狞的面目,摇身成为往后四百年英国人耳熟能详的“驼子”、“血腥者”、“凶手”、“怪物”等等英文辞典中所有肮脏名词的总汇,他的罪状大致可归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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