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第2页)
应重明却无赖地跟着他,从客卧跟到起居室,楼上跑到楼下。两个人在房子里兜着圈像在打追逐战,最后还是躺到一张床上。
“宝宝,好宝宝。”应重明厚着脸皮,“就一次,结束就睡觉,好不好?”
“不好不好。”他用枕头蒙住通红的脸。“你再这样我就去睡床底了!”他觉得应重明的体型应该躺进不去床底,他倒是可以试试。
应重明上下打量了一遍,不知道要不要提醒他,其实蒙脸没什么用。
事情最后以庄兆答应他伤好后双倍补偿而告一段落。
可能是闷久了缺氧,庄兆很快就昏睡过去。
应重明等他睡着以后又起来,去洗手间揭开胶带查看。腹部微创留下的针孔红肿还未消。
今天庄兆打来电话时,他已经接受麻醉,正穿刺进入孕囊里抽取卵泡液。
庄兆说讨厌小孩。他不能确定那是真实想法还是气话,所以还是要做两手准备。
谭乐盈才是真的叫人讨厌,她的女朋友也讨厌。什么四人约会,没有人会在约会的时候希望还有别人在场。
他没有拒绝,是因为他知道,庄兆不可能享受这次约会。人都会对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有好奇心,但只要尝试过一次,新鲜感就会消弭。
那么他来陪庄兆尝试,陪庄兆消弭。
应重明对着镜子重新封好伤口,确保看不出异样,回到主卧躺下,满足地把爱人抱进怀里。
他也不喜欢小孩。但他仍计划在每个可行的周期取卵冻卵,以备庄兆在未来某天改变主意。
只要庄兆想要。
他会让庄兆拥有一切。
只有他可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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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兆搬回家住,每天坐车去上学,由应重明亲自送到教室里。其他同学能和他说上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赵晋扬冷眼旁观两人出双入对,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在学院里的一众天才之中,庄兆除了一张脸长得出挑,性格呆呆木木的,也就那样。
跟应重明在一起的时候更是,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太聪明了。每次见到两个人都牵着手,是不牵就不会走路吗。
赵晋扬心底泛起嘲讽的酸味。
他平时是个很挑的人,跟谁关系都不错,实际谁都看不上,眼界忒高。
庄兆原本也不在他眼里。只是现在满教室飘着各种各样的信息素气味,也就庄兆身边待着能清爽些。
由于课表高度重合,他开学后其实已经跟庄兆做了一次同桌,两次前后桌。但对方压根没发现他的存在,天天见面招呼也不打一个,不知道脸盲还是心盲。
反而激起了他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