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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五经博士兴太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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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奏时他总是唯唯诺诺,不敢争辩,和敢于直谏的都尉汲黯形成鲜明对比。公孙弘身世微不足道,学术上不能和董仲舒相比,但他善于“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而平步青云,位列三公。他执政期间实行的吏治和太学对汉朝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元朔五年(前124年)六月,汉武帝下了一道兴学的诏书,诏书中讲了制礼作乐进行教化的重要性,并指令太常商议为博士置弟子的事情,以使乡里人人崇尚教化,达到砥砺贤才的目的。

诏书下达不久,丞相公孙弘与太常孔臧、博士平等共同上奏,明确了生源、师责、考法和分配等各方面规定,从而建立了我国教育史上第一所有完备规章制度、史实可考的官学校。

公孙弘奏议中指出办太学的目的是为了兴教化,实质上是想把儒学推广到全国,使读书人把儒家经典作为学习内容。

汉武帝批示说“可以”。从此以后,公卿大夫和一般官吏,很多都是才华横溢的文学之士了。汉朝掌管文教的官员为太常,居九卿首位,原名奉常,是秦朝的官名,汉景帝时改为太常。汉武帝时期兴办了太学,太学的教师称为博士。

西汉博士多由熟读经书的名流担任,采用征拜或举荐的方式选拔,也有诸科始进或他官迁任的。博士要求德才兼备,学识渊博,能够“明于古今”“通达国体”。汉代太学向来都有“严于择师”的传统,所以经过严格挑选后的博士多是为人师表、修养高深的儒学大师。

教学的内容则以讲经学为主。经学大师在专门的学堂讲学,弟子在台下听教诲。遇到有名儒授课,更是济济一堂,颇有学术气氛。因为西汉时纸未普及,帛难以承担,主要使用简牍。

由于简牍书写的速度比较慢,而且不便出版,所以大师学说以师师相传,遵循一定的家法和师法,基本依照汉武帝的五经博士的经书为准。而被选送到太学的学生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太常遣派的博士弟子50人,另一部分是郡国选送经太常批准的“得受业如弟子”的地方派遣生。这两部分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要经过严格考核,并按学习的等次分派到皇帝身边做郎官,或被委派到一些其他机构和郡国做属吏,考核不及格的被罢除。

汉武帝之后博士弟子名额逐渐增加,汉昭帝时增加到100人,汉宣帝时增加到200人,汉元帝时增至1000人,汉成帝末增至3000人,到东汉末竟然增加至3万人。而太学生的补选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由太常直接选送,二是由郡国县道邑选送。选送的条件参照公孙弘奏议,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要受惩罚。另外还有通过考试和按“父任”入学的。

虽然公孙弘拟定太学生为18岁青年,可实际上既有60岁以上的白首翁,也有12岁的任贤童。由太常选送的太学生为正式生,享受俸禄,其他途径入学的费用自理。太学的学生还拥有充裕的自学时间。

学校提倡太学生自由研讨学问,向社会名流学者求教。这样就为当时造就了相当一大批学识渊博,而且有研究能力的人才。

当时的汉武帝在设立太学的同时还创造了“密封”试卷的考试法。

这种方法叫“射策法”,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一种抽签式的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太学生毕业后,能通一艺以上的学生,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就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说明太学生的级别不高,优秀者仅仅就相当于孝廉,学而无成、空手而归的人很多。

太学的兴立,进一步有效地助长了民间积极向学的风气,对于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使大官僚和大富豪子嗣垄断官位的情形有所改变,一般中家子弟入仕的门径得以拓宽,一些出身社会下层的“英俊”之士也得到入仕的机会。

总之,汉代太学的创建代表了汉朝兴盛时期的文明。更高度强调了中央集权,全国统一。不但为当时的统治集团培养了大量儒生,充任了各级政府官吏,而且这种现象以后维持了两千多年,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生活以及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它进一步将培养人才和选拔人才结合起来,开创了后世选举与教育相结合的先河。

而地方办的学校以汉景帝后期文翁在蜀郡办学的时间为最早。文翁是庐江郡舒县人。小的时候就很喜欢读书,通晓《春秋》,担任郡县小官吏时被考察提拔。汉景帝后期,他担任蜀郡守,为人仁爱并喜欢教导感化众人。

他看到蜀地的民风野蛮落后,就打算对其诱导教化,加以改进。于是选出张叔等十多个聪敏有才华的郡县小官吏,亲自告诫勉励,遣送他们到京城就学于太学中的博士,有的学习法规法令。减少郡守府中开支,购买蜀刀、蜀布等蜀地特产物品,委托考使送给太学中的博士。

几年之后,这些蜀地青年学成归来,文翁让他们担任要职,按顺序考察提拔,他们当中有的人甚至成为了郡守刺史。

他还在成都修建学宫,把条件差的县青年学生招收为学宫弟子,免除他们的徭役,让他们能够安心地读书。学成之后,便在他们之中选出一些成绩显著的学生委以重任。为了鼓励学生积极上进,文翁还创制了许多奖励进学的方法。郡国学办得有声有色,取得了十分广泛的社会影响。蜀守文翁可以说是郡国学的倡导者。

汉武帝听说了文翁办学的事情,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样做是一个可以推广儒学的好办法,立刻下诏:“郡国皆立学校官。”这样一来,地方办的学校在全国普及起来,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体系。

汉代的地方官学与行政区划是相一致的,分别称为学、校、庠、序。

由课程设置可知,学与校程度相当,有经师之设;庠与序程度相当,有《孝经》师之设,比学、校低一级。

有的专家认为,学、校大致属于中学,庠、序大致属于小学。当然,这都不是今天所说的中小学,只是就其教学程度的高低差别而言的。

汉代地方学校的教官,其供奉相当于卒史。

汉元帝时,由于郡国学有所发展,朝廷颁布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说明郡国经师俸禄大约为百石,俸月为16斛,享受中等官吏的待遇。

汉代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地方学校的隶属关系没有相关的记载。郡文学大多数由学者名流担任。东汉时期,还有文学祭酒的职称。

郡文学增进地方教育的事迹,史籍有所记载。

汉代的郡文学,有可能为兼管地方文教的行政长官,这一建制延续到了三国。清代著名学者黄本骥在《历代官职表》中表示:西汉的郡文学和东汉的文学祭酒,相当于后世的府儒学教授,官居校、学经师之上;乡的《孝经》师则隶属于司隶校尉。汉平帝时期,由于王莽的提倡,郡国专门设立了教育皇亲宗室的宗师,尊称为宗卿师。东汉时期,郡国学的设置已经十分普遍了,边陲僻壤都建立了学校。这表明了在汉代,统治者对教育是相当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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