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五年02(第2页)
通讯
高歌兄:
来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长虹告诉过我几句,大约四五句罢,但也可以说是知道大概了。
“以为自己抢人是好的,抢我就有点不乐意”,你以为这是变坏了的性质么?
我想这是不好不坏,平平常常。所以你终于还不能证明自己是坏人。看看许多中国人罢,反对抢人,说自己愿意施舍;我们也毫不见他去抢,而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
迅。四月二十三日。
(一九二五年五月六日。《豫报副刊》所载。)
通讯
蕴儒兄:
得到来信了。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且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
我想,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
(下略。)
迅。
(一九二五年五月六日,《豫报副刊》所载。)
通讯
培良兄:
我想,河南真该有一个新一点的日报了;倘进行顺利,就好。我们的《莽原》于明天出版,统观全稿,殊觉未能满足。但我也不知道是真不佳呢,还是我的希望太奢。
“琴心”的疑案揭穿了,这人就是欧阳兰。以这样手段为自己辩护,实在可鄙;而且“听说雪纹的文章也是他做的”。想起孙伏园当日被红信封绿信纸迷昏,深信一定是“一个新起来的女作家”的事来,不觉发一大笑。
《莽原》第一期上,发了《槟榔集》两篇。第三篇斥朱湘的,我想可以删去,而移第四为第三。因为朱湘似乎也已掉下去,没人提他了——虽然是中国的济慈。我想你一定很忙,但仍极希望你常常有作品寄来。
迅。
(一九二五年五月六日,《豫报副刊》所载。)
来信
伏园兄:
今天接到向培良兄的一封信,其中的有几段,是希望公表的,现在就粘在下面——
“我来开封后,觉得开封学生智识不大和时代相称,风气也锢蔽,很想尽一点力,而不料竟有《晨报》造谣生事,作糟蹋女生之新闻!
“《晨报》二十日所载开封军士,在铁塔奸污女生之事,我可以下列二事证明其全属子虚。
“一:铁塔地处城北,隔中州大学及省会不及一里,既有女生登临,自非绝荒僻。军士奸污妇女,我们贵国本是常事,不必讳言,但绝不能在平时,在城中,在不甚荒僻之地行之。况且我看开封散兵并不很多,军纪也不十分混乱。
“二:《晨报》载军士用刺刀割开女生之衣服,但现在并无逃兵,外出兵士,非公干不得带刺刀。说是行这事的是外出公干的兵士,我想谁也不肯信的。
“其实,在我们贵国,杀了满城人民,烧了几十村房子,兵大爷高兴时随便干干,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号为有名的报纸,却不应该这样无风作浪。本来女子在中国并算不了人,新闻记者随便提起笔来写一两件奸案逃案,或者女学生拆白等等,以娱读者耳目,早已视若当然,我也不过就耳目之所及,说说罢了。报馆为销行计,特约访员为稿费计,都是所谓饭的问题,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其奈之何?
“其实,开封的女学生也太不应该了。她们只应该在深闺绣房,到学校里已经十分放肆,还要‘出校散步,大动其登临之兴’,怪不得《晨报》的访员要警告她们一下了,说:‘你看,只要一出门,就有兵士要来奸污你们了!赶快回去,躲在学校里,不妥,还是躲到深闺绣房里去罢。’”
其实,中国本来是撒谎国和造谣国的联邦,这些新闻并不足怪。即在北京,也层出不穷:什么“南下洼的大老妖”,什么“借尸还魂”,什么“拍花”,等等。非“用刺刀割开”他们的魂灵,用净水来好好地洗一洗,这病症是医不好的。
但他究竟是好意,所以我便将它寄奉了。排了进去,想不至于像我去年那篇打油诗《我的失恋》一般,恭逢总主笔先生白眼,赐以驱除,而且至于打破你的饭碗的罢。但占去了你所赏识的琴心女士的“阿呀体”诗文的纸面,却实在不胜抱歉之至,尚祈恕之。不宣。请了。
鲁迅。四月二十七日于灰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