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胡惟庸党案考02(第1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胡惟庸党案考02

又把这事件和如瑶发生关系。陈仁锡、朱国桢诸人都相信这一说,引为定谳。稍后谷应泰、夏燮等,便兼采两家矛盾之说,并列诸事,作最完备之记录。

读了以上诸家记述之后,最后我们试一持与当时的官书一核,看到底哪些史料是可靠的,哪一些是不可靠的,《大诰三编》说: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防倭,接至日本使者归廷用入贡方物。其指挥林贤移文赴都府,都府转奏,朕命以礼送来至京。廷用王事既毕,朕厚赏令归,仍命指挥林贤送出东海,既归本国。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及归廷用归,惟庸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计,令林指挥将廷用进贡舡只,假作倭寇舡只,失错打了,分用朝廷赏赐,却仍移文中书申禀。惟庸佯奏林指挥过,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庐州人充中书宣使李旺者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僇,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呜呼人臣不忠者如此!

又云:

其指挥林贤年将六旬,又将辅人为乱,致黔黎之不宁,伤生所在,岂不得罪于天人者乎!遂于十九年冬十月二十五日将贤于京师大中桥及男子出幼者皆诛之,妻妾婢之。

我们且不推敲这事件的本身是否可靠,明太祖这样一个枭桀阴忮的人的话——一面之辞是否可信,光和其他的记载比较,至少以下几件事是明太祖或胡惟庸所未曾想及的。这几点是:

(一)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的聪明主意。

(二)日本贡使私见惟庸,约贡千人相助绑票的事。

(三)时间的矛盾。

(四)归廷用十五年之再贡发觉事。

(五)奏调林贤备倭明州事。

(六)三年前惟庸初由右丞改左,正得宠眷而反惧诛事。

四、胡惟庸之罪状

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诛时的罪状是:

(一)毒死刘基。

(二)阻隔占城贡使。

(三)私给文臣以没官妇女。

(四)枉法挠政,朋比为奸。

刘基事据《明史》本传说:

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首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

据《胡惟庸传》,则惟庸之毒基,实为太祖所遣:

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

据《行状》所述,基未死前且曾以被毒状告太祖,太祖不理:

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惟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居一月而薨。

即由史臣纂修之《实录》,也说太祖明知刘基被毒事:

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以无是事。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

由上引诸记载,参以《明史·刘基传》所叙胡惟庸与基之宿怨,乘隙中伤,太祖对基怀疑事。可知胡惟庸之毒基,确受上命,所以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我们看汪广洋之死是为涂节告发,胡惟庸之被罪,也和刘基死事牵连,但在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提起这事。由此可见“欲盖弥彰”,涂节之所以与胡惟庸骈戮东市,其故亦正在是。

关于阻隔占城贡使事,《明史》云:

洪武十二年占城贡使至都,中书不以时奏,帝切责丞相胡惟庸、汪广洋,二人遂获罪。

《实录》载此事较详,其文云:

十二年九月戊午,占城国王阿答阿者遣其臣阳须文旦进表及象马方物,中书臣不以时奏。内臣因出外,见其使者以闻,上亟召见,叹曰:“壅蔽之害,乃至此哉!”因敕责省臣曰:“朕居中国,抚辑四夷,彼四夷外国有至诚来贡者,吾以礼待之。今占城来贡方物既至,尔宜以时告,礼进其使臣,顾乃泛然若罔闻知,为宰相辅天子出纳帝命,怀柔四夷者固当如是耶!”丞相胡惟庸、汪广洋等皆叩头谢罪。

《明史》言:“帝怒,切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礼部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高皇帝文集》卷七载《向中书礼部慢占城入贡第二敕》云:

敕问中书礼部必欲罪有所证。古有犯法者犯者当之,此私罪也。今中书礼部皆理道出纳要所,九月二十五日有慢占城入贡事,向及省部,互相推调,朕不聪明,罪无归著,所以囚省部,概穷缘由,若罪果有所证,则罪其罪者,仍前推调,未得释免。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