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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君主或国家的收入00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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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有大学教授的那部分知识,或许可以说不是教得很好。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大学,这部分知识或许就完全不会有人去教,而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会因为缺乏这些知识而遭受重大损失。

现在欧洲的大学,最初大部分都是宗教机构,是为了教育神职人员而创办的。他们的设立仰赖教皇的权威,完全处于他的直接保护之下,学校中的学生和教师都拥有当时所谓的僧侣特权,不受他们大学所在国的普通民事法庭管辖,只服从宗教法庭。在大部分的这些大学里所教的,都是适合于其创立目的的东西,不是神学,就是神学的预备课程。它们最初设立是为了教育牧师学习神学。

当初基督教的地位被法律确认时,一种变异的拉丁语就成了西欧所有国家的通用语言。因此,那时教堂的礼拜,以及教堂诵读的圣经译文,使用的都是这种变异的拉丁语,即该国的通用语言。在野蛮民族入侵、罗马帝国被颠覆以后,拉丁语渐渐在欧洲各地不大通行了。但是,虽然最初引入宗教形式和仪式并使其合理化的环境早已改变,人民的虔诚却自然地把这些已经建立的形式和仪式保存了下来。因此,虽然各地的老百姓都不再使用拉丁语,教会的礼拜却依然使用这种语言。于是,在欧洲也像古代埃及那样,通行着两种语言:一种是有学问的语言,一种是没学问的语言。僧侣们必须懂得一些他们在执行职务的时候所使用的神圣和有学问的语言,因此学习拉丁语从一开始就是大学教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为此,拉丁文是必不可少的。

而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情况却不是这样。号称绝对正确的教会训谕宣布,《圣经》的拉丁语译本(即通常所说的“拉丁版圣经”)同样是神的灵感所口授,因此与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原本圣经具有同等权威。所以,关于这两种语言的知识对于神职人员来说就不是必不可少的,对它们的学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未成为大学普通课程的必要部分。我确信,有些西班牙大学甚至从未把学习希腊语列入普通课程之中。后来,最早的宗教改革家们发现,希腊语的《新约全书》,甚至希伯来语的《旧约全书》,比逐渐适合于支持天主教教义的拉丁版圣经对他们自己的主张更有利。于是他们以前两者为依据来寻找和揭露拉丁语译本的谬误,而罗马天主教的教士们则不得不做出辩护和澄清。但是,如果没有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一些知识,辩护和澄清也一定行不通,因而对这两种语言的学习逐渐进入了大部分的大学课程,不论是拥护改革派教义的大学还是反对改革派教义的大学都是如此。希腊语与古典哲学研究的每一方面都是有关联的,而古典哲学研究虽然最初只是天主教徒和意大利人的学问,但在改革派教义开始盛行的时候也变得流畅起来。因此,在大部分大学,学生在对拉丁语有所掌握之后就要学习希腊语,作为修习哲学的准备。至于希伯来语,则和古典哲学研究没什么关系,除了圣经以外,并没有一本值得重视的书是用这种语言写成的,所以对希伯来语的学习一般是在学了哲学之后、进入神学学习时才开始。但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不是这样,它们是在宗教改革中引进的。

最初,各个大学都开设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入门课程,现在有一些大学仍是如此。但另外一些大学现在则希望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已经有了这两门语言或者是其中一门语言的入门知识,以方便对它们的进一步研究,现在这种研究已成为各地大学教育中极重要的一个部分。

古代希腊哲学分为三个科目:物理学,或自然哲学;伦理学,或道德哲学;逻辑学。这种大体上的划分看起来非常符合事物的性质。

伟大的自然现象——天体的运行,日食月食,彗星;雷、电和其他异常的大气现象;植物和动物的发生、生命、生长和死亡,等等——必然会引起人类的惊奇,所以自然会唤起人类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去探究其原因。最初,迷信企图把这一切令人惊异的现象归因于神的直接作用。后来,哲学力图用比“神的作用”更切合实际、更容易为人所理解的理由去说明它们。由于这些伟大现象是人类好奇心的最初目标,所以用来解释它们的科学自然成为哲学的第一个部门。因此,历史上有所记载的最早哲学家,似乎都是自然哲学家。

在世界上的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国家,人们必然会彼此留心人的性格、意图和行为,总会共同规定并确认关于人类生活中的行为的许多高尚的规矩或准则。当书写开始普及时,聪明的人或自认为聪明的人自然会试图给这种既定的和受推崇的准则添砖加瓦,表达他们自己对正当行为和不正当行为的意见。他们有时用比较绕弯子的寓言形式,如《伊索寓言》;有时又采用比较单纯的箴言或格言形式,如《所罗门箴言》、提西奥尼斯和弗西里迪斯的诗,以及赫西俄德的一部分作品。他们在很长的时期内,总是这样增加智慧和道德准则的数量,而从来没想要按一种清晰和有系统的顺序将它们排列出来,更不用说找出一个或几个总体的原则将所有这些准则贯穿起来,使得它们具有可推论性。在不同的观察结果中找出一些共同的原理,并使之有组织有系统地排列,这种秩序美首见于古代走向自然哲学体系时的粗浅论文中。随后,类似的文字也渐渐在道德领域出现。日常生活中的准则,向自然现象的研究那样,也按某种有组织的次序排列出来了,并且也用少数共同原理综合贯穿起来了。研究和说明这种综合贯穿之原理的科学,被称为道德哲学。

对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不同的作者提出了不同的体系。但他们用以支持这些体系的根据,往往不是论证,在最好的情况下只是一些十分勉强的巧合,有时则仅仅是用模棱两可和强词夺理的日常语言所作的毫无根据的诡辩。思辨哲学体系的那些东西,对于一个将要和孔方兄打交道的人来说,都是虚妄和无谓的。纯粹的诡辩对于人类的思想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在哲学和思辨领域,诡辩却有最大的影响。各个自然哲学体系或道德哲学体系的维护者,自然都会努力揭露用来支持与自己的体系相对立的体系的那些论据的谬误。在考察这些论据时,他们必然要考虑概然性论据和实证性论据的区别,似是而非的论据与决定性论据的区别;由这样仔细审查所引起的种种观察结果,必然会产生一种科学,讨论正确和错误的推论的一般原理,这种科学就是逻辑学。虽然逻辑学在起源上晚于物理学和伦理学,但在古代大部分的哲学学校中,逻辑学通常总是早于其他两者进行讲授的。那时似乎认为,要使学生就物理学和伦理学这两种重要的主题进行推论,首先应该使他们十分清楚正确推论和错误推论的区别。

将哲学分为三个部分,这种古老的划分在欧洲大部分大学中有所改变,变成划分为五个部分。

在古代哲学中,关于人类精神的性质或神的性质的研究,都算作物理学体系的一部分。这些东西,不管假定构成它们的性质是什么,好歹是宇宙大体系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中最重要的生产性事物的一部分。无论人类理智对这两件事物做出什么推断,都会被当做(如其所是)试图解释宇宙大体系的起源和运转的科学中的两个关节。虽然无疑也是十分重要的两个关节,但在欧洲的大学中,哲学是作为神学的附属学科来讲授,那在这两个关节上比在哲学的其他内容上停留得更久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两个关节逐渐深化和扩大,并又形成了许多次一级的关节,直至最后,关于灵魂(对此我们知道得如此之少)的学说,在哲学体系中拥有了与关于肉体(对此我们可以知道得那么多)的学说相同的内容量。这两种学说自此被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学科。所谓的形而上学或圣灵学被设置为与物理学相对立的学科,不仅是作为更为崇高的学问来研究。需要实验和观察的正当学科,即只要用心就能做出许多有用的发现的学科,几乎被完全忽视了。而前一学科,即使再怎么用心,除了从中发现一些极其简单明显的道理外,就只能发现含混,因而只能产生狡智和诡辩,但这种学科却被人大加研究。物理学加上了形而上学或精神学。

当形而上学和物理学这样被放在相对立的地位时,对它们的比较自然会产生第三种学科——本体论,即研究其他两种学科的研究对象的共同特质及属性的学科。但是,如果说各学派的形而上学或精神学有大部分是狡智和诡辩,那本体论这种捣糨糊的学科(有时候也被称为形而上学)就全部是狡智和诡辩。产生了本体论。

一个人在作为个体时,以及他在作为家庭的一员、国家的一员和人类社会的一员时,他的幸福与完善何在,乃是古代道德哲学要研究的主题。在这一哲学中,人生的各种义务,都被视为是为了人生的幸福与完善。但是,当道德哲学也像自然哲学一样被当做神学的附属学科时,人生的义务却被主要看作为了来生的幸福。在古代哲学中,德行的尽善尽美,被认为必然使有这种德行的人在今生享有最完全的幸福。而近代哲学的观点却认为,尽善尽美的德行通常是或者几乎永远是与今生的任何幸福相矛盾的;要想进入天国,只能依靠忏悔和禁欲,靠僧侣的苦行和贬低自己,却不能依靠自由、慷慨和英勇的行为。诡辩的决疑论(casuistry)和禁欲道德观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了各个学派的道德哲学的大部分内容。哲学中最重要的部分也就这样成了最腐朽的部分。道德哲学退化为是非心鉴裁决论和苦行道德观。

因此,欧洲大部分大学的哲学教育一般就是按照这个路线。首先教逻辑学;其次是本体论;然后是圣灵学,包括关于人类灵魂和神的性质的学说;接着教一种变质的道德哲学,这一类学科被认为与圣灵学、与人类灵魂的不朽、与神对来生的赏罚直接相关;最后,通常以简单粗浅的物理学作为结束课程。

欧洲大学对古代哲学课程所做的修改,都是为了僧侣的教育,是为了使哲学成为神学研究比较合适的台阶。而这种修改所引入哲学的狡智和诡辩、决疑论和禁欲道德观等附加内容,无疑并没有使哲学更适宜于绅士或一般世人的教育,或更有可能增进他们的悟性,改善他们的心灵。大学教育变得更不可能造就世俗的人。

这种哲学课程现在仍然是欧洲大部分大学的教学内容,而授课老师的勤勉则受制于各个大学的制度为这种制度提供的必要性。在那些最富裕、有最多捐赠基金的大学,老师们往往只讲一些这种变质的课程的零碎片段而已,而且,即便是零碎片段,往往也都讲得非常模糊和肤浅。这种课程仍在大多数大学或多或少地勤勉讲授。

现代对哲学的各个科目所做的改进,大部分不是在大学里做出的,虽然无疑也有一些是在大学里做出的。即使做出了改进,大部分的大学在采用它们时也不是很积极;有一些这样的学术团体还仍然愿意长期充当那种已经被外部世界所拒绝的破产体系和陈腐偏见的庇护所。通常说来,最富裕、捐赠基金最多的大学在采用这些改进方面是最慢的,也最不愿意对行之已久的教育计划做出任何重大的改变。而在较为贫穷的大学,教师的衣食主要依赖于他们的声望,他们不得不给予时代思潮更多的关注,因此在这些大学里,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引入这些改进。大学对哲学的改进很少,富有大学的改进更少。

虽然欧洲的公共学校和大学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实施对僧侣这一特定职业的教育,虽然他们即使是在对学生讲授这一职业所必需的知识上时也并不总是非常勤勉的,但他们仍然逐渐开展了对几乎所有其他人,特别是对绅士和有钱人家子女的教育。从人的幼年时期到他开始认真地从事某项职业事业,某项他毕生将要从事的事业之前,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度过这段时间,似乎没有比进入学校和大学更好的有益处的办法了。然而,学校和大学里所教授的大部分课程,似乎并不是对他所要从事的事业最好的准备。尽管如此,大学还是把对绅士和有产者的教育吸引到自己这边来。

在英国,青年人刚从学校毕业,不把他送入大学,却把他送往外国游学,已经渐渐成为一种习俗了。据说,青年人游学归来,通常都会有很大的进步。但一个青年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出国,二十一岁回来,回国时比出国时要长了三四岁,在三四年之中没有进步才是一件令人奇怪的事。在他游学的过程中,他通常都会学到一两门外语,但他并不能够说得非常流利,写得非常通顺。另外,回国以后,他通常都会变得更加自以为是、更不约束自己、更加**、更加不能认真学习和做事。如果他不去外国游学,只是待在家中,这三四年时间绝不会令他变成这样。年纪轻轻就这样去漫游,远离父母以及亲戚的监督和控制,把一生中最宝贵的年华消磨在无谓的**中,这可能会促进他在早年教育中有可能形成的所有良好习惯逐渐削弱或者被毁灭,而不是得到巩固或者加强。只是因为大学到了不受信任的地步,这种年轻时期出国游学的毫无意义的做法才会如此盛行。把自己的儿子送往国外,做父亲的至少可以在一段时间里摆脱这样的一件事,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无所事事,逐渐堕落下去。但在英国,将青年人送往外国旅行变得很通常,这种荒谬的做法完全是由于大学不受信任。

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的锻炼目的和希腊运动场上的锻炼目的相同,并且也似乎同样好地达到了目的,但在罗马热闹中间没有和希腊人的音乐教育相当的东西。可是,罗马人的道德,不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在公共生活中,不仅并不比希腊人差,而且总的来说甚至比希腊人好。通晓罗马、希腊两国国情的学者波利比奥斯以及哈利卡尔那索斯的狄奥尼修斯,两人曾经在罗马人生活好于希腊人方面给予了证明;至于罗马人在公共道德方面的优越,希腊和罗马的整个历史进程可以证明。各党派之间斗争的成员,不发脾气,不走极端,这似乎是自由民族在公共道德方面最主要的要求。希腊的党派斗争几乎总是暴力和残酷的,但罗马人直到格拉古兄弟时代以前,从未因为党派斗争而引发流血事件,而从格拉古兄弟时代起,罗马共和国实际上已经可以说是解体了。所以,尽管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奥斯这样值得尊敬的权威的倡导,尽管孟德斯鸠对于支持这些权威有十分有见地的理由,但希腊人的音乐教育似乎对改善道德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因为,罗马人没有音乐教育,其道德总的来说比希腊人更好。上述这些古代哲学家对于祖先制度的尊敬,可能会促使他们乐意从一些古老习俗的事物中去寻找政治智慧,这种习俗从远古时代一直传到了具有相当文明程度的社会时期。音乐和舞蹈几乎是所有民族的重要娱乐方式,也被认为是适合每一个人取悦他人的技巧。在今天的非洲海岸的黑人中间也是如此。当希腊各部落自己组成小共和国的时候,学习这种技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人民的公共教育和普遍教育的一部分,这是很自然的。罗马人有战神广场,和希腊的运动场相似,但没有音乐。

教授青年人音乐或者军事训练的老师,在罗马,甚至在法律和习俗成为我们所熟知的希腊共和国的雅典,似乎都不是由国家支付报酬的,甚至也不是由国家任命的。国家要求,每一个自由公民应该使自己适合于在战争时期捍卫国家,因此必须接受军事训练。但进行军训的教师,则由公民自己去寻找,国家所提供的,除了一个公共场地或训练地点供他操练和演习之外,没有其他的了。军事训练和音乐教师,不是由国家支付报酬或任命的。

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当哲学和修辞学开始流行的时候,上层社会的人有时会把子女送往哲学家和修辞学家的学校,让他们学习这两门流行的课程。但是对于这种学校,国家并不给予任何支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只是给予默认而已。对哲学和修辞学的需求在很长时间内都很小,以至于最初从事这个工作的老师很难在一个地方找到永久性的工作,不得不辗转于各个地区之间。埃利亚的芝诺、戈吉阿斯、希皮阿斯以及其他许多学者都过着这样辗转的生活。当需求增加的时候,哲学和修辞学学校就变成了固定的,最先这种现象是在雅典出现的,随后其他地方也渐渐有了。可是,国家对于这类学校,有时拨给一个特定场所作为校址,有时也由私人捐赠,除了上述以外,从未有进一步的鼓励。国家指定给柏拉图的学校称为Academy,指定给亚里士多德的学校称为Lyceum,指定给西塔的芝诺(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的学校叫做Portico。而伊壁鸠鲁则把他自己的花园留给了他的学校。但是直到大约马库斯·安托尼奥的时代为止,教师们似乎都没有从国家得到任何薪金,除了学生的酬金以及学费以外。我们从鲁西安的书中读到过,那位爱好哲学的皇帝发给一位哲学教师的奖金,在这位皇帝去世后也就停止发放了。这些学校的学生并没有什么毕业生特权,上这类学校也不是从事某种特定行业或职业的必要条件。如果对这种学校的教学效用的舆论不能吸引学生来,那法律是不会强制任何人进这类学校的,也不会给这类学校的人什么奖励。这些学校的教师也没有对学生的管辖权,他们除了以自己的德行和才能博得在学生面前的自然权威以外,没有什么其他的权威。哲学教育独立于国家。

在罗马,对民法的学习被当作教育的一部分,但不是大众教育的一部分,而只是某些家庭驾驭中的一部分。想获得法律知识的青年,并没有任何一个公共学校可以进入学习。除了和那些被认为懂得法律的亲戚朋友来往交流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学习途径。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十二铜表法有许多是摘抄自某些古希腊共和国的法律,但法律却并没有在希腊共和国任何一个地方发展成一门学科。然而在罗马,法律很早就已经发展成一门学科了,那些有名的精通法律的人,都会获得很显著的荣誉。在古希腊共和国,尤其是在雅典,普通的法院都是由乱七八糟的人组成的,他们在做判决时几乎总是喧闹、随意的,常常是由一时的宗派意见和党派精神来决定的。但审判不公正的坏名声是由500个人、1000个人甚至1500个人(在希腊的有些法院,确实就有这么多人数)来承担时,落到每一个人头上的指责就不会很严厉。与此相反,在罗马主要的法庭都是由一个或者几个法官组成的,判决如果草率不公正,尤其是进行公审的时候,他们的品格以及能力就会受到极大的怀疑。因而,在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由于要避免众人的责难,这些法庭通常都会力图用本法庭或者其他法庭的前任法官所留下来的范例或者先例作为参考,这也就是他们的护身符。正是这种对范例和先例的关注,使罗马形成了流传至今的有规则、有秩序的体系;其他产生这种关注的国家,其法律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波利比奥斯和哈利卡尔那索斯的狄奥尼修斯就反复提到罗马人的性格比希腊人好,或许更多的是由于罗马人的法院制度比希腊人的更好,而不是由于这两位学者所提出的其他原因。据说罗马人以重视承诺以及宣誓而闻名。但这些习惯在办事勤勉、消息灵通的法庭面前宣誓的人,比起那些习惯于在那些没有纪律没有秩序的集会上宣誓的人来说,自然会更加尊重自己的誓言。罗马不存在教授法律的公共机构,法律在罗马首先发展成为一种有系统的体系。

如果没有公立教育机构,那么,不是有某种需求的体系或者学科,或者说不是在当时的环境里特别必要、特别有用或者特别流行的学科,根本不会有人去教授。一种曾经被认为是有用的但是已经被推翻或变得陈腐的学科体系,或一种大家都已经觉得是没有用的,只不过是一堆书生气的无意义的诡辩学科,私人教师一定不会去教授。这种学科体系,只能继续存在于繁荣和收入不依赖于其声望和勤勉的教育团体中。而如果没有这样的公立教育机构,一个勤奋和有能力的绅士,在接受过时代所能提供的最完善的教育之后,在进入社会时也绝不会对绅士和普通人通常谈论的东西一无所知。如果没有公立教育机构,所讲授的就只能是有用的东西。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国家对于人民的教育,难道不应该加以管制吗?或者说,如果应该管制,那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民应该实施怎样不同的教育呢?应该以何种方式实施呢?国家对教育不应给予注意吗?

在某些情况下,社会条件自然会使大多数个人形成国家所要求的或认可的几乎所有能力和品质,而不需要政府操心。在另一些情况下,社会条件不能把个人培养到这一步,政府必须登场,以防止百姓退化或者不争气。在某些场合,它应当;在其他场合,它不必。

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大部分以劳动为生的,也就是说大部分老百姓,他们的工作变得仅仅限于一些十分简单的操作,往往简单到只需要一两种操作。而大多数人的理解力必然是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一个人如果把他的一生都消耗在集中简单的操作上,而这些操作所产生的影响,又是相同或差不多的,那么,他就没有机会发挥他的领悟力,或运用他的创造力来寻找克服困难的方法,因为他永远不会碰到困难。这样一来,他自然会丢失动脑筋的习惯,而变成愚钝无知的人。他精神上这种麻木的状态,不但会使他不能领会或参加任何理性的谈话,而且会使他不能怀有任何宽宏、高尚或温柔的情感。其结果,对于许多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平常事物,他也没有能力做出恰当的判断。至于重大和深远的国家利益,他更是完全没有主意,而且,除非给以特训,他同样没有能力在战争中保卫国家。他毫无变化的单调生活自然会消磨他精神上的勇气,使他厌恶冒险的士兵生活。这种单调甚至会侵蚀他身体的活力,使他除了捧着自己的饭碗以外在任何其他职业上都不能饱满地、坚定地施展自己的力量。这样一来,他在自己的特定行业中所掌握的本领,似乎是以牺牲他智力上的、交际上的和武力上的才能为代价的。但是在所有进步、文明的社会,劳动贫民,即大多数人民,必然会陷入这种状态,除非政府想办法、花力气加以防止。在所谓的野蛮社会,即猎人和牧人的社会,甚至在制造业进步和对外贸易扩张之前的初级农业状态下的农夫社会,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些社会中,每一个人都要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这就迫使每一个人都要发挥他的才能,想办法解决不断遇到的困难。创造力很活跃,精神就不会落入那种呆滞的迟钝状态。前面曾提到,在所谓的野蛮社会,每一个人都是战士。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每个人也都是政治家,关于社会的利益,关于统治者的行为,他们都能形成有见地的判断。他们中间几乎每个人,对于自己的酋长在平时执法的水平,在战争中指挥时的表现,都看得一清二楚。当然,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人能够具有更文明的像社会中少数人能够具有的那种更进步、更精微的理解力。在初级社会中虽然每个人的工作都多种多样,但整个社会中工作的种类却并不多。每个人都在做或都能做其他人在做或能做的工作。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知识、技巧和创造力,但没有人能达到很高的水平。不过,要处理他们社会中所有简单的事物,他们通常所具备的水平一般也就足够了。与之相反,在文明社会,虽然大部分个人职业比较单一,但整个社会中的职业种类却数不胜数。在各种各样的职业中,对于那些没有特定的职业,有闲暇有兴趣去研究他人的工作的人,可以说提供了无限多的研究对象。要对这些如此众多的对象加以考察,他们必然要运用心思进行无穷尽的比较和综合,从而他们的理解力也会变得异常敏锐和广博。不过,他们这少数人如果不是碰巧占据非常特殊的地位的话,他们这么大的能力,纵然对自身来说是一种光荣,但对社会的良好治理,却可能没有多少贡献。尽管少数人有这样的巨大能力,但人类一切高贵的品性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淹没和消失于芸芸众生之中。而在野蛮的社会,经常的必要性使这些效能能够存在。

普通人则与此完全不同,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去受教育。即使在幼年期间,他们的父母也几乎无力供养他们。他们一到有能力工作的年纪,就必须立即干活谋生。而他们所干的活通常也是十分简单和单调的,无需运用多少智力;同时,他们的劳动如此持久和繁重,使他们很少有闲暇和兴趣去做(甚至去想)其他的事情。

不过,无论在哪种文明社会,普通人民虽然不能受到有身份有财产的人那样好的教育,但教育中最重要的几部分,如阅读、书写和算数,他们却是能够在早年获得的,也就是说,大部分预备从事最低贱职业的人也有时间在开始他的职业以前学习这几门功课。只需很少的开支,国家就能推动、鼓励甚至强制全体人民接受这些最基本的教育。国家能够鼓励或坚持一般人学会读、写和算。

国家可在每一个教区或地区设立教育儿童的小学来推动这种教育,收费低廉一些,使一个普通劳动者也能负担得起;老师的报酬只是部分地由国家承担,而不是全部由国家承担,因为如果他的报酬全部地由国家承担,他很快就将学会怠惰。在苏格兰,设立这种教区学校已教会几乎全体普通人民怎样阅读,教会大部分普通人民怎样写和算。在英国,建立慈善学校也收到了相同的成果,虽然由于学校设立得不是那么普遍,所以成果也不是那样普遍。如果将普通人的孩子有时要在学校里学习的、对他们全无用处的一点拉丁文的皮毛知识取消不教,代之以几何学和机械学的基础知识,那么,这一阶层人的文化教育,也许就会达到可能达到的最完善程度。很少会有一种普通行业不为应用几何学和机械学的原理提供机会,因而,很少会有一种普通行业不能使普通人因为实践这些原理而得到锻炼和提高,这些原理可以说是最高尚、最有用的科学的敲门砖。通过设立教区学校。

公家可以要求每一个人在获得任何同业公会的会员权利以前,或被允许在乡村或自治市从事任何行业以前,必须先通过考试或检验,以此迫使大多数人民取得那些最基本部分的教育。并要求人们在着手从事某种行业以前先通过考试。

希腊和罗马共和国就是以这种方式便利、鼓励甚至强制人民接受军事和体育训练,以维持全体人民的尚武精神。通过指定一定的学习和操练的场所,并赋予教师在这些场所教习的权利,他们为人民获得这些训练提供方便。这些教师似乎没有薪水,也没有任何排他性的特权,他们的报酬完全出自学生;而在公共体操场学习的学生或市民,与和他学得一样好的私人教师培养的学生相比,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优越性。通过发给优秀者小奖金或奖章,他们对人民获得这些训练施以鼓励。在奥林匹克运动会、地峡运动会和纳米安运动会上获奖,不仅对获奖者本人,而且对他的整个家庭及亲属都是一种光荣。而每一个公民在受到召集时到共和国军队里服役一定年限的义务,足以强制全体人民接受军事和体育训练,因为如果不接受这些训练,他们就不适合服兵役。希腊人和罗马人用这种方式维持了尚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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