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第1页)
第十章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
资本用途的不同而不同
用于不同用途的劳动与资本其所有的利与弊,总的说来,在同一地方内,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在同一地方内,假若某一用途明显地优于其他用途或差于其他用途,就会有许多人离开比较不利的用途,而挤进比较有利的用途。这样,这种用途的利益,不久便会回归到与其他各种用途相等的水平。至少,在各事物都听任其自然发展的社会,即在一切都听其自由,各个人都能自由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职业并能随时自由改业的社会,情况确实如此。各人的利害关系必然会促使他寻求有利的用途,避开不利的用途。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有利和不利趋于平等。
确实,欧洲各地的货币工资及货币利润都随劳动和资本投入的用途不同而大不相同,但这种不相同部分起因于各种用途本身情况。这些情况,实际上,至少在一般人想象中,对某些职业的货币收入少的用途有所补偿,而对另一些职业的货币收入多的用途有所抵消;另外,部分则因为欧洲各国的政策都不让事物完全自由地发展。货币工资和利润的实际差别,部分地由于彼此抵消的情况,部分地由于缺乏完全自由。
我把本章分作两节以便分别讨论那些情况及那种政策。
第一节起因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均等
下面是我所能观察到的五种主要情况:一方面对某些收入微薄的职业给予补偿,另一方面又对另一些收入丰厚的职业加以抵消:第一,职业本身有愉快的有不愉快的;第二,职业学习有难有易,学费有多有少;第三,工作有固定的有不固定的;第四,职业所须担负的责任有重有轻;第五,成功的可能性有大有小。有五种互相抵消的状况。
第一,劳动工资因业务有难易、污洁、尊卑而不相同。例如,大多数地方就整年计算,缝工的收入比织工少,这是因为缝工的工作较为容易。织工的收入比铁匠少,这是因为织工的工作清洁得多。铁匠虽是一种技工,但12小时工作收入,往往不及一个普通煤矿工8小时的工作收入,这是因为铁匠的工作不像煤矿工那么污秽危险,而且他是白天在地面上工作。对于一切体面的职业,荣誉可以说是报酬的大部分。如本节后面所述,就收入来说,考虑到各方面,从事此等职业的报酬一般都偏低了点。反之,在不体面的职业上,情况正好相反。屠户的职业既粗蛮又令人讨厌,但在许多地方,他们的收入比大部分其他普通职业要多。刽子手的职业是最令人厌恶的职业,可是,与其工作量相比他的收入比任何普通职业都多。
钓鱼和打猎是未开化社会最重要的职业,在进步的社会里却成为最惬意的娱乐。古时为生活需要而渔猎,现在却成为消遣。所以在进步的社会内,把别人消遣的事当作职业的人,都是极端贫苦的。自西奥克里塔斯时代以来,渔民都极其贫困,私自打猎者在英国各地极贫苦。在严禁私自狩猎的国家中,被特别允许狩猎的人的状况也不见得优裕多少。许多人从事这些职业是由于他们对这些职业的自然兴趣,而不是由于这些职业能给他们提供优裕的生活。而他们劳动的产物的售价,与其劳动量相比,总是过于低廉,从事这些职业的人,除了极少的收入外没有其他所得。某些非常令人愉快的职业报酬特别差。
不愉快和不体面对资本利润的影响和它们对劳动工资的影响相同。小旅馆或小酒店的老板从来不是自己店铺的主人,醉客蛮横无理,他们只好忍受,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不体面和不愉快的。但在普通资本经营中,像这样以小额资本得到大额利润的营业是很少见的。
第二,劳动工资随业务学习的难易、学费的多少而不相同。工资随学习业务的成本而变动。
安装一台高价机器,必然期望机器完全报废以前所完成的定额可以收回投下的资本,并至少获得普通的利润。一个花去许多精力和时间才学会的需要特殊技巧和熟练的职业的人,可以说等于一台高价机器。学会这种工作的人,在从事工作的时候,必然期望除了获得普通劳动工资外,还可以收回全部学费,并至少取得普通利润。而且,考虑到人的寿命长短极不确定,所以还必须在适当期间内做到这一点,机器也一样。熟练劳动工资和一般劳动工资之间的差异,就基于这个原则。
欧洲各国的政策都把机械师、技工和制造师的劳动看做熟练劳动,而把一切农村劳动者的劳动视作普通劳动。这种政策似乎认为,前者的劳动比后者的劳动在性质上更细致更巧妙。在一些情况下也许是这样,但在大多数场合却非如此,我将在下面加以说明。所以,欧洲各国的法律习俗,为使某人有从事前一种劳动的资格,都要求他先做学徒,但严格程度各地不同。而对于后一种劳动,全听人自由,不加限制。在做学徒期间,学徒的全部劳动都归师傅所有。学徒的生活费,在许多情况下,还必须由其父母或亲戚承担,至于衣服,几乎都是由父母亲或亲戚提供。而且依照普通习惯,学徒还须给师傅一些学费。不能给付金钱的学徒就要给付时间,即要做比一般年限长的学徒。不过,这对师傅未必有利,因为学徒往往都有怠惰情绪,而且长期学徒这一形式对学徒总是不利的。相反,就农村劳动来说,劳动者往往在被雇从事简易工作的时候学会了比较难的工作。在受雇期间,无论在什么阶段,他都能用自己的劳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欧洲各国的机械师、技工和制造师的工资,在道理上要稍稍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而且实际上也是如此。这种情形使他们成为高人一等的人。但是,一般地说,他们这种优越程度很有限。制造单色的亚麻布和呢绒这类普通制造品的工人,一天或一星期所得收入,平均下来不过略多于普通劳动者一天或一星期的收入。由于他们的工作比较稳定,所以全年总计所得也许略多些,但是很明显,这不过只足以补偿他们受教育所花的多出的费用。学徒的成本说明,为什么制造业者的工资比农村劳动者的工资来得高。
精巧艺术和自由职业的学习需要更长时间和更多费用。所以,画家和雕刻家、律师和医生的货币收入当然要多得多,而实际上也是如此。自由职业者的教育更加费钱,因而有较高货币报酬。
但资本利润却很少受使用资本的那一行业学习难易的影响。大城镇通常所用的各种投资方法,就学习难易的程度说,似乎完全相等。对外贸易或国内贸易的这个部门业务不可能比另一个部门的业务繁难很多。
第三,各种职业的劳动工资因业务固定或不固定而不相同。利润不受上述情况的影响。
有些职业比其他职业固定得多。大部分制造业工匠,只要是能够劳作的,一年中几乎每日都有工作。但是,泥水匠或砖瓦匠会时常因为天气恶劣的原因便完全没有工作。而且,即便在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工作仍然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所以他们可能常常没有工作。他们在被雇佣时的收入,不仅要足够维持他们无工作时期的生计,而且对于他在不安定境遇中不时产生的焦虑和沮丧的痛苦亦须得到一些补偿。所以,大部分制造业工人所得,推算起来和普通劳动者日工资几乎相等,但泥水匠和砖瓦匠所得却都有普通劳动工资的1倍半乃至2倍。普通劳动者一星期如可获得4、5先令,泥水匠和砖瓦匠往往可得7、8先令。前者如为6先令,后者常为9、10先令。前者如为9、10先令,像在伦敦那样,后者为15到18先令。但在各种熟练劳动中,泥水匠和砖瓦匠那样的劳动似乎最容易学习。据说,伦敦轿夫在夏天有时被雇为砖瓦匠。所以,这类劳动者的高工资,与其说是熟练的报酬,倒不如说是不安定的报酬。工资随职业的固定与否而变动。
建筑木匠所从事的业务,比泥水匠的工作似乎更细致、更重技巧。但在许多地方,不可说在一切地方,建筑木匠每天的工资却比泥水匠略低。这是因为他工作的有无,虽然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但不像泥水匠那样完全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且又不像泥水匠那么容易受天气的影响。
当普通提供固定工作的行业碰巧在某个地方不是这样的时候,那么操这些职业的工人的收入总会高许多,大大超过这些职业工人的收入和普通劳动收入的通常比例。伦敦一切下层技工,像其他各地的日佣工那样,每日每周都可能被雇主雇用或解雇。因此,伦敦最下层技工,即裁缝工,一天也能获得5先令,尽管18便士可以说是普通劳动的日工资。在小城镇及乡村地方,裁缝工的工资往往仅等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而且在伦敦,裁缝工动辄数星期没有工作,尤其是在夏天。
如果除工作不稳定外,还加上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那么,即使这种工作是最普通的劳动,那些情况有时也使其收入上升到超过最熟练技工的收入。按件计算收入的煤矿工,在纽卡斯尔,一般收入可达到普通劳动工人的2倍,在苏格兰许多地方,甚至达到3倍。他们得到高收入,全是由于他们工作的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他们大抵都能随他们自己的意思,想工作多久就工作多久。就艰苦、不清洁和不愉快来说,伦敦运煤工人的职业几乎和煤矿工的职业相同,然而因炭船到达时间的不确定,必然会导致大部分运煤工人的工作带有不确定性。所以,煤矿工的收入如果是普通工人的2到3倍,那么,运煤工人有时能得到4倍、5倍。依据数年前的调查,运煤工人按照当时工资率,每天能得到6先令至10先令。就6先令来说,大约是伦敦普通劳动工资的4倍。不论何种职业,最低的普通收入往往是从事这职业的绝大多数人的收入。他们的所得,尽管显得过高,不论他们的收入如何高,如果除了补偿工作中的一切不令人惬意的工作环境外还有剩余,那么在一个没有垄断权的行业里马上就会出现大量的竞争者,于是很快也就会把其收入降低到一个较低的工资率。
至于任何行业的资本的普通利润,都不可能受资本用途的固定或不固定的影响。资本是否固定地使用,不取决于行业,而取决于经营行业的人。固定与否不影响利润。
第四,劳动的工资,因劳动者所须负担的责任的大小而不相同。
各地方金匠和宝石匠的工资,不仅比需要同样技巧的许多其他劳动者高,而且比需要更大技巧的许多其他劳动者高。这是因为有贵重的材料托付给他们。工资依所负责任的大小而异。
我们把身体的健康委托给医生;把财产有时甚至把生命和名誉委托于律师或代理律师。像这样重大的信任决不能放心地托付给微不足道的人,所以他们的收入必须使他们能够保持这重大托付所需要有的社会地位。他们必须保持的社会地位,和他们必须受的长期教育必须花的巨额费用,势必使他们的劳动收入更加增高。
如果一个人仅仅使用自己的资本经营生意,他就没受到什么委托。至于他能否取得信用,不取决于他所经营的行业的性质,而取决于他人对他的财产、人品和智慧的意见是怎样。因此,不同行业中不同的利润率,不可能起因于经营各行业者所受到的不同程度的委托。
第五,各种职业的劳动工资,因取得资格可能性的大小而不相同。
各个职业的学习者能否胜任所学的职业,此可能性的大小因职业不同而大不相同。就大部分机械职业来说,成功几乎都是有把握的,但就自由职业来说,却是很没有把握的。例如,送孩子学做鞋匠,无疑他能学会制鞋的技术;但若送孩子学法律,那么精通法律并能靠法律吃饭的可能性至少是20比1。就完全公平的彩票来说,中奖者应得到没有中奖的人所损失的全部。就成功者1人而不成功者20人的职业来说,这成功的1人,应享有不成功的20人应得而不能得的全部。所以,大概要到将近40岁时才能从职业取得一些收益的律师,其所得报酬应不仅足以补偿他自己为受教育所花的那么多时间和那么大费用,而且足以补偿那些全无所得的20多人的教育时间与费用。尽管律师所收的费用有时显得过高,但他的真正报酬必然不止这些。计算某一地方的鞋匠或织工这类普通工人一年间可能收入的总额和他们一年间可能支出的总额,你就会知道,他们的收入一般多于支出。如果你用同样的方法,总计各律师及各法学协会见习律师的支出与收入,你就会知道,即使你尽量提高他们年收入的估计,并尽量减低他们年支出的估计,他们的年收入,只等于年支出的极小部分。所以,法律业这个彩票,决不是完全公平的彩票。法律业与其他许多自由职业和荣誉职业一样,所得到的金钱报酬显然都是很不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