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写的故事(第3页)
李老师回到家,给叶子洗了个热水澡,发现叶子脖子上有条精致的钻石项链。我下意识地往叶子脖子看了看,果然她的脖子上挂着条钻石项链,看起来很名贵!
5
李老师也就是李丹,而这李丹的男朋友正是林浩……
李丹认识林浩,这还缘于叶子。那是个星期天,李丹牵着八岁的叶子,在她学校外散步,迎面走来一个男生手里拿着一大串五颜六色气球,形状不一,迎风飘扬,漂亮极了。男生走近她们时,叶子说:气球好漂亮啊,哥哥把它送给我吧。男生说,好啊,叶子拿着气球蹦蹦跳跳地走了,走了一段路,男生追上来说,把气球还一半给我吧,我答应我妹妹送她的。李丹说,送给人家的东西怎么还能要回的,不给!男生说,我刚才看你漂亮,就忘了这气球是要送给妹妹的,现在才想起来。现在看不漂亮了?李丹倒竖柳眉。
我不能见色忘妹啊,你还是给我一半的气球让我回去交差吧!
不给就不给,一边去,李丹说。男生垂头丧气地走了。她牵着叶子幸灾乐祸地走了。
第二次遇见林浩是在一个小巷里,充满戏剧性。当时有两个手上有刺青的混混拦住她,对她动手动脚,她边用手抵挡边往后退,这时林浩出现了,他踢了那两个混混说,滚!连我的马子也想碰,不想活了。那两男生竟然很听话地走了。两男生走远后,林浩对她说,你长得不安全,以后别走这么偏僻的小巷子了。
李丹看着林浩说,你刚才占我便宜,你说我是你“马子”。林浩得意地说,当我马子在这一带没人敢欺负你,这一带的小孩都不敢惹我,我们是黑社会。李丹说,我怕黑社会但我不怕你,你的眼睛好善良,你不会欺负我的,我当你马子吧。
林浩说:好,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浩。
李丹说,我叫李丹。林浩说,我以后是叫你李丹还是叫你马子呢?李丹说,随便你。林浩上前牵住她的手说,我可以牵你的手吧?李丹说,可以。林浩又问,你没和我开玩笑吧?泡妞哪有这么快的。李丹说,没有。林浩说,那我请你吃东西。他们在路边吃了点小吃,吃过东西,林浩又牵起李丹的手往大街上走。你真漂亮,牵你我很有面子,林浩说。你也很帅,被你牵我也不丢脸,李丹仰着头对林浩说。林浩说,你还是学生吧?李丹说,我是学生,而且是三好学生。我是混混,我读书读得早,读到高二就没读了,现在还在混,我没出息的,你那么漂亮,又会读书,当我马子不体面,你还是回去吧。林浩说。李丹说,好,明天我再来找你。林浩说,那你还当我马子吗?当!林丹说完就走了。林浩在她身后喊道,明天中午十二点我还在这里等你!
她走左边,他往右边。
李丹没有食言,第二天他等到了她,他上前拉着李丹说,你还没吃饭吧,我们去吃饭,到了饭馆林浩说,你要吃什么尽管点,不过我身上就只有二十元钱。李丹只点六元钱的菜说,这些足够了。吃饱后,林浩把李丹牵至巷子深处,李丹没问林浩要带她去哪。
林浩把李丹带到一个院子里说,我就住这里,和几个兄弟住一起。李丹看了看四周,这是典型的南方四合院,虽然破旧,但空气不错,院子里有几棵大树,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无名野花。林浩接着把她牵到一间屋子里,屋子里有三个男的一个女的在桌子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牌,电视播放的是一部香港枪战,林浩关了电视说,她是我马子李丹,漂亮吧?那女的说,比我漂亮,不过不像你马子。有个男的附和说,我看也不像,你昨天还是光棍,今天怎么就有马子了。林浩说,不信你问我马子。那女的又问李丹,你真是她女朋友吗?我以前怎么没见他提起过。李丹说,我是她女朋友,我们昨天才认识的。
那女人丢了牌说,有客人来了,我们随便打扫下。那房间的确够乱的,地上满是瓜子壳,**衣物乱丢,被子也没叠,玻璃窗上也蒙着一层灰尘,不过只一会儿屋子就被清洁干净了,林浩与李丹也参加了这场清理战争。大家对李丹分外热情,“大嫂大嫂”叫个不停,特别是那个女的,李丹临走时,她还特意去买了些大橘子说,让她路上吃。李丹把它们全部带回去给叶子吃。
那个女的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小影。
6
李丹常去找林浩,林浩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两人都不要他了,爸爸去了美国,妈妈去了新加坡,他们各有各的家,他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管不住他,他一天到晚都在外面瞎混。他的理想是可以当上黑社会老大。他告诉李丹黑社会老大很威风的,有名车开,身边总有很多美女围绕,手下有许多小弟任听使唤。他们在社会上有黑白两道都吃得开,他们开的娱乐城、桑拿等等娱乐场所不仅没有人敢来捣乱砸场,甚至还没有人敢来和他们竞争。
李丹说,就算要做什么也得读书不然没文化,林浩说,他们虽然没有读什么书但是有文化,因为生活教会了他们。然后他把他以前混社会听来的几个本市小混混是怎么混成大老板的故事以及他和兄弟们刀光剑影的生活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绝伦精彩,触目惊心。
“是真的吗?真不敢想象那样的生活。”李丹的话半信半疑。
“当然真的,明天我带你去义屋街看看,你敢去吗?”
“有什么不敢的,有你在,我怕什么!”
“不不不,那边不是我混的,在那我有许多仇人,和我一起很危险的。”
“那我也不怕,你敢去我也敢去。”
第二天,他们就去逛义屋街了,那条街有许多发廊,卡啦OK厅,台球厅,歌舞厅、娱乐城,被称为消费一条街,治安也特别乱,那有几个帮派的混混,大多都是和他们一般大的青少年,他们是些老板维护利益的工具,各自看着各自的场,各自追着各自的女人,一些巧合与一些小冲突都能引发群体斗殴。
林浩牵着她的手,他们逛了两三个小时,十多条小巷,李丹显得很失望,她甩开他的手,坐在巷子旁的一块青石上说:“你骗我啊,怎么都没人打架呢?连打架的前奏也没感觉到。”
“哪能天天打架啊,又不是民国战乱时期。”林浩也有些失望,没能让李丹遇到那壮观的场面。
“可是你给我吹这条街一天最少可以见到两次打架的……”李丹还没说完就有两三个人拿着木棒向林浩扑来,林浩一瞬间认出前面的那个人,拉起李丹拔腿就跑,跑了十多分钟总算甩开了他们。
“他们为什么追我们。”李丹气喘吁吁地问,在逃跑中鞋还掉了一只,分外狼狈。
“那是我以前混的时候的仇人。”林浩轻描淡写地说,“那人曾经因为在溜冰场撞了我一下,被我和兄弟们打得全身都是伤,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好险啊,不过挺刺激的。”李丹语气中隐藏着一丝兴奋。
“现在相信我跟你说的话了吧。”
“相信了,不过我的鞋掉了,你得赔我。”李丹撒娇似地说。
林浩给她买了一双浅灰色凉鞋,精致、高雅。她穿上满意地笑了,说:“谢谢你的礼物,我忘了告诉你今天是我的生日。”
林浩本想再送她个风铃的,却发现口袋里钱不够,只好作罢。
在分别的时候她说:“以后你别去那地方了。”
“你开始担心我啦!”林浩狡谲地说。
“臭美!”她狠狠地说,“不过你可以吻我一下。”
林浩吻了她一下,李丹说,你吻了我你得听我的,去读书,不然我就不喜欢你了。
“我不会再去读书的,你还会来找我的。”林浩走了,留李丹一个人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