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之父(第2页)
梁漱溟去香港没有带人,所有的办报班子都是到港后筹组的。8月,梁漱溟接到重庆民盟同人的信,决定由他任报社社长,经理则由梁漱溟推荐萨空了担任。其余编辑人员等,多靠金仲华等人介绍,总编辑是俞颂华,负责新闻版的是羊枣,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报人。
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筹备,民盟自己的报纸《光明报》终于赶在九一八事变周年纪念日创刊。
《光明报》取名得益于范长江的启示。有一天,梁漱溟碰见范长江,他与梁漱溟提起当时张君劢的国家社会党在香港出版的报纸,范说报贩叫卖时多喊出许多报名,而《国家社会报》往往被略去,就是因为这个名字不易上口,叫出来也不响亮。后来梁漱溟与范长江二人共同议论的结果,就取名《光明报》。
梁漱溟在香港创办的《光明报》(报名题字为梁漱溟墨迹)
民盟要创办一份自己的报纸,经济上困难不小。在筹备之初,只有黄炎培、张君励、左舜生、章伯钧每人各拿出国币一万元,梁漱溟除了参政员的津贴外无积蓄,只出了六千元。四川的刘文辉资助了四万元;又通过缪云台的联系,龙云资助六万元。梁家世交李国卿的弟弟在美国成了大富翁,也给梁一笔数目可观的资助。无奈国民政府的法币不值钱,约四元才能兑换一港元。但开办之初,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注册要交押金,请律师也要钱,还要付纸张、印刷等费用,所以仍感入不敷出,紧张得很。当时范长江负责中共在香港的报纸《华商报》,见到梁漱溟就问:“怎么还不出版呀?”梁漱溟回答说:“你还看不出来!”不久,范长江来找梁漱溟说:“有南洋某侨领愿资助你们办报,只要你写个收据就行了。”梁漱溟说:“写收据还不容易。”随后范长江送来四千港元。有了这些钱,特别是有了中共驻港办事处和救国会海外组织提供的帮助,遂使筹备工作逐渐有了眉目,创刊有了可能。
国民党方面对梁漱溟的行踪及《光明报》的创办早有察觉,他们不能容忍第三方面以独立姿态出现,因此曾派立法院副院长刘维炽赶到香港,与港英当局接头,企图阻止梁漱溟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名义办报。无奈刘维炽还是晚了一步,待他赶到香港时,梁漱溟已办完所有注册手续,并交纳四千元港币的押金,请好了律师,已算是合法报刊,便不能由港英当局任意取缔了。
刘维炽当然不愿就此罢休,他利用各种关系四处活动,唆使港英当局新闻检查机关对《光明报》多方刁难。为了避免和减少麻烦,梁漱溟在报纸创刊之前听从朋友们的劝告,破天荒地购买一些礼品,十分勉强地去拜访新闻检查机关的负责人。
东西送了,话也说了,然而等到报纸创刊的那一天,这位新闻检查机关的负责人仍然给《光明报》第一天的报纸开了“天窗”,而且是在发刊词上。梁漱溟前去交涉,这位负责人解释道,这是奉命行事,因为上面有交待。并说,你们报上的文章如果发表在《大公报》上可以不删,可是登在你们《光明报》上就不能不删。于是,报纸大样天天送检,开天窗成了家常便饭,许多文章被删节得文句不通,无法卒读。连梁漱溟在报上连载的长文《我的努力是什么》,也被删节得不成样子。
对外斗争还好说,而同盟内部的纷争最可恨,也更令人心寒和心烦。可以说,梁漱溟在香港办报的这段时间,是其一生中精神上感受烦恼痛苦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报纸虽然开始出版了,但经济上仍十分拮据。梁漱溟因单身一人在港,自定月薪一百元;经理萨空了里里外外地忙,又有家眷在港,开支大,梁漱溟为其定月薪二百元,仍入不敷出;出于友情,梁漱溟每月又从自己的薪水中拿出一半资助萨空了。
报纸的经费如此紧张、困难,然青年党的曾琦还要往报社里安插闲人。本来报社已任命李炳海为副经理帮助萨空了工作,并使报纸走上了轨道,而曾琦忽然又推荐其党徒陆光荣当副经理。添人就是要增加开支,理所当然地遭到梁漱溟的拒绝。于是曾琦、陆光荣二人邀梁漱溟去茶楼谈判,再三要挟。最后,平日貌似文雅的曾琦竟对梁漱溟说:“你如此坚持己见,拒不接受,我们便不再是盟友,我将以敌人来对待你!”这自然使梁漱溟感到很寒心。
待《光明报》创刊之后,经费仍感拮据,遂决定由梁漱溟去新加坡一带向华侨募款。为了此行,梁漱溟添置了一套在那一带炎热气候下需穿着的白色西服。不料他一上船就碰见了国社党《国家社会报》社长徐傅霖。徐见梁漱溟也搭船,首先开口问梁漱溟去南洋干什么。待梁漱溟说明此行目的后,徐傅霖便怒色相向,毫不客气地对梁说:“民盟是由许多政治党派组成,也包括了我徐某所在的国社党,如果民盟去募捐,国社党就无法再募。我们二人同去,捐款者将只给你,而不会给我;你梁漱溟去了,我徐某将空手而归。因此,你要去,我就不去;如果我去,你就不能去!”
徐傅霖态度之强硬,实在出乎梁漱溟的意料。徐是民国初年的老国会议员,年龄又比梁漱溟大许多(当时梁漱溟四十八岁,徐傅霖已六七十岁了),梁漱溟只好念其年近古稀,不忍挫败其事,惟有自甘损失,大度相让而已。一个钱没有募到手,还报废了花上百元港币买得的一张头等舱船票。不料事过不几天,日本即发动太平洋战争,新加坡很快沦入日军之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幸好未去成,不然梁漱溟也会滞留在东南亚一带,难于回归祖国大陆了。
同盟内部的争斗,不仅表现在经济利益上,而且表现在政治见解的冲突与分歧上。早在重庆拟定同盟政治纲领十二条时,就在是否分别发表问题上有过一番争论,最终达成谅解,迁就黄炎培和职教社的意见,即不到适宜时机不发表。然而,到了7月初,黄炎培又托李政由重庆带来密函并抄件,主要意见是为了避免刺激国民党,对原来纲领十二条发表八条,保留四条,且于发表的八条中对诸条文字亦有删改,如第二条删除“结束党治”四字。保留的四条主要包括反对由国库负担国民党费用、反对特务机关等,这些在梁漱溟看来为人们的衷心要求,因而难以接受黄炎培等人保留的提议。
黄炎培的密函还提出,鉴于职教社的特殊情况,请梁漱溟及在香港的民盟同仁对外间为他和江问渔保守秘密,否认他们参加同盟;对于预定11月17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黄炎培主张除海外同仁可不出席外,在内地者均应出席。
对黄炎培的意见,梁漱溟深不以为然。梁漱溟以为黄炎培旧事重提,徒增分歧,于是在7月10日致电黄炎培:“要事待商,盼即来港。”
不料,黄炎培不仅没有立即前来香港商量,8月3日,梁漱溟又收到罗隆基自昆明托人带来的密件,开列在那里召开的非正式会议所商决的二十余项事情,远比黄炎培的信件指示更详。
在这种情况下,梁漱溟只好约集在港的民盟成员于8月12日集会,报告黄炎培、罗隆基先后来信,众人无不愕然,一致认为民盟纲领不能分别发表,而删除最有份量的条文更难同意。民盟一切主张,应认定原先商定的“发表于会(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前,商洽(与当局商洽)于会外”的原则,不必预先作出席或不出席参政会的决定。至于为黄炎培、江问渔二人保守秘密,即奉指示,自当遵守,但事实上黄炎培、江问渔二人参与同盟的事务早已尽人皆知,故意掩盖,徒资笑柄而已。
梁漱溟不仅对在港同盟成员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且分别致信内地的一些民盟负责人,阐述自己的立扬,认为这些问题涉及根本,在根本问题解决之前,提议报纸筹备工作暂时停止进行。一切留待与内地负责人特别是与黄炎培面谈后,再作决定。
8月19日凌晨,因劝募公债及商讨民盟政纲和《光明报》的事情,黄炎培终于抵达香港,一连两天在九龙塘学校与梁漱溟单独“深谈”。黄炎培表示,因个人所处环境,实不容公开列名民盟组织,而留他在盟外,于民盟于大局,未始无用。梁漱溟对此表示无异议。黄炎培既不列名,故对于纲领内容、发表时机等问题也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悉听梁漱溟与其他人商量决定。22日,黄炎培与梁漱溟至西南中学,与青年党的曾琦晤谈,黄炎培在谈话中表示待民盟公开后,当亲作一文发表在《国讯》上,以示赞助,此即不久后黄写的《我与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一文。
黄炎培既不再过问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一切事务,则一切问题惟待梁漱溟与内地负责人商定。经过多次信函往还,终于决定由梁漱溟根据原来的十二条,另起草一个十条纲领,于8月21日晚由张君励的朋友、民社党中央委员,又是军统的地下交通员卢广声带往重庆。留在重庆的民盟成员一字不改,完全同意,而在港的民盟成员如国社党的徐梦岩、东北民主运动活动家周鲸文等坚持删去第四条“拥护国民党执政,为抗战建国纲领之执行”,而在第二条“结束党治”下,增加“仍委托国民党执政”等字样。结果在港盟员议论纷纷,最后改为“督促并协助国民党切实执行抗战建国纲领”的字样。
民盟政治纲领上的分歧终于解决,而成立宣言的分歧立即又暴露出来。在成立宣言发表的方式问题上,早在起草宣言之前就出现了分歧。曾琦最先提出发表时不具名的主张,梁漱溟则认为这样重要的文件在发表时应有民盟的负责人具名,以示郑重,并取信于国内外。也有人提议改由参加民盟的各党派具名,而职教社又反对。因为职教社的负责人是黄炎培,有了职教社的名字,实际上等于黄炎培具名了。于是梁漱溟又提出以“民盟驻港代表梁漱溟”的名义发表,或解除他报社社长的职务再发表,结果仍不能得到各方面同意。尤其是曾琦,与梁漱溟相争,蛮不讲理,且以势相迫,别人委曲调解,使梁漱溟陷入无可奈何之窘境。
关于成立宣言的起草,梁漱溟于8月21日建议由内地负责,而过了一个月,民盟在内地的负责人则嘱海外草订,内地事后予以追认,并同意于“双十节”发表。在港民盟成员公推曾琦起草,但曾以不具名的意见尚未谈妥为理由,拒不执笔。万般无奈,梁漱溟再次让步,在临近发表前三天,由自己连夜赶写,经大家讨论通过,以不具名的方式在《光明报》发表。
在香港的这段日子,梁漱溟为了同盟的利益,一直委曲求全。然而,梁漱溟仍然很难得到一些盟员的理解。就在发表民盟成立宣言及政治纲领的前一日,梁漱溟大概拟以他和此时正在香港的黄炎培的名义联名向内地朋友电告准备情况,结果遭到黄炎培的坚决反对,黄当时又电告内地朋友“此电未妥”,并称梁漱溟“方寸乱矣”。
尽管如此,经过梁漱溟的不懈努力,同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终于按计划在双十节那天准时在《光明报》广告栏发表。之所以放在广告栏发表,是因为梁漱溟担心这些文件在发表前送检,肯定不能通过,所以这两个重要文件如何才能见报,成为一大难题。大家议论再三,想不出什么办法。幸好后来萨空了出一个好主意:将宣言和政治纲领放在有报头的一版广告栏内刊出,因为按香港新闻检查机关的规定,广告栏大样无须送检,这样做就可以轻易地避开送检被扣一关。后来即按此意见办理。同时又通知印刷厂增加印数,出售时又特意减收报费,尽力扩大这一期发行量。
1941年10月10日这一天,刊有民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的《光明报》终于在香港街头各处公开发售,与广大读者见面,至此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才知道民盟的成立。香港当局见此情况,当然不免大吃一惊,立刻派由英籍警官率领的警务人员来到报社,查问究竟。梁漱溟等人就以广告账目本出示,上面填写有刊登广告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所收广告费数目,以表明《光明报》是按广告刊登,并且手续完备。来检查的人抓不住报社的任何把柄,就按照账本上写的姓名、住址去查找那要求刊登广告的人,而姓名、住址等都是梁漱溟等人事先编造好的,因此港英当局自然是什么也找不到。
民盟成立宣言等文件的发表,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延安出版的《解放日报》专门发表社论,称这一事件是抗战期间中国民主运动的新推动。
然而,由于这样重要的文件不具名发表,使其影响力、信任度也有所削弱,国际各大通讯社记者起初多以未具负责人的姓名而不肯接受;后由陈友仁、陈翰笙二人译成英文,并担保此事属实,而后各外国记者乃拍出电报,引起世界各国的注意。一般舆论,亦以不具名而产生怀疑,未能引起国际社会和国内舆论界更有力的同情。
更有甚者,在执政的国民党方面,也首先借口于此,对民盟进行大肆攻击和谩骂,指示各级报刊一律不准发表报道有关同盟成立的消息和评论,企图将同盟扼杀于襁褓之中。立法院院长孙科在香港发表公开谈话,指责中国民主同盟“招摇撞骗”,称“在公在私俱绝无所闻”,“绝无其事”,大骂同盟有意变更政权,破坏抗日,是“第五纵队”等。更指使在港的国民党报刊围攻《光明报》,策动港英当局搜查《光明报》社。
那么,梁漱溟究竟在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中说了些什么,引起各界那么多的重视,而又在同盟内部经过那么长时间的争论呢?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由梁漱溟起草,由在港的民盟成员讨论通过。而政治纲领即《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由梁漱溟根据原拟的十二条改写,寄回内地,内地同盟成员一字未改退还梁漱溟发表。因此,这两个文件不仅是同盟的重要历史文献,也是研究梁漱溟当时对国事主张的宝贵资料。
宣言指出,当时国内的政治形势为近年来所少有的好转,首先是国人团结抗敌,使各国人士刮目相看,承认中国不可征服,遂使民族自信心大增,中国民族摆脱外国侵略的枷锁似乎为期不远;其次,国人同仇敌忾,捐弃前嫌:地方对于中央,各党派对于执政党,无不竭诚拥护,上下内外居然统一景象,为民国成立以来所未有。
但是,在这番景象的背后,也存在着深刻的危机。面对将要取得的胜利,各党派不仅不能协力以制敌,反而内力相削,坐失时机。宣言称,瞻望徘徊,可忧实大,深惧国不亡于暴政,功不败于寡助,而自丧其前途:“中国之兴,必兴于统一;中国之亡,必亡于非统一。”
对于执政的国民党,宣言并没有完全丧失信心,而是寄予厚望,希望国民党能像抗战初期那样,广泛延揽各界贤达、在野人士,组织国防参议会、国民参政会这样的民意机构,团结各方,集中意志,挽回大局,与各在野党彼此应互以理性相见而视大众趋向为依归。宣言强调,现在的大众趋向,就是军队必须国家化,国家政治必须民主化,反对军队中成立党团组织,反对利用武力从事党争。结束党治,实行法治,实现民主精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身体自由,尊重思想学术自由,保障合法言论及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在宪政实施以前,设置各党派国事协议机关,确立国权统一,反对地方分裂。这是国民党统一中国的基本前提,也是抗战建国之本。所有各在野党派都应及时调整与执政党不相妥协的政策,督促和协助国民党切实执行抗战建国纲领。
宣言的这些主张,除个别提法不甚合乎梁漱溟的一贯用语外,基本上代表了他以及当时一大批知识分子对中国政治的理想期望。很显然,这些期望是一种超前意识。在当时的中国,这些主张虽然有利于政治民主化的推行,但实际作用甚微。不要说执政的国民党不能接受,包括中共在内的其他在野党也难以全部承认。但宣言提出的这些政治主张,确实体现了现代政治的发展趋向,特别是力主将行政化的政府与政治化的政党、军队加以区分,这不仅是医治东方专制主义弊病的良药,而且无疑体现了现代社会的政治精神。如军队国家化,要求军人忠于政府,不得参与国内政党政治,简化了军队的职能。果能如此,或许可以防止军人利用武力扰乱政治。无奈,政治理想与现实相距太远,国民党倒可以利用这些口号推行军令政令统一,借机取消中共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和抗日武装。然而,正如张群曾当面奚落梁漱溟时所说的那样,国民党的生命在军队,蒋介石的生命就在他的黄埔系。你向谁要军队就是要谁的命!谁能把命给你?你梁漱溟真是个书呆子。书生议政,纸上谈兵,梁漱溟这班知识分子在这些问题上确实充分体现了上层自由知识分子阶层一厢情愿的迂腐、软弱性格。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的纲领》与成立宣言的精神基本一致,是把宣言中表现的思想条理化。但个别内容如第四条,梁漱溟起草的原稿有“拥护国民党执政”的明文,后被改为“督促并协助中国国民党切实执行抗战建国纲领”,因此引起国民党方面的恼怒,并出现民盟“有意变更政权”的说法。
按照梁漱溟的本意,他决不想得罪国民党,他只希望国民党能更有些“出息”,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梁漱溟与国民党高层人士乃至蒋介石本人都关系融洽,国民党对梁漱溟“想要拉拢之意甚殷”:1938年同意他访问延安,1939年赞助他巡视华北、华东游击区域,1940年梁继邹韬奋之后去香港,国民党方面也并未加以“阻断”。但是当国民党得知梁漱溟参与组织同盟,来港办报,隐然与国民党相抗后,不仅蒋介石本人多次动怒,而且不断有人迎合国民党的旨意给梁漱溟添麻烦,最终导致梁漱溟与国民党彻底闹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梁漱溟在香港的这段日子,是其一生政治生涯的关键时期,他因国民党对他的不信任和越来越多的钳制、捣乱而极为恼火,开始由与国民党疏远而逐步过渡到与国民党相抗进而倾向中共的道路上。
在同盟成立宣言等文件发表后,旅港的参政员王云五、成舍我秉承国民党的旨意,邀梁漱溟与他们同去重庆参加11月间召开的国民参政会,被梁漱溟拒绝。接着,国民党元老李石曾自重庆来香港,带来蒋介石盼梁漱溟回重庆一谈的口信,李石曾甚至对梁漱溟说:“介公之于先生,亦犹先生之于介公,并无恶意。”并通知梁机票已由吴铁城的弟弟备好。结果,梁漱溟再次辞谢,拒不赴会。最后只好由正在香港的上海青帮首领杜月笙两次亲自出面,邀梁饮茶于告罗士打酒店的雅座,劝梁漱溟去重庆会晤蒋介石。杜月笙对梁漱溟说:重庆方面很希望梁先生去重庆,有什么主张尽可以与蒋先生面谈,当面交换意见。并表示他杜月笙愿陪梁同去同回,意即担保梁不会被扣在重庆。梁仍表示感谢,并答称他的言论主张不外是民盟大家共同的主张,民盟总部现在重庆,有张君劢、左舜生诸人为代表,因此无需他梁漱溟去重庆,而且他受民盟委托驻港,自应留此。
这个答复显然不合乎梁漱溟的一贯思想和行为方式,我们不会忘记几个月前他是怎样劝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的,谈总比不谈好。很清楚,梁漱溟此时内心深处相当明白:他和国民党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弥合了,因而他不愿做这种无谓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