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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们结婚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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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伤我自尊,我严厉地质问她:“有什么好笑的?恋爱的感觉你懂吗?”

杨露露的笑声戛然而止,她沉默了片刻,扭过头一字一句地反问我:“那你还懂吗?”

一直以为,如果没谈过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那将是人生一大缺憾。但偏偏的,当今很多人在拥有性功能的几十年间,爱的功能却逐渐消退。我想,这是人类进化长河中,一朵浑浊的浪花。

杨露露和我相处三年多以来,曾不止一次地追问过我以前的恋爱经历,而我每次都要反问她什么叫恋爱。她对恋爱的理解非常简单,说就是一男一女彼此喜欢,从而走到了一起。然后我又问她,走到一起的概念是什么,是牵手还是上床?说到这里,她就气呼呼地说我思想龌龊,一点儿都不具备浪漫情怀,。

其实我很冤枉,我是真不明白才虚心求教。在我的印象中,喜欢了不表示就能牵手,而上床了也并不代表就是喜欢。这浅显的道理我相信谁都能明白,但明白得越透彻,就越会对恋爱的定义产生迷茫。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恋爱史要追溯到高中,跟我演对手戏的是一大帮疯疯癫癫的低年级女生,她们天天给我写信,有的放在传达室窗口,有的直接塞我手里然后红着脸跑开。甚至有一年愚人节,几十个女生都收到了落款是“梁爽”的情书,而我却一无所知。

但那段时期里我没有交过女朋友,我只是巧妙维持着这种暧昧与虚荣。说得直白点,就是三年如一日地耍帅装酷。

当时,我执拗地相信,有个天仙般的姑娘肯定在别处翘首以盼,并在我出现前,同样执拗地守身如玉。

这个想法在我大二时被击碎,我喜欢上了同系的一个师姐,而她早已有了男朋友。那段经历对她而言是可歌可泣的,但对我来说,实在是惨不忍睹。最后一天夜里,她哭着求我放弃,说这样下去三个人都很痛苦。于是我当了两年的纯情小三,最终选择放弃。我随即呼了项禹,让他陪我喝了一个通宵的酒。

天明时分,我对项禹说:“你不用劝我了,我知道,我的林子很大。”

再以后,我工作了,跟形形色色的姑娘上过床,然后友好地互道珍重。我并不是因为大学的那个师姐而看破红尘,只不过我明白了一点,没有什么更美好的东西是在别处,那种甜蜜略带悲壮的期盼与向往,永远是最悲情的海市蜃楼。

再以后,杨露露出现了。我高中时幻想过的那位天仙,迷路了一个年轮,终于又笑颜如花地站在了我的面前。

所以,从杨露露的观点出发,我在她之前是没有谈过恋爱的。没谈过恋爱的,现在都称其为一张白纸,但如果我说自己是一张白纸,无论从谁的角度出发,都会边打我边骂我不要脸。

这是多么矛盾和纠结的一桩怪事。

我看着眼前的杨露露,嬉皮笑脸地回答她:“我是不懂什么叫恋爱呀。这不得靠你多多栽培嘛。”

杨露露没看我,她垂首不语,把玩着内衣上的一个线头。我走过去拍拍她小脑袋,发现头发还是湿的。我说我帮你吹吹头发你早点睡吧,我再想想这方案,我虽然没情商,但好歹有智商。

杨露露还是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仿佛那个线头让她浑然忘我。

我搓着手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这小姑娘又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这很难猜,我和她的关系正如她身上的衣服,起初崭新靓丽,让人爱不释手,但在斗转星移间,烦恼与无助就像线头般此起彼伏。

如果拔光线头,那这衣服还能剩下什么?

杨露露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梁爽,我们结婚吧!”

我把吕坚的最后一杯伏特加喝完,然后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瓶。他此时看上去比我清醒多了,瞪着眼睛说:“当然还要,你都把我酒抢光了,但喝之前,你必须告诉我,你前面不是和露露回家了嘛,怎么深更半夜的又回来了?”

我搂着他的肩膀,满嘴酒气地开始胡说八道,我说我到家以后进行了一番深刻反省,发现这样半道丢下朋友实在不地道,于是我毅然选择回到兄弟的身边。古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你说,手足要是出问题了,肯定得脱了衣服去治病呀。

吕坚无奈地把我手推开,说:“你别那么肉麻,关于这条理论,我有最新研究成果,就是衣服一旦破了没了,那手足也得冻僵。”

我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说:“你什么时候这么深明大义了,我代广大妇女同胞向你致敬。”

吕坚大大咧咧地摆摆手,说:“那倒不用,他一向是妇女之友,关爱都是从理解开始的。”我随即补充一句:“上床都是从关爱开始的。”话音刚落,吕坚就立刻紧紧握住我的手,惺惺相惜地**笑起来。

我又开了瓶伏特加,把面前的空杯子满上以后,幽幽地叹了口气,望着杯中倒映出的斑斓灯光,对他说:“我和露露又吵架了。”

吕坚撇了撇嘴,把酒一口干了,说:“你这等于没说一样,要是连这都猜不到,白做你那么多年朋友。但具体原因是什么?你和那小妈妈桑的事儿被捅破了?她要分手?”

我苦笑了一下,说:“正相反,她要结婚。”

窗外的马路上已没有了行人,两侧路灯刻板地照耀着一片宁静祥和。从喧闹的酒吧里望出去,恍惚自己身处另一个世界。酒精让思维异常活跃,却始终冲不出这方天地。我知道外面无声无息,却在花开草长。我不知道这里光影浮华,能否死水微澜。

吕坚张了张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过了好半天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那是好事呀,理应庆祝一下。”我呸了一声,说:“别人这么说倒也罢了,你怎么想的,我还不知道吗,瞎掺和什么劲儿。”他哭丧着脸说他也没办法,都说宁拆十座庙,莫毁一桩婚,好歹也得积点阴德。

吕坚是个过来人,离婚有六七年了,当时还为了儿子的抚养权跟前妻闹到了法庭上,提起来都咬牙切齿。这些我都知道,但我也坚信,当年这两个年轻人被问及“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的时候。他俩肯定是面带坚毅与忠贞,幸福地回答:“Ido!”

离婚后这些年,每次喝酒他都要像祥林嫂似的劝我:“听哥哥一句话,婚姻这东西,不是咱能玩儿的。”

我对吕坚说其实我不是谈婚姻色变,对于未曾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我永远缺乏好奇心,所以也产生不了渴望或恐惧的心态。但偏偏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别的事情都好说,唯独对婚姻的不渴望,恰恰是最伤害对方的。

吕坚翘起大拇指,很赞同我的分析:“女人嘛,我见多了,不管曾经说得多潇洒,到头来还是哭着喊着要结婚。”

我和他碰了一杯,说我也深有同感。而且结婚这事儿,一旦男方提出来,就叫求婚,必须轰轰烈烈,除了单膝跪地献花献戒指这老套路,更有绞尽脑汁别出心裁的。浪漫被现代人搞成了一种不及物动词,跟两个人都没啥关系,必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完全是演给广大观众看的。演完之后还讨个赏,问一句你们看我们幸福吧?

我点起一根烟,借着酒劲越说越来气:“但如果女人提出结婚,八成说明两人之间有问题了,那不能叫求婚,严格意义上说,那是最后通牒。女人天生需要男人爱护,这我一点儿意见都没有,但口口声声男女平等,时时刻刻回归弱势,这算哪门子玩儿法?我不是什么大男子主义,但也他妈的少跟我来女权主义。”

吕坚笑着连连劝我少说两句:“你也太非主流了,当今就这风气,你愤也没用。再说了,我可没觉着杨露露是什么女权主义,她都恨不得整天挂你身上。你扯那么远干嘛?先把家务事处理好,你再忧国忧民吧。”

我不是故意跑题的。这虽然是我的一向作风,但此刻完全是下意识的情绪在左右着我,它不断地告诉我,我不想再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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