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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毁了帝国中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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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阻止新法推行,司马光一连给王安石写了三封信,长达数千字,他放不下十多年的交情,依旧认为王安石是位贤臣,可“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只是缺点在于性情执拗,听不进批评意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才招致天下非议。

王安石给司马光写了几封回信,其中就有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给自己加上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等罪名一一进行反驳。

二人针对新法展开了多次辩论。

王安石说,解决财政困难就是要找到善于理财的人。

司马光却反驳道,你只是说得好听,历朝历代所谓理财,就是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民众最终不堪盘剥,只能流离失所,这难道是国家的幸事?

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青苗法。

在王安石的构想中,青苗法实施后,官府借出余粮,可解百姓燃眉之急,而秋后收回利息,也可增加国库的收入,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但这一举措有很大风险,如果遇到灾害,粮食没有收成,农民就无力偿还青苗钱。

司马光敏锐地察觉到,青苗法如果实施不当,很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榨取盘剥百姓的苛政。

面对执着的王安石,身在朝中的司马光不愿妥协,随着免役法、将兵法等相继出台,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恶化,“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

司马光只好辞职,自请出走京城,到地方为官。这一年是熙宁三年(1070),此后十五年,司马光远离庙堂,成了帝国官场的边缘人。

宋神宗想过挽留司马光。他说,爱卿就不能留在京城吗?你与老王是好友,何必闹到这地步?

司马光婉拒了皇帝的好意,说,臣不敢留,陛下看看吕公著的遭遇就知道了。

吕公著与司马光、王安石同为“嘉祐四友”,在司马光辞官的同一年,他因反对变法派的吕惠卿任职,被王安石弹劾,贬为颍州知州。

宋神宗又说:“青苗法已经有显著的成果。”

司马光却说:“天下皆知此事的坏处,只有王安石一党认为他们是对的。”

不过,他或许也想亲眼看看,友人的变法到底对不对。

4

司马光并没有直接到洛阳过半退休生活,他离开京城后,最初是到陕西任职,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治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市)。

到任后,司马光发现新法实际执行后的弊端,比在京城听到的更加严重。他在如此压抑的环境下感到无比郁闷,写下了《登长安见山楼》一诗:

到官今十日,才得一朝闲。

岁晚愁云合,登楼不见山。

司马光在永兴军任职时间只有几个月,正逢关中饥馑,盗贼四起。可即便如此,陕西提举常平司仍通过青苗法加重对农民的盘剥,使农民借陈米一斗,到期就要缴纳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或粟三斗,收取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民间富户之家。

司马光认为,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这会迫使农民无论在丰年还是灾年,都常受饥寒,青苗法将危害民生。更有甚者,有地方官为了追求政绩而额外勒索。

因此,司马光上书朝廷,请求让第四等以下农民借贷青苗钱不取利息,或只纳一斗二升。同时,他还请求暂时免除连续受灾两次的地区所欠的青苗钱,并指示其下属官员,不得执行朝廷文件,不许再催促农民缴纳青苗钱。

然而,这一切都被朝廷否决,因变法操作不当而受苦的关中百姓生活困顿,十室九空。

司马光心灰意冷,他再次辞官,决定到洛阳担任闲职,宋神宗又一次挽留,希望他继续到地方做些实事,经过70多天的僵持,才同意他到西京留台养老。

启程前往洛阳时,司马光唯一的牵挂是关中的父老乡亲,他为自己在任时未能给当地带来惠民之政感到惭愧,在《到任明年二月罢官有作》中写道:

恬然如一梦,分竹守长安。

去日冰犹壮,归时花未阑。

风光经目少,惠爱及民难。

可惜终南色,临行仔细看。

此后在洛阳的十五年,是司马光的失意岁月,也是他一生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他在刘攽、刘恕和范祖禹等人的协助下专心编撰《资治通鉴》,完成了这部294卷的巨著,为此熬到了花甲之年。

他以修书的方式默默履行职责,践行一个文人的使命,在《进资治通鉴表》中,司马光对宋神宗说:“虽身处于外,区区之心,朝夕寤寐,何尝不在陛下之左右。”

在洛阳担任闲职,司马光远离了政事的纷扰,心情却十分复杂。

他一方面感到为官多年来前所未有的闲适。司马光在西京留台衙署东边的一座小园中搭起木架,种植牵牛、蔷薇、扁豆等植物,称之为“花庵”。闲暇之余,他就在花庵小憩,对着满园的花花草草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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