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梦的工作1002(第2页)
这样,同一作用或复合人物的构成是为多种目的服务的:一、表现了与二人有关的一个共同元素;二、表现了一个移置了的共同元素;三、也表达了一个仅仅是所欲求的共同元素。因为愿望有一个共同元素能经常符合于二人之间的互相变换。所以,梦就利用同一作用来表达这种关系。
在伊尔玛打针的梦中,我希望把她换成我的另一位患者,换句话说,我希望另一个女人像伊尔玛一样成为我的患者。梦满足这一愿望的方式是梦中出现了一个叫伊尔玛的人,但是她接受我检查时的位置,恰是我曾经见过的另一个女病人的位置。[参见第109页以下]在关于我叔叔的那个梦中,这种变换成了梦的中心点,我对我的同事的态度和判断并不比部长更好,借用这种方法,我以部长自居。[参见第193页]根据我的经验,我发现,梦毫无例外地涉及梦者自己,梦是完全自我主义的。[43]如果梦中的自我没有出现在梦内容中,而只有一些不甚相关的人,我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说,我这个自我隐藏了起来,是通过同一作用隐在了其他人的背后,但我还是能把自我插入梦的上下文中。在另一种情况下,我的自我出现在梦中时,我可以得知又有别人通过同一作用躲在了我的背后。在这种情况中,梦不啻在警告我,在我释梦时必须把与这个人有关的共同元素转移到我自己身上。还有一些梦,我的自我与别人同时出现,在发生认同作用之后,那个人也仍然会显示出我的自我。这种同一作用会使我把某些稽查作用所不接受的观念与我的自我发生接触。这样,我的自我就可以在梦中数次出现,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通过与他们的认同。通过多次这样的同一,大量的梦材料可能凝缩在一起。[44]梦者的自我在梦中可以多次以不同形式出现,这件事也不足为奇,它和自我意识中出现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或不同关系的情况是一样的。例如,我们可以说出这样的句子:“当我想到我曾经是一个多么健康的孩子。”[45]
在表示地点的专有名词情况中的同一作用比用于人的情况更容易解释,因为在这里不涉及在梦中起着很大支配作用的自我问题的干扰。在我关于罗马的一个梦中,我发现我所在的地方叫做罗马,但我却吃惊地发现在街角上竟看到许多德国的标语、广告。这后一点正是我愿望的一种满足,它使我立即想到布拉格。这个愿望本身或许要追溯到我在少年时期作为一个德国民族主义者的那段时间,但这早已过去了。[46]
梦中我曾希望与我的朋友[弗利斯]在布拉格相会。所以,罗马和布拉格二者的同一作用可以用一个所欲求的共同元素来解释,即宁愿在罗马,也不愿在布拉格与我的朋友相会。也许正是为了这次会晤的目的,我宁愿把布拉格换成罗马。
创造复合结构的可能性在经常能导致想象出现的特征中最为突出,因为它把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感受不到的元素引入梦的内容当中。[47]梦中创造复合意象的心理过程与现实生活中我们想象半人半神的怪兽或龙之类的东西有共同之处。其唯一的区别在于,在清醒生活中,决定这些想象形象的是这些新的结构本身有意创造的印象,而在梦中,复合结构的形成是与真实形状无关的因素所决定,即由梦念的共同元素所决定。梦中的复合结构可以形成各种各样的形式,其最为朴实者莫过于将一件事物的属性附加到对另一事物的认识上。比较耗费精力的技巧是把两个事物的特征合并到一个新的形象中,并在此过程中巧妙利用两个事物所可能拥有的在现实中的相似之处。根据材料或其拼组的技巧性,这种新的结构可能会显得十分荒谬,也可能是个天才的成功。如果有待凝缩成为一个单独统一体的各个对象不很协调,梦的工作往往仅满足于创造出这样一个复合结构,它有其相对清晰的核心,同时也有一些不太清晰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统一过程可以说是已经失败了。这两种表象互相重叠,产生出相当于两个视觉形象互相竞争的某种东西。在绘画上,如果画家想要把若干个别的视觉形象组成一个总体概念,在画面上也可以得出类似的表现。
当然,梦是一大堆这样的复合结构。我在已分析的梦中已举出几例,现在可以再举几个例子。
我在下文第347页以下所报告的梦(亦见上文第319页)中,描述了病人在“花的语言”中走过的人生历程。梦中的自我手持盛开的鲜花,我们已说过,它代表天真无邪的贞洁,也代表了性的罪恶。梦者从花在枝条上的顺序位置便想起了盛开的樱桃花。这些盛开的花,单个看去就像一朵朵的山茶花,而总的印象则像一种外来植物。这个复合结构的各个元素由梦念而得到证实。盛开的花枝由暗示着她所喜爱的各种礼物组成。例如,她童年时得到的是樱桃花,后来是山茶花,而“外来”植物则暗指一个四处旅行的自然科学家,他画了一幅花之画企图讨她的喜欢。我的另一位女患者梦见了一座类似海滨更衣室、又像乡村的室外厕所、或城市住宅顶楼之类的建筑物。前两个元素都和**或脱裤子的人有关,而这两个与第三个元素相结合则导致(她童年期)在顶楼上脱衣服景象的结论。另一名男子梦见由两个“接待”他的地方组成的复合地点,一个是我的诊室,一个是他与妻子第一次相识的地方。[48]一个女孩梦见当她哥哥答应请她吃一餐鱼子酱之后,她梦见她哥哥的腿上长满了黑色鱼子酱状颗粒。这种“传染病毒”元素(道德意义上的)和她小时候曾患过一次“皮疹”的回忆(她的双腿布满了红色而不是黑色的斑点),再加上鱼子酱颗粒,结合成一个新概念——即“她从哥哥那里得到的东西”。在这一梦中,与其他梦一样,人体的各部位被当作物体看待。费伦茨(1910)[49]曾记录过一个梦,梦中的复合意象是由一位医生和一匹同样穿了睡衣的马组成。这三个成分的共同元素是在分析时才发现的,那位女患者承认,睡衣暗指她童年时看到父亲的一个景象。所有这三个情况都可以归结为她的性好奇。在她幼年时,保姆常带她去军队的种马场,在那里她有很多机会可以满足她那时尚未受到压制的好奇心。
我在上文[参见第318页]曾认为,梦无法表达矛盾、相反或“不”内容。但现在我开始初步否定这种说法。[50]我们已经看到[上文第322页],列于“相反”名下的一组梦,单纯地由同一作用来表现,即在这些梦中,梦念的转换和替代能通过对比而形成联系。对此,我已举过不少例子。另一组在梦念中的相反观念可以归于“颠倒的”或“恰恰相反”的名下。它们以下面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进入梦中,这几乎都可以看成是一种笑话。“恰恰相反”本身在梦内容上并不呈现,而是通过下面的事实来显示它在材料中的存在。这一事实是已经构成的某段梦内容,或(由于其他原因)恰巧与之相邻的内容,就像是一种事后的回想,转向相反的方向。这一过程以例证说明,这比描述起来更为容易。在那个有趣的“上与下”的梦中,向上爬的表现实际上是与梦念的原型相反,——即在都德《萨福》的序幕中:在梦中向上爬是先难后易,而在都德的这一幕中是先易而后难。进一步来说,“在楼上”和“在楼下”这一表示兄弟之间的关系问题也以相反的方式在梦中表现出来。这说明在梦念的两段材料之间有颠倒和相反的关系。我们发现在梦者童年想象被奶妈抱着上楼的幻想与小说中主人公抱着情妇上楼的情境是恰恰颠倒的。同样,我梦见歌德攻击M先生(见下文第439页以下)也表现类似的“恰恰相反”。所以,想要成功地解释这个梦,必须先把它恢复正常。在梦中,歌德攻击一个年轻人M先生;而在梦念中的真实情况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者对一个重要人物、我的朋友(弗利斯)进行攻击。在梦中,我根据歌德死亡的日期计算,而在实际中却是从瘫痪病人生日算起。梦念中的决定性的思想是把歌德看作是疯子的思想颠倒过来。梦(的潜在意义)是说:“恰恰相反,如果你不理解这本书,那是你(批评家)头脑简单,智力低下,而不是作者本人。”而且我还认为,所有这些把事情颠倒过来的梦都含有轻蔑之意(如“萨福”梦中兄弟关系的颠倒)。此外[51],值得注意的是,在受压抑的同性恋冲动的梦中,这种颠倒的手法是经常使用的。
顺便说一下[52],颠倒或是把事物转向反面是梦的工作最喜欢使用的表现手法之一,也是使用最广泛的方法之一。首先,它可以用于表达与梦念中某个特定元素有关的愿望满足。“但愿情况与此相反。”这往往是不如意的往事记忆片断的最好自我反应方式。再有就是它对应付稽查作用十分有效,因为颠倒可以使有待表现的材料进行大量的伪装,而且它对任何理解梦的企图都有一种积极的麻痹作用。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如果一个梦顽固地拒绝显示它的意义,都值得去观察一下梦内容中的某一元素颠倒作用。一旦这样做,整个梦的意义就会豁然明朗。除了题材颠倒以外,时间的颠倒也一定不能忽视。梦的伪装常常使用一种技巧,把一件事的结果或一连串思想的结论表现于梦的开始,而把结论的前提或导致事件的原因置于梦的结尾,任何对梦的这种伪装技巧不注意的人,都会在释梦时茫然不知所措。[53]
的确,在一些梦例中[54]只有当我们把其中的内容通过几方面的颠倒之后才会得到它的意义。
例如,一个年轻的强迫性神经症患者在其梦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从童年起就希望父亲死去的愿望,因为他怕他的父亲。梦的内容是:他的父亲责骂他,因为他回家太晚。但是在精神分析治疗中,梦中所发生的前后关系以及梦者的联想表明这句话原来的意思必定是他对他的父亲很恼火,在他看来,他的父亲回家总是太早(即太快)。他倒希望他的父亲根本就不回家,这就与希望父亲死去的梦所表达的愿望相同。因为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他因在父亲不在时对另外一个人做了性侵犯动作而感到负罪,并被警告:“等你爸爸回来再说!”
如果我们希望更进一步研究显梦与梦念之间的关系,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梦本身作为出发点,考虑梦中表现方法的那些形式特征与它们背后的梦念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形式特征中,在梦中给我留下最为突出印象的,是各个特殊梦象之间的感觉强度差异,以及梦中各特殊部分或梦与梦的比较之下而产生的清晰性的差异。
各个特殊梦象之间的强度差异包括从我们所希望的但又不甚合理的、大于现实的清晰度直到我们认为梦的特征必然出现的、令人心烦的模糊性,而这种模糊性又与我们感知的真实对象的不清晰在程度上不能相比。另外,我们通常把梦中不清楚的对象称为“稍纵即逝的”。同时,我们认为对那些更为清晰的梦象感知的时间更长一些。现在的问题是,梦内容中各片断的清晰性差异到底在梦材料中是由什么决定的。
尽管我们自然会有一些预期的想法,但我们必须从反对这种做法着手。由于梦的材料包括睡眠时体验到的一些真实感觉,我们于是可以假设:这些感觉或可引起梦的各元素,由于它们有相当的强度,在梦内容中也一定占有突出的地位。反过来,凡是特别清晰的梦象可以追溯到睡眠时的真实感觉。但这一事实我在自己的体验中尚未得到证实。如果在睡眠时的真实印象(如神经刺激)而产生的梦的元素比由记忆而产生的元素在清晰度上有所差别,那决不是事实。在决定梦象的强度上,现实因素并不起什么作用。
同样,人们可以预期,某些特殊梦象的感觉强度(即生动性)与梦念中相应元素的精神强度可能有关。就后者而言,精神强度相当于精神价值:强度最大的元素就是最重要的元素,正是它们构成梦念的核心。我们知道,的确,由于稽查作用,这些元素无法进入梦的内容,代表它们的直接派生物在梦中可能获得很大的强度,但不一定因此就成为梦的中心内容。这样,通过梦与其构成材料的比较研究又一次令我们的预料失望。此方面的元素强度与彼方面的元素强度是没有关系的。事实上,在梦念材料与梦之间发生了如尼采所说的完全的“全部精神价值的转换”。在梦念中占支配地位的直接派生物,只有在被更强大的意象荫蔽的梦的过渡性元素中发现。
梦元素的强度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决定的,即由两个互相独立的因素所决定。首先,我们不难看出,通过愿望的满足所表达的元素被特别大的强度所表达。[见第561页以下]其次,分析表明,梦中最生动清晰的元素是大多数思想链的起点,它也是拥有决定性因素最多的元素。如果我们用下面的说法,我们并没有改变其经验性的意义:最大的强度是由那些在其构成的基础上,最大的凝缩作用得以发挥的梦元素来显示的。[参见第595页以下]我们期望最终能以一个公式来表达出这个决定因素和(与愿望满足有关的)其他因素。
我刚才所讨论的问题——即某个梦元素强度与清晰度大小的产生原因——不应与整个梦或梦中各片断的清晰度混为一谈。前者所谓的清晰是与模糊性相比较而言,而后者则是与混乱相比较而言的。不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两种尺度在质的增减上是平行的。一段显明的梦一般包含着强度大的元素。反之,模糊的梦总是由强度小的元素构成。然而,梦从清晰到模糊或含混的尺度问题仍然比梦元素的不同清晰度问题要复杂得多。因为后面还将提出理由,因此前面一个问题还是留给下文[第500页以下]讨论。
在少数情况下,我们惊奇地发现,梦的清晰与模糊的印象与梦本身的构造无关,而是由梦念的材料引起,并且是梦念一个组成部分。于是我想到了我自己的一个梦,当我醒时我记得它构造精巧、十分清晰、无懈可击,以致我还在半睡的状态之中就急于介绍这一类新型的梦。它们不受凝缩和移置机制的影响,因之可以称之为“睡眠中的想象”。然而,仔细观察证明这种罕见的梦仍然与任何其他的梦一样,有漏洞和毛病,因此,我放弃了“梦想象物”这一分类。当这个梦经分析之后,它向我表明在我和我的朋友[弗利斯]面前摆着一个艰难而长期探索的问题,即雌雄同体的理论。而愿望满足的力量却使我们认为这个理论(顺便说一下,它并未表现在梦中)是清晰和无疵可寻的。因此,我原来关于梦是完整的这一判断实际上只是梦内容的一部分,而且的确是一个基本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梦的工作已浸入了我刚刚醒来时的思想,而且使我以为我是在对梦做出判断,其实不过是没有在梦中精确表达出来的梦念的一部分。[55]有一次,我分析一个女患者的梦,就遇到和它一样的情况。一开始她不愿讲,只是搪塞说:“因为它太模糊,混乱不堪。”后来她在反复声明说她所说的不一定正确之后,终于告诉我说,她在梦中梦见好几个人,有她自己、她的丈夫和她的父亲。而且她好像看不清她丈夫是否就是她的父亲或谁是她的父亲,如此等等。这个梦在分析时常常会让人联想到女仆常说的故事。她不得不说她想要一个孩子,但又搞不清“孩子的真正父亲究竟是谁”。[56]因此,这里又一次证明梦缺乏清晰性只是梦的刺激材料的一部分,即这一部分材料表现在梦的形式之中了。梦的形式或梦见的形式常常被用来表现其隐含的题材。[57]
对梦的注解或是对梦明显无害的评论往往用来掩饰梦中以微妙方式出现的部分,尽管实际上掩盖不了真相。例如有一个梦者说,梦的某一部分被“擦掉了”,在分析中却引出一段童年的回忆,他在大便时注意大人说话,而那个人正在给他“擦”屁股。还有一个梦很值得详细记录,一个青年男子做了一个十分清晰的梦,这个梦使他想起童年的一个想象。他梦见他在一个避暑胜地的一家旅馆。他记错了房间号码,结果走错了房间,看见一个年长一些的妇女和她的两个女儿正在脱衣就寝。他后来说:“这个梦在这儿有些空隙,似乎少了些东西。后来,那个房间里走出个男人把我赶了出去,我和他扭打起来。”他对梦明显暗示的童年幻想的要点始终也没弄明白,后来才弄清楚,他所努力思索的内容已包含在他所说的梦的隐晦部分里了。“空隙”是指这几个女人脱衣时所**出的**,而“少了些东西”正是女性**的特征。他在小时候有窥视女性**的好奇心,根据幼儿期性理论,他认为女性**应和男性**一样。还有一个梦者有极相似的方式的梦回忆。[58]他梦见:“我和K小姐走进一个公园餐厅……然后是一个模糊部分……中断……然后我又发现自己在一家妓院的客厅里,那儿有两三个女人,其中一个只穿内衣**。”
分析——K小姐是他以前上司的女儿,他承认她是他妹妹的替身,他没有什么机会与她交谈,只有一次谈话,似乎双方都意识到各自的性别,好像我在说:“我是男的,你是女的。”他只去过一次梦中的那个餐厅,和他一起去餐厅的是他姐夫的妹妹,她对他毫无吸引力。另一次是他和三个女人路过这里,这三人中有他自己的妹妹、表妹和他姐夫的妹妹。虽然她们都是他的“姐妹”,但他却对她们毫无兴趣。他也很少去妓院,一生只去过两三次。
这个梦的解释要基于梦的“模糊部分”和“中断”,从而得出下面的观点,他曾在幼时出于好奇,偶然(虽然为数不多)窥见比他小几岁的妹妹的**。几天之后,有意识地回想起了这梦中所暗示的不端行为。
同一天夜里的所有的梦构成了一个整体的不同部分。它们分成几个段落,这些段落及其组成方式和数量都具有意义并可视为梦的隐意中的信息。[59]在解释这样包括几个主要段落的梦或一般发生在同一夜的梦时,有一种可能性是不容忽视的,这些梦虽然分开却可能具有相同的意义,而且可以以不同的材料表达同一冲动。如果不错的话,在这些同源的梦中,第一个梦往往是经过伪装了的而且不够大胆,而接下来的就会更为明确、清晰。
《圣经》中约瑟夫给法老解释的关于母牛和玉蜀黍的梦便属此例。约瑟夫所著《古犹太史》第2卷第五章中曾提到此梦,但比《圣经》记载更为详细。法老在讲完第一个梦后说:“我看到这个梦象后就惊醒了,在一时摸不到头绪之际,我暗想这个梦象到底有何意义时,我又睡着了。
可接着又做了第二个梦,而且比第一个更令人惊奇;使我惊恐不安,困惑不解……”约瑟夫听了法老的讲述之后对他说:“啊,国王,尽管这个梦有两个形式,但指同一件事情……”[惠斯顿英译本,1874,卷1,第127~128页]荣格在他的《谣言心理学的贡献》(1910b)中曾描述一个女学生所做的一个伪装了的怀春梦,结果不经任何解释就被她的同学所识破,而且描述了这个梦如何做了进一步的改动和润饰。
他在评论一个与之有关的梦的故事时说:“一系列梦象的最后思想包含的正是这一系列梦象要描写的最初意象。稽查作用利用一连串的象征符号、移置作用、无害的伪装,尽可能让这一最初意象与这一情结保持一定距离,等等。”(同上,第87页)施尔纳(1861,第166页)对这种表现方法的特征很熟悉,并把它与自己的器质性刺激理论[见85页以下]联系起来,作为一条特殊法则:“最后,在由某种神经刺激所引起的一切象征性的梦结构中,想象遵守这样的总原则:
梦在开始时只用最遥远不明确的隐喻来描绘引起刺激的对象,但到后来,当描绘已近尾声时才开始把刺激本身**裸地呈现出来。有的情况是,直接呈现这种器官或这种器官的功能。这样,梦在指出了真正的器质性原因后,也就达到了目的……”
奥托·兰克(1910)为施尔纳提供了一个十分简单明晰的证据。他报告了一个女孩子在同一夜里所做的由两个单独部分组成的梦,中间有时间间隔。第二个梦以达到性**而告终。不需梦者提供什么信息,我们对第二个梦也能做出详尽的解释,而从两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上,也不难看出,第一个梦不过是以一种羞涩的形式表达着与第二个梦完全相同的内容。所以,以性**结束的第二个梦帮助了对第一个梦的解释。兰克还根据这一理论正确地讨论了性欲**和遗精梦对梦理论的普遍意义。[见第402页以下]然而以我的经验来看,人们利用梦材料所表现的明确与否来解释梦的清晰与混乱的机会很少。
后面[第500页以下]我将揭示一个在梦形成中迄今尚未提及的因素,它对任何特殊的梦的清晰和混乱程度都具有决定性作用。
有时一个梦中的情境和背景在持续一定时间后出现中断,并用类似的这样的话来描述:
“但是好像又是另外一个什么地方,发生了如此这般的事。”过一会儿,又回到梦的主线上去。这个在梦中中断的内容在梦材料中不过是一个从属句,即一个插入的思想。梦念中的条件从属句是用同时性来表示的,即“如果”(if)变成了“当……时”(when)。
在梦中经常出现而且十分接近于焦虑的那种被禁止运动的感觉是什么意思呢?一个人在梦中想向前走,却迈不开步;企图做成某事却又障碍重重;火车刚刚启动,可又无法赶上;受辱后正要挥拳还击,却又发现抬不起手来,如此等等。我们在**梦一节谈到了这种感觉,但没有认真做出解释。一个简便但不成熟的答案是睡眠中普遍出现运动麻痹,因而出现动作受限制的感觉。
这种“不能做任何事”并不一定总是以一种感受在梦中出现,有时简直就是梦内容的一部分。
我有一个梦例特别适合用来说明梦的这一特点的意义。下面就是这个梦的简略了的内容,其中,我显然被认为是不诚实的。“这是一个私人疗养院和其他几个建筑物的混合物。一个男仆出来叫我进去接受检查。我在梦中知道有人丢了东西,而检查我是因为怀疑我与失物有关。(分析表明“检查”一词有双重意思,也包括身体检查。)我想到我是无辜的,而且还是这个机构的顾问,所以就没说什么,跟在仆人后面。我们在门口遇到另一个仆人,他指着我说:‘你为什么带他来呢?他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然后我一个人进了一个大厅,厅里停放着许多机器。这使我想到了但丁《神曲》第一部的《地狱篇》及地狱里的恐怖的刑具。在一个机器上躺着一位我的同事,他应该看到了我,但佯装未见。这时有人告诉我可以走了,可是我找不到我的帽子,也迈不动脚步。”
这个梦的愿望满足显然是承认我是诚实的人,而且可以走开。因此,在梦念中必定存在包括与此欲望相矛盾的各种材料。我可以走了,是一种赦免的表示。如果在梦的结尾发生了阻止我走开的事,则似乎可以合理地假定,包括着矛盾的受压制的材料此时正力求表现自己。因此,“我找不到帽子”乃意味着“你终究不是一个诚实的人”,而梦中“不能做任何事”也是一种反面,即表示“不”的方式。至此,我以前说的梦不能表示“不”字,就需要加以修正。[60]在其他的梦中,“不能完成”某动作不仅是作为一种情境,而且是作为一种感觉。运动受阻是对同一矛盾的更强有力的表达,它表达了一种遭对立意志强烈反抗的意念。因此,运动受抑制的感觉代表一种意志冲突。[见第246页]我们在后面[第567页以下]可以看到,睡眠时伴生的运动麻痹,正是做梦时精神过程的基本决定因素之一。这里,沿着运动道路传导的冲动不过是一种意志,而我们在睡眠中确能感到冲动遭受抑制的事实,更能表明整个过程能适当地代表一种意志动作以及与之对抗的“不”字。根据我对焦虑的解释,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意志受抑制的感觉会与焦虑如此接近,而且也在梦中常常与之联系在一起。焦虑是一种力比多冲动,它源于潜意识并受前意识的抑制。[61]所以,当梦中禁限感觉与焦虑发生联系时,它必定是在一定时刻产生力比多的一种意志动作问题,因此,也就是一种性冲动的问题。
[见第488页以下]但我现在应预先指出,这不过是想贬低梦内容的重要性。一个十分有趣而且与它相联系的问题是,梦中的一部分内容本身又被描绘为“梦见的”,即“梦中之梦”。斯泰克尔[1909,第459页以下]分析了一些令人信服的梦例之后,这一意义已有基本上的解决。其意图就在于贬低所“梦见的”事物的重要性,并剥夺其真实性。从“梦中之梦”醒来以后,梦中所见的内容乃是梦的愿望力求代替被抹煞的真实。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梦中“所梦见的”事物是真实的代表,是真实的回忆。相反,梦的继续才代表着梦者的愿望。因此,“梦中之梦”所包括的某事物等于希望被描述为梦的那件事根本没有发生。换言之[63],如果梦的工作将一件特殊事件作为一个梦插入梦中,则可以最确切地证实这件事的真实性——是一种最确凿无疑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