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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导论003(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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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假定,即梦是心理现象,可以通过我们工作的结果得到证实;第二个假设已在另一个领域中得到证实,我只是冒险将它从那里引入到我们自己的问题而已。

那么,我们究竟在哪里,在什么领域可以发现证据表明梦者具有他不知道自己具有的知识呢?

毕竟,这是令人惊异的事实,它会改变我们有关心理生活的观点,并且无须隐瞒它自己。顺便指出,这个事实将它自己隐瞒于它的命名之中,却又是真实的东西——这是一种词义上的矛盾。

但它没有隐藏自己。如果人们不知道它,或不够关注它,这并不是它的过错。这也不能责备我们,因为对所有这些心理问题的判断被这样一些人忽略了,他们抛开了起决定作用的所有的观察和经验。

这种证据可在催眠现象领域中发现,1889年,我在南锡参加由李厄保和伯恩海姆进行的一些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实验[81],现举其中一例加以说明。如果使某人进入催眠状态,使他以幻觉的方式经历各种事情,然后叫醒他。他起初表现出对他催眠时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接着伯恩海姆要他直接报告出在催眠情况下所发生的一切。这个人坚持说他什么都记不得了,但伯恩海姆再三坚持,给他施加压力,坚持认为他知道,并且肯定记得它。那人变得不那么肯定,开始回忆,并开始模糊地记起催眠者所暗示的某事,接着又记起另一件事,他的记忆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完整,最终竟不再有任何遗漏。既然他后来知道发生了什么,并且这一切都不是从他人那里间接得到的,那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他早就知道这一切,只是他没有掌握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知道它,并认为他不知道它。也就是说,这种观点跟我们所描绘的梦者的情况完全一样。

我们现在或许可以怀着更强的信心回到我们的任务。很可能梦者知道他的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够使他发现他的知识,并把它传达给我们。我不需要他直接告诉我们他的梦的意义,但他能够找出它的起因、它赖以产生的思想和兴趣链条。你们可能会回忆起过失情况中有人错说出“显龊”一词,在问他如何产生这个错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东西[82]可给我们提供解释。从这个例子来看,释梦的技术很简单。我们可一再问梦者他如何做了这个梦,而他的第一种回答就可视为一种解释。这样,不用管他是否认为自己知道某事,我们可以对两种情况一视同仁。

这种技术当然很简单,但我怕它会引起你们的更为强烈的反对。你们可能会说:“又一个新的假设!这已是第三个假设了!并且最不可靠!如果我问梦者梦中发生了什么,他第一个联想起的就是我们所希望的解释吗?但是,他或许什么也想不起来,或许上天知道他会想起什么。我看不出这种预期基于什么。这也许过于相信天意,而这一点却要更多地运用批判力才是恰当的。另外,梦不像单个的错词,它由许多元素组成,那么我们采取哪一个联想呢?”

但一般来说,如果梦者坚持说自己一无所知,我们就会反驳他;我们给他施加压力,并坚持认为他肯定知道一些——我们最终是正确的。他将产生一种想法,至于这种想法是什么,那便不关我们的事了。他将给我们提供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可能被描绘为“历史的”特殊事例。他会说:

“这是昨天发生的事情。”(像我们前面所举的两个不费解的梦)或者说:“这使我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以这种方式发现梦往往与前一天的印象相联系,而且时常不是我们所能预料到的。最终他将能够以梦为起点开始回忆起过去的事件,或者可以忆及遥远的往事了。

但是你们的主要观点都是错误的。如果你们认为我假定梦者第一个想到的东西会带来我们所要寻求的或者引导我们得到它,如果你们认为梦者的联想可以随心所欲而与我们想要寻求的东西无关,如果你们认为我若预期别的不同的东西,就说明我盲目地信托天意——那么,你们就犯下了一个大错误,前面我已大胆地告诉你们,你们对于非决定的精神事件和自由意志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但这是很不科学的,并且应当让位于支配心理生活的决定论的要求。我请求你们尊重这样一个事实:梦者受到提问时出现的是这种联想,而不是别的联想。但我不是反对人有另一种信仰。可以证明梦者产生的想法不是任意的,也不是不确定的,更不是与我们所寻求的东西无关的。确实,不久前我得知在实验心理学中也可以找到这种效果的证据。[83]

这一点很重要,请你们特别注意。如果我要求某人告诉我,对应于梦的某个特定元素他想到了什么,我就要他自己进行自由联想,联想时以心中的一个念头作为起点。这需要一种特殊的注意态度,它很不同于反思,并且排除反思。一些人很容易获得这种态度,而另外一些人做出尝试时则表现得极其笨拙。然而,有一种较高的联想自由度。也就是说,我可以不再坚持要在头脑中保持一种初始的念头,而只说出我想要的那种或那类联想。例如,我可能要求实验者允许一个专有的名字或一个数字自由出现。那么他所联想到的东西比运用我们的技术大概更为任意,并且更为不确定。然而,它可以向我们显示,它总是受到重要的内在心理态度的严格决定,而这些内在心理态度在发生作用时并不为我们所知,这正如过失的干扰目的和偶发动作的引发目的很少为人所知一样。

在对一个年轻人的治疗过程中,我偶然谈论到这个话题,尽管在这些方面看起来好像可以注意选择,而实际上所想到的名字,无一不决定于当时的环境和实验被试者的性格特点以及他当时的状况。由于他表示怀疑,我就提议请他当场做个实验。我知道他与许多已婚的妇女和未婚的姑娘保持着各种各样的不同程度的亲密关系,所以我想如果要他随意记起一个女人的姓名,便有许多姓名可供他自由选择。他同意了。使我感到吃惊的是,他并未顺口举出大量女人的姓名。他继续保持静默片刻,然后承认他只想起一个名字“Albine”(其意为“白”),而没有任何其他的。“真奇怪!”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呢?你知道多少个“Albine”?我奇怪地问他。

他并不认得什么人叫“Albine”,并且这个名字也不能引起他的进一步反应。因此,人们可能认为这个分析失败了。但并非如此,它实际上已经完成,并且不需要进一步的联想。原来这个人的肤色非常白皙,在治疗交谈时,我时常开玩笑地称他为“Albino”(意为“白化体”)。而且我们那时正在研究确定他性格中的女性成分。因此,他自己就是“Albine”,他自己就是那时候他最感兴趣的那个“女人”。

同样,一个偶然想到的曲调可因某些意念而起,不过这些意念在头脑中,人们却不知道其活动。那么很容易表明意念与这个曲调的关系是基于它的歌词或来源。但是我必须小心谨慎,不把这个假设扩展到真正的音乐家,因为我对他们没有切身的体验。对于这些人来说,或许曲调的音乐内容决定着它的出现。第一种情况当然较为普遍。例如,我认识一位年轻人,他在某一时期内嗜爱“特洛伊的海伦”中的巴黎之歌的曲调(这个曲调当然也很吸引人),到他后来接受分析时,他才注意到自己正同时恋着两个少女:伊达(Ida)和海伦(Helen)。[85]

以这种联系出现的观念曾是很有价值的实验研究的材料,这在精神分析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冯特学派首创一种所谓的联想实验,其中,给被试一个指定的“刺激词”,被试的任务是尽可能地回答出他所想到的任何“反应词”。那么,有可能研究刺激与反应之间所经历的时间间隔,反应词的性质,以及重复实验时可能产生的错误,等等。布洛伊勒(Bleuler)和荣格(Jung)领导的苏黎世学派得出了对联想实验中出现的反应的解释,他们让被试明白他们由随后的联想而来的反应,如果这些反应展现出了显著特性的话,那么结果表明,这些显著的反应都严格地决定于被试的情结。这样看来,布洛伊勒和荣格架起了由实验心理学通向精神分析的第一座桥梁。

知道了这些之后,你可能会说:“我们现在认识到自由联想是被决定的,而不是像我们所假定的那样是任意的。我们承认有关梦的成分的联想也是事实,但这不是我们所要关心的。你们主张梦者对梦的成分的联想是由这种特定成分的心理背景(我们尚不清楚)所决定的。在我们看来,这似乎没有被证实。我们料定梦者对于梦的元素所联想到的东西决定于梦者的某个情结,但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像联想实验一样,这并不能使我们理解梦,而只能导致对所谓的情结的认识。但它们和梦有什么联系呢?”

你们是正确的,但你们忽略了一个因素。也正是这个因素才使我不用联想实验作为这个讨论的起点。在这种实验中,反应的唯一决定因素(即刺激词)是由我们任意选择的。这种反应则介于刺激词和所唤起的被试的情结之间。对于梦来说,刺激词由来自于梦者的心理生活和梦者不知道的其他源泉的衍生物所替代,因此,它自身往往容易被当作“某情结的衍生物”。所以我们如果假定梦的各成分的联想为产生这一特殊成分的情结所决定,那么由这些成分发现这个情结,这就不算是十分荒唐的了。

让我从另外一个例子来给你们说明事实,正如我们所预料的一样。专有名字的遗忘,实际上是释梦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种很好的范例,不同之处是释梦中两个人之间所拥有的事件,在过失中被合并于一个人身上。如果我暂时忘记了一个名字,然而我断定自己仍然是知道的,而由伯恩海姆的实验转了一个弯,便可对于梦者也有同样的断定。然而,我本来知道而又忘记了的名字,我却想不起来了。经验这时告诉我,努力思索是无用的。但我时常可以想起一个或几个替代的名字来取代遗忘了的名字。只有在这种替代的名字自发地出现之后,这种情境与释梦情境的一致性才显现出来。像这个替代的名字一样,梦的成分并非正确的东西,它只是用来代替我所不知道而想借助于梦的分析来追求的真实事件,不同的只是在遗忘名字的情形中,我完全知道那替代名字并非就是原名,然而在梦的成分情形中,我们必须经过苦心研究之后才能获得这种观点。现在,就遗忘名字来说,也有一种方法,通过它我们可以从替代物开始,最终到达潜意识的原有物,即被遗忘的名字。如果我直接把我的注意力转向替代的名字,并让它们在我内心引起一系列联想,迟早我们可以找到已经遗忘的名字,并且我发现在这一切发生时,自发出现的替代名字和我回忆起的名字不仅与遗忘的名字有一定的联系,而且还受到它的决定。

我想到鲁锡南王室的艾伯特王子,想起他的婚姻,他对深海探险的酷爱,以及我所能回忆的其他一切,但终归无效。这样,我放弃了回想,而让在我头脑中发现的一些替代的名字代替遗忘的国名。它们来得很迅速:先是蒙特卡洛(MonteCarlo),其次是Piedmont,Albania,Montevideo,Colico等。在这一系列名字中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Albania(阿尔巴尼亚),但很快被蒙特尼哥罗(Montenegro)取代,无疑这是因为白与黑的对比。[86]接着,我看出来四个替代的名字包含同样的音节“Mon”,立刻记起那个被遗忘的国名,并大声叫出:摩纳哥(Monaco)!可见替代的名字实际上来自于遗忘的名字!四个代名来自原名的第一个音节,而最后一个代名恰好依照原名各音节的次序,而且还包括了末尾的音节,使原名的音节都齐全了。另外,我还发现是什么原因使我暂时遗忘了这个名字。摩纳哥(Monaco)在意大利语中也用来称呼慕尼黑(Munich),正是该城镇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无疑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它太简单了。在其他例子中,我需要对第一个替代的名字做更长的联想。我也有过这种经验。一次,一位陌生人请我和他一起共饮意大利酒,但当我们到达酒吧时才发现他已忘记了这种酒的名字。他有意订这种酒,是因为他对这种酒有一种愉快的回忆。

有许多不同种类的替代名字不断地出现于他的头脑中,取代了被遗忘的名字,由此我可以推断出他想到了一位名叫赫德维(Hedwig)的人,由此使他忘记了酒名。他证实了这个事实,说他曾经在第一次尝这种酒时遇到了名叫赫德维的人,而且在这发现的帮助之下,他回忆起了这种酒的名字。那时他已愉快地结婚,而这个赫德维的名字属于他不愿再回首的往事。

如果对遗忘名字来说是可能的,那么对释梦来说也必定是可能的,即人们可以由替代物出发,利用一系列联想,最终可以得到被阻止的真正对象。从遗忘名字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梦的成分的联想不仅决定于梦的成分,而且也决定于它背后的潜意识中原有的东西。那么这样,我们似乎找到了释梦技术的一些理由了。

第7讲梦的显意与隐意

女士们,先生们!

像你们所看到的一样,我们的失误动作研究并非没有益处。多亏了我们对过失的研究,从我向你们解释过的前提出发[87],我们已获得两种东西:(一)有关梦的成分的性质的概念;(二)释梦的技术。梦的成分的概念告诉我们,它们不是原有的东西,而是对梦者尚不知道的某种东西的替代(像失误动作的目的一样),是对梦者已知晓但又想不起来的某种东西的替代。我们希望有可能以同样的概念说明整个的梦,梦正是由这样的成分组成的。我们的技术在于对这些成分进行自由联想,以便引导出其他的替代结构,而这种替代结构能够使我们得出那些隐藏在背后的原有观念。

如果我们将我们的概念由单独的元素推广到整个的梦,那么作为一个整体的梦也为一个歪曲了的潜意识的某事或某物所替代,而对一个梦的解释的任务就是去发现这种潜意识的材料。因而在释梦时我们必须遵守三个重要的原则:

(1)不论梦的表面意义如何,无论是合理的或荒唐的,清晰的或含糊的,我们都不去管它,因为它肯定不是我们所寻求的潜意识材料(这个原则的一个明显的例外,后面我们再讲)。

(2)必须把我们的工作限定在去想各个成分的替代观念,我们不必去反思它们,或不必考虑这些观念的蕴含是否合适,我们也不必为它们与梦的成分相离太远而自寻烦恼。

(3)我们必须耐心地等待我们所寻找的那些隐藏的潜意识材料自然而然地出现,正如我所描绘的实验中对“摩纳哥”一词的遗忘一样。

我们现在也能理解到,我们的梦究竟能记得多少,或者是否记得准确,这都无关紧要。因为记得的梦并非原有的材料,而是一个被歪曲了的替代物,这个替代物通过唤起其他人的替代想象来帮助我们接近原有的材料,并使梦中的潜意识的东西带入意识之内。因此,如果我们的记忆不准确,它只是对这种替代物进行进一步的歪曲,而且这种歪曲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人们可以对自己的梦进行解释,就像对他人的梦一样。实际上,人们从自己的梦中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因为这个过程进行得更令人信服。那么,如果我们做这种尝试,我们就会注意到一些东西反对我们的工作。联想虽然不断出现,但我们对它们并不完全承认,而且是有所批判和选择的。

对于一个观念,我们会对自己说:“不,这是无关的,它不属于这里。”而对于另外一个观念则会说:“这太无意义。”对于第三个观念则说:“这是不重要的。”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到,这种反对使观念在未十分明了之前已被压抑,而最终被全部排除。这样,一方面,我们与起点的观念即梦的成分自身靠得太近;另一方面,我们通过选择干扰了自由联想的结果。如果我们在释梦时不是通过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让其他的人来解释它,我们会发现我们所做的这种批判选择又另有一种动机,因为我们有时对自己说:“不,这个观念太不合意,我不愿或不能告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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