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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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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刻对她报以漂亮的笑容。

很奇怪,当她钓不上鱼、骑马感到厌倦,或者坦茜突然受到惊吓时,没有哪个白种男人能对她表现出这种微妙的绅士气度,默默地帮助她但又跟她保持一段距离,似乎只有罗麦洛可以从他的心中向她发出一道隐秘的光线,帮助她、支撑她。她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个,这太让她激动了。

他一笑,黑脸膛上就起皱纹,露出健康洁白的牙齿来。打起皱纹的脸几乎让他变成了一个野性的怪人,可同时,这笑容里有什么东西非常温暖,那对她来说是一团温厚的隐秘之火,这团火让她变成了真正的她自己。

这团生动隐秘的火,她看到了,她知道他意识到了她的感觉。他们通了款曲,默默地、微妙地。在这种微妙的沟通中,他就像一位纤敏的女性。

他的存在只是启发她去领悟“结婚”这个概念。不知为什么,她那奇怪的小脑瓜就没有想到跟他结婚,说不上到底是为什么。他本身是绅士,她的钱也足够两个人花的,并不存在什么实际障碍,也不是因为她循规蹈矩。

不是因为别的。现在她弄懂了:好像他们两人的“魔鬼”可以结合,或许已经结合了;只是他们两人——厄克特小姐和多明戈·罗麦洛先生本身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相容。他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感,他们相互沟通了,可她不明白这怎么能导致结婚。如果同哈佛或耶鲁大学的漂亮小伙子结婚倒似乎比同他结婚更容易些。

时光流逝,她对此听之任之。九月底,山顶上白杨叶子变黄了,橡树丛变红了,但是峡谷中的三角叶杨却没有变化。

“你什么时候走?”罗麦洛茫然的黑眼睛盯住她问。

“十月底,”她说:“我要在十一月初去桑塔·巴巴拉。”

他在她面前藏起自己眼中的星光。不过她看到他不高兴地撅起了嘴,那样子很特别。

她多次冲他抱怨说,除了金花鼠和松鼠或者偶尔有臭鼬和野猪外,她没见过什么野生动物。从来没看到一只鹿,一头熊或山上的狮子。

“这些大山中就没有更大的动物了吗?”她颇为不满地问。

“有,”他说:“有鹿,也有熊,我见过它们的脚印。”

“可怎么就见不到这些动物呢?”她显得很不满而又充满渴望,那样子就像个小孩子。

“那太难了。你无法靠近它们。你要想看动物,就得在它们出没的地方保持安静才行。要么你就得寻着它们的足迹跟踪上好久才行。”

“不看到它们我就不甘心离开这儿。一头鹿,或者一头熊都行。”

他突然开心地笑了。

“那,你想怎么办?你想到山上去等它们吗?”

“对。”她带着一种天真的冲动劲儿毫无顾忌地说。

他的脸色立即变得暗下来,显出了他的责任感。

“那好,”他嘲讽似的说,“那你得在那儿找到一间房子。现在夜里很冷,你得整宿都待在房子里才行。”

“山上没房子吗?”她问。

“有,”他说:“有一间小木屋是我的,是很久以前一个找金子的矿工建的。你可以到那儿去住一宿,没准儿你能看到点什么。不过我说不准,也许什么也不会来。”

“有多大的可能性呢?”

“我说不上。上次我在那儿看到三只鹿下来喝水,我射死了两头浣熊。不过,也许我们这次什么也看不到。”

“那儿有水吗?”她问。

“有,有一个圆圆的水潭,就在云杉树下。雪化了以后,水就流进潭里。”

“远吗?”她问。

“远,挺远的。你看那道山梁,”他转向大山,很优雅地抬起胳膊指指遥远的西面说:“就是那道山梁,没有树,只有那一道岩石。”他黑色的眼睛凝视着远方,表情漠然,似乎有些痛苦地说:“你翻过那道山梁,往前走,下去、穿过云杉树就到那座小木屋了。我父亲从一位破产的矿主手里买下了那块矿床,可谁也没在那儿挖到什么金子,从此再也没人去那儿。待在那儿太孤独了!”

公主遥望着层峦叠嶂、沉重耸立的落基山脉那美丽的轮廓。还是十月初呢,白杨就开始落下金黄的叶子,高处,云杉和松树颜色似乎更浓了,山顶上大片大片的橡树丛像火一样红。

“我可以去那儿吗?”她问道,转向他时她的目光遇上了他眼中的星光。

“可以,”他说:“你可以去。可是山梁上会下雪的,冷得吓人,寂寞得可怕。”

“我愿意去。”她坚持说。

“那好,”他说:“只要你想去就去吧。”

不过,她怀疑威基森家不会让她去;至少不会让她和罗麦洛及肯明斯小姐一起去。

但是,此时她那发狂般的固执性格占了上风,这是她特殊的本性。她想越过大山去看到它们的内心,她想要到云杉树下、清凌凌的碧水潭边的那座小木屋中去。她想去看野生动物,看它们毫无意识地转来转去。

“我们去跟威基森家说,我们想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行。”她说。

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游是常见的事,既不艰苦,也不冷,也不会有孤独寂寞感,他们可以在一家圆木建成的所谓旅店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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