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第1页)
父亲离世
秋意渐浓,赤红的大丽花锁住了白日的阳光,挨到入夜时分尚自熠熠生辉,却依然在黑夜中死去,留给早上的只有枯萎朽败的褐色花球。
一天傍晚,我途经艾伯维奇邮局的门口,听到里面叫我。他们交给我一封信,是寄给母亲的。信封上的字歪歪扭扭,让我心里隐隐生出些不安,就把它放在一边,置之脑后。到了晚上,我想找点东西让母亲开心一下,这才记起有这回事。她看了一眼笔迹,就立马仓促地拆开了信封,远远地放在灯光下眯着眼睛使劲瞧起来。我赶紧给她找来了眼镜,可她却连惯常的谢字都不讲,手一个劲地发抖。那是封短信,她很快就读完了,然后坐下来又读了一遍,目光时时在字里行间逡巡。
“怎么了妈妈?”我问道。
她不应,还是盯着信看。我走到她身边,把手放到她肩上,心中忐忑不定。她却根本没留意到我,口中开始喃喃自语,“可怜的弗兰克,可怜的弗兰克。”那是父亲的名字。
“到底怎么啦妈妈?你跟我讲嘛!”
她转身望着我,心神恍惚,仿佛根本不认识我,然后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之后就离开了房间。我听到她出门去了。
信掉在地板上,我拾起来读了。笔迹十分模糊,是从几英里外的一个村子寄来的,时间是三天前。上面写道:
我亲爱的莱缔丝,
给你说下,我快不行了,最多一两天吧,两个腰子差不多都坏死了。
前些天我过来了一下,没有看到你,不过见到了窗前的女儿,跟咱们的小子也说过两句话。不过他不知道我是谁,完全蒙在鼓里。女儿倒是可能看出了些苗头。我太孤独了,莱缔丝,我真是难受死了,要是你晓得的话,说不定会原谅我的。
我尽量存了点钱下来,算是给你赔罪了。日子太难熬了,莱缔丝,可也总算熬到头了。我算是受够了。
永别了,你的丈夫
弗兰克·比德萨尔
这是父亲的来信,我不禁目瞪口呆,搜肠刮肚地回想他的样子。印象里我老觉得他是个高大英俊的黑皮肤汉子,眼睛是淡灰色的。这都是母亲只言片语里透露出来的,还有就是我以前看过的一幅肖像画。
父母的婚姻并不幸福。父亲为人轻佻,性格极其粗俗,不过油嘴滑舌的,也有自己的一番魅力。他是个骗子,从来不知诚实为何物,一度瞒得母亲很厉害。到后来她逐一了解到他那套骗人的鬼把戏,心里极度生厌。对他的幻想破灭之后,她觉得自己想象中的浪漫原来不过是金玉其外,就成了个怨妇,对他冷淡疏远起来。在拉蒂三岁、我五岁的时候他离开她,到别处寻欢作乐去了。对此她又喜又悲。从别人那里她听到过一些他的消息,不过都没什么好事,除了他发财以外。可他从来没有来看过她,也没有写过信给她。这样子都已经十八年了。
没过多久母亲又回转来,坐在椅子上,把黑围裙的褶子卷皱,又重新拉平。
“跟你说吧,”她讲道,“他对孩子有自己的权利,可我一直把你们圈在我身边。”
“是他自己不来。”我说道。
“我教孩子恨他,离他远远的,而他其实是想要孩子的。他现在的情形,我本该在他身边的,很久之前就该把你们带到他身边的。”
“不可能,他音信全无,你根本做不到。”
“他本来是可以过来的,他想来,我感觉得到,不过我不让。是我不让他来的,我这么想,他也感觉得到。可怜的弗兰克,他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对他是狠了点,可能比他对我更狠心——”
“好了,妈妈,你是吓着了,所以才这么说。”
“这封信算是让我真正清楚了。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到他在受苦。我在心里感觉得到他。我知道的,是的,我知道他想我,想你们,我感觉得到。这三个月以来尤其清楚,我知道他在想我们。我对他太狠心了。”
“唉,我们就去看他吧,好不好?”我说道。
“明天——明天。”她答道,第一次真正留意到我的存在。“我一早就去。”
“我跟你一起去。”
“好,一早就去。拉蒂要去柴茨沃思参加派对,不要告诉她,以后也别跟她讲。”
“好,”我说道。
母亲很快上了楼。拉蒂很晚才从高关庄回来,来思力没进门。第二天早上他们要和一帮子摩托车手去马德楼克和柴茨沃思。她兴奋得很,别的东西都没有放在心上。
不管怎么说,只有到下午,天气暖和点,我跟母亲才能出发,所以也无所谓。我们在珍草镇下了火车,空气中弥漫着柔和的黄光。到村里有两英里远,母亲一定要走着去。我们沿着大路慢慢前行,时不时在山坡上高树篱下的小红花旁驻足,因为对要去的目的地心怀踌躇。终于,教堂小小的灰色塔楼映入眼帘,耳中传来刺耳的音乐,仿如嘶叫。只见眼前的田地里满满登登的是个热闹的集市。
木马欢快地一圈圈转个不停,秋千船在淡蓝的空中摇曳。我们坐在山路的石阶上,母亲和我两个人,出神地看着这一切。在这一小片田里,散着货摊、打椰子的游戏摊、旋转台,各式各样,不一而足。一群群小孩儿默不作声地从一个地儿转到另一个地儿。有个全身晒得黑黝黝的汉子提着水穿过,两个桶子晃来晃去,水滴滴答答直往下流。女人们透过漂亮的大篷车车门往外望,门前的台阶上,一条条瘦狗懒洋洋地起身又伏下。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缓缓流动。一个健妇大声招揽兴致盎然的小孩子去看她的西洋景,嗓音沙哑,宛若男声。另一个黑不溜秋的男人则岔开两条细腿站在旋转台上,身体后仰,嘴里鼓鼓囊囊地含着一排手指,一边随着台子转圈,一边吹着响亮的哨子。那手指组成的口琴虽然粗陋,然而哨音却着实清冽,犹如一头鸣雁自烟囱顶上高高飞过。一个臭烘烘的棚子前站着个小矮胖子,胸口肿起一大块,极为碍眼。他尖叫着怂恿面前的一堆顽童去跟个傻头傻脑的小伙子较量一番。那小伙子身材魁梧,叉着手,拳头攥动间,可以看见二头肌随之起伏。有人问他是否愿意跟他们比试比试,他只是点点头,尚没有说话的意思——没错,他可以一个打俩,那个胸前长着大瘤的小矮胖子指着畏缩不前的男女孩童大叫道。打椰子的游戏摊老板拼命地摇着拨浪鼓,发出刺耳的声响。在他间歇停下的时候,依稀能听到远处给力酒吧的喧嚣人声。这老板已经火冒三丈,因为小家伙们只是观瞧,却没有一个愿意掏上一便士试试手气。恼怒之下,那拨浪鼓摇得愈发歇斯底里,仿佛是个发疯的魔鬼。有个小女孩跑过来看我们,手里拿着块冰激凌夹心饼干,舔得那叫一个馋人。不过看我们如此无趣,她就走了开来,转去瞧大篷车去了。
我们总算聚起了足够的勇气,准备穿过集市了,结果教堂的那口破钟却响了起来,一下子盖过了周遭的嘈杂。
一声——两声——三声——响的真的是三声啊!然后另一口低沉的钟也敲了起来,一声——两声——三声。这是丧钟!我望着母亲——她把脸转了开去。
尖锐的口哨声还在继续,那个沙哑嗓门的妇人又再次上前揽客。之后却有了短暂的平静。胸口长瘤的男人走进破棚子里跟那个傻头傻脑的小伙子斗了起来。打椰子游戏摊的老板气冲冲地跑去三滕氏酒吧吃酒了,取而代之掌管椰子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厚脸皮女孩儿。木马还是一圈圈地转,不过上面多了两个噤若寒蝉的小子。
突然,低沉的钟声再次响起,穿破喧嚣直刺耳鼓,令人心悸。我细细地听着,却无心再去数到底响了几次。一声,两声,三声,四声——那个壮小伙儿已经第三次下定决心要上旋转木马了,结果一只脚还没跨上去,木马已经开动了,功亏一篑啊——八声,九声,十声——那个吹哨儿的人喉结真大,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他这样子说话的时候脖子不疼吗,喉结这么尖——十九声,二十声——小女孩还在舔冰激凌,一小口一小口地,小心珍重得很——二十五声,二十六声——好奇怪,我居然心不在焉地数到了第二十六声钟响。我不再往下数了,只是看着旋转台边缘画着的头像,先转过来的是丁尼生爵士的光头,接着是红脸的罗伯兹爵士,再之后是满脸奸相的迪斯雷利[1]。
“五十一响,”母亲说道,“走吧,赶紧。”
我们匆匆穿过集市,朝着教堂的方向走去,那边有个花园,里面枝枝蜀葵挺立,红衣卫士在茎秆顶上守望,这是它们的最后一班岗。地上乱蓬蓬的,散满了颜色尽去的粉菊,仿佛因为弱视而圆睁大眼的紫苑,还有就是幽灵般的蜀葵秆。屏风似的紫杉后面伏着一幢低矮阴沉的房子,花园就是属于它的。我们穿过花园,来到房子前门。百叶窗都拉了下来,我们瞧见有个房间里燃着蜡烛,发出点点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