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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02(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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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你们可不能把他搞得喜欢哭鼻子喔。”

“会把他弄得哭鼻子的可不是我们。”她不忿地说道。

“我们走,保罗。”帕普沃斯先生说道。

“再见,保罗。”有个女孩用不地道的法语说道。

下面一片偷笑声。保罗面红耳赤,一言不发地出来了。

这可真是漫长的一天。整个上午都不断有工人来找帕普沃斯先生谈事情。保罗要么在写东西,要么就是在学打包裹,为中午把货品寄出去作准备。到了一点钟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是一点差一刻,帕普沃斯先生就跑出去赶火车了,他家住在市郊。一点钟到了,保罗没有事情干,就提着装午饭的篮子钻到底层的仓库里去,到了那间放着长条支架台的屋子。他一个人在那个阴沉孤寂的地下室里急急地吃完了午饭,然后上来出了门。街上的明丽色彩和无拘无束让他感到快活,好像是在冒险似的。可是两点钟的时候他就又回到了那个大屋子里的角落。没过多会儿,一长队女工又从他面前走过,一边还对他评头品足的。这些是楼上的普通工,干的是制作疝气带和给假肢收尾的重活儿。而保罗就一直在等帕普沃斯先生。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就坐在一旁往黄色的指示单上胡乱写些东西。三点差二十的时候帕普沃斯先生回来了。他坐着跟保罗没大没小地侃大山,把他看成是一般年龄、同等身份的人来对待。

下午从来都没有多少活儿,临近周末的时候除外,因为那时要把账都清掉。五点钟的时候所有男职工都下到那个地牢似的房间去吃下午茶,在支架台那邋里邋遢的光木板上啃面包夹黄油,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聊天打屁,吊儿郎当的,十分不讲究。可一到上面,他们却透出一股快活和爽利劲儿,好像只有在那阴冷的地窖和肮脏的支架台边才会受传染似的。

吃过下午茶后,煤气灯都点上了,大家又开始麻利起来,因为晚上还有很大一批东西要寄出去。长筒袜刚刚在作坊里做好熨完就热乎乎地送来了。发货单保罗之前就已经开好了。现在他要帮着包装,在上面填写地址,之后还得给打好的包裹过秤。到处都是报分量的人声,金属碰撞发出的叮当声,把绳子抽断发出的啪啪声,还有急急地跑到迈尔林老先生那里要邮票的声音。终于,邮递员拿着邮袋乐呵呵地过来了。之后,紧绷的弦儿一下子松了下来。保罗提着饭篮跑去车站赶八点二十的火车。工厂里的这一天刚好是十二个小时。

母亲坐在家里等他,心里很着急。他必须从凯斯顿车站下车,然后走着回家,这样一来九点二十左右才能到。而他早上七点不到就出门了。孟若太太对他的身体很不放心。不过她一辈子受了那么多苦,因此觉得自己的孩子也应该磨炼磨炼。即便是有什么不如意,他们也必须咬咬牙熬过去。就这样,保罗在乔丹的厂子里待了下来,不过他的健康确实受到了影响,因为那里光线阴暗,空气窒塞,工作时间还很长。

他疲惫不堪地进了家门,脸上没什么血色。母亲上下打量着他,却发现他一副高兴样,心头的忧虑顿时烟消云散。

“今天怎么样?”她问道。

“可有意思啦,以前从来没碰到过,妈妈,”他答道,“干的活儿一点都不累,周围的人也都很好。”

“你和他们处得来吗?”

“挺好的,就是说我的字难看。可是帕普沃斯先生——他是我老大——对乔丹先生说我没问题。我干活的地方是罗纹车间,妈妈,你一定要去看看。那儿真不错。”

很快他就喜欢上了乔丹工厂。在帕普沃斯先生的身旁就好像是身处高档沙龙一般,他从来都那么轻松自在,对待保罗就像是志同道合的伙伴。偶尔这个罗纹车间的老大也会心浮气躁,不过后果也就是多嚼几片药糖罢了。就算这种时候他也不会迁怒到别人头上,他这种人生了气也只是让自己难受,别人倒不会因此遭多少罪。

“你还——没有干完哪?”他会大叫道,“加把劲吧,这都过去一年半载啦。”

可要是他开心起来乱开玩笑,反倒让保罗摸不着头脑了。

“明天我要把我养的小母狗带来,那是头约克郡梗。”有一次,他兴高采烈地对保罗说道。

“约克郡梗是什么样子的?”

“你不知道约克郡梗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约克郡梗——”帕普沃斯先生惊讶得无以复加。

“是不是小小的,毛像缎子一样——颜色是铁灰和银锈色的那种?”

“对头,小家伙。她可是我的宝贝,生的小狗崽都可以卖到五英镑了,自己也要值七个多镑,可是它还不到二十盎司重哩。”

第二天这只母狗真的来了,像堆湿漉漉老也干不了的破布一样,老是在打哆嗦,看上去可怜巴巴的。保罗对它没什么兴趣。后来有个男人过来看狗,嘴里开始往外冒荤段子。可是帕普沃斯先生朝他努了努头,示意有保罗在,两人的声音马上就小下去了。

乔丹先生只再过来看过保罗一趟,不过这次他唯一找出的岔子就是保罗把笔搁在柜台上了。

“要把笔夹在耳朵上,知道吗,那才像个办事员的样儿。记住喽,笔夹在耳朵上。”还有一天他对男孩说:“你肩膀怎么一点都不直呢?你给我过来。”他领着保罗进了玻璃办公室,给他戴上肩形矫正带,帮他把肩背弄得挺直一点。

不过保罗最喜欢的还是那些女孩子。男工看起来挺俗气无聊的。他倒不是不喜欢他们,就是觉得他们没什么意思。楼下那个爽利的小个子工头波丽瞧见保罗一个人在地窖里吃饭,就问他有没有东西可以在她的小炉子上热的。于是第二天,母亲给他带了一个可以热了吃的菜。很快两人就形成了习惯,在一起吃午饭。早上八点他到厂的时候会把饭篮交给她。到了一点钟他就到她那里去,而她已经把饭菜给他热好了。

他不是很高,脸色白皙,栗色的头发密密的,阔口丰唇,长得其貌不扬。而她则像只小鸟一样活泼。他经常喊她作“小知更”。他生性本来好静,不过现如今却可以一坐好几个小时,跟她大讲特讲自己家乡的事情。姑娘们都喜欢听他讲话。他总是坐在工作台上滔滔不绝地说着,笑着,她们就在他身边围成个小圈。有几个人把他当成是个有意思的小家伙,平时老是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可说起话来又是那么开朗活泼,而且他对她们的态度总是很温柔。她们都喜欢他,他也对她们喜爱有加。他觉得波丽就像是亲人一样。其次是康妮,她满头红发,脸色犹如苹果花一般红润健康,讲话时总是娓娓道来,虽然一身破旧的黑衣裙,然而却透着些淑女般清雅的气质,他由此大发了一番浪漫的感慨。

“你坐在那里绕线的时候,”他说道,“看上去就好像是在纺车上纺纱一样——真是美极了。你让我想起丁尼生《国王叙事诗》里的伊莱恩。要是可能的话我一定要把你这个样子画下来。”

她瞧了他一眼,脸羞得红红的。后来他真的画了一个素描,并且将之视如珍宝。画中的康妮坐在纺车边的凳子上,旧兮兮的黑裙上散着一头飘逸的红发,嘴紧紧抿着,神情严肃,正在把一卷鲜红的纱线往纺车的线轴上绕。

爱玛相貌平平,已经上了点年纪,待人总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不过对他摆摆架子倒也让她感到快活,而他也一点儿都不以为意。

有一次他问她:“你这针到底是怎么弄进去的?”

“走远点,别烦我。”

“可我得知道针是怎么弄进去的啊。”

她跟他说着话,但是手里一直没停下,正很稳当地摇着机子。

“你要知道的事儿多了去了。”她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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