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第1页)
公主
毕冰宾译
在她父亲眼里,她是公主。可在她波士顿的姨妈和舅舅眼里,她不过是“杜丽·厄克特,可怜的小东西”。
柯林·厄克特有点迷狂。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家族,却号称有皇家血统,血管里流着苏格兰国王的血。因为这事,他美国的亲戚们都说他“有点毛病”。他们再也受不了听他说他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皇家血。这件事让他们觉得很可笑,令他们恼火。他们知道的事实是,他并不是斯图亚特家族[1]的后裔。
他是个美男子。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有时显得迷茫,柔软的黑发低低地盖住了额头,挨上了宽宽的低眉。他的身材也是迷人的。另外,他的声音特别优美,平时有点羞赧,可有时会洪亮如铜钟,让你领略他的魅力。他长得像古代凯尔特英雄,那模样,似乎应该穿上灰色的苏格兰短裙,系上毛皮袋,露出膝盖来才好[2]。他的声音直接发自古老的奥西恩的喉咙[3]。
除此之外,他是一个绅士,有足够的财富,但还不够奢华。五十年前,他盲目地游**,但从来没达到什么目的,从来没干成什么事,而且从来没有个名分,可是却在不止一个国家的上流社会里受到欢迎,为人所熟识。
他结婚时已到不惑之年,娶的是新英格兰[4]的富家小姐普里斯科特。当时,22岁的汉娜·普里斯科特被这位一头柔软黑发(当时一丝灰白发都没有)、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目光迷茫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以前,不少人迷上了他,可这位柯林·厄克特却由于“迷茫”而未能与别人结成良缘。
厄克特太太被丈夫的翩翩风度迷惑了三年,后来这东西把她毁了。跟他生活在一起就像跟一个迷人的精灵在一起一样。对好多事他都视而不见,真可恶。他的声音总是那么低沉优美、那么殷勤、那么优雅,像唱歌一样,可就是心不在焉。一到关键时刻,他就迷糊了,俗话管这叫“犯傻”。
结婚第一年的年底,她生了个女孩。他当上爸爸了,可这并没有让他更加现实起来。几个月以后,他的英俊和那迷人的歌唱般的嗓音让她感到恐怖了,这是一种奇特的回声:他就像一个活生生的回声一样!他的肉体,当你触摸他的肉体时,会感到这不太像一个真人的肉身。
可能就是因为他有点迷狂吧——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她肯定了这种看法。
“哈,我的小公主终于降生了!”他用凯尔特人那种歌唱般的喉音说,这声音像幸福地唱着赞美诗时发出的,飘飘然沉醉的声音。
这孩子娇小羸弱,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露出惊奇的眼神。他们为她洗礼,命名为“玛丽·亨利厄塔”。她叫那小孩为“我的杜丽”,而他总叫她“我的公主”。
你对他发火也没用,他只会把一双大眼睛睁得更大些,像小孩子一样默不作声,一本正经地看着你,让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汉娜·普里斯科特身心一直不健,生存欲望并不怎么强烈,孩子两岁那年她就猝然撒手人寰了。
尽管嘴上不说什么,可实际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对柯林·厄克特极其反感,他们指责他自私。汉娜在佛罗伦萨下葬后一个月他们就停止支付汉娜名下的那笔钱了,因为他们催促这位父亲把孩子过继给他们,这一要求遭到他断然拒绝,拒绝时的声音都像在歌唱。他不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看作他的同类人,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只是些偶然的现象,或者说是留声机,是不得不予以回答的会说话的机器。他回答了他们的话,可从没注意过他们的真实存在。
经过争论,他们认为他不适合做孩子的监护人。可这事说出去会成为一桩丑闻的,所以,他们干脆不再搭理他了。可他们却给这孩子不厌其烦地写信,在圣诞节时送她一些小钱,在她母亲逝世纪念日那天他们也这样做。
对这位公主来说,波士顿的亲戚多年来都名存实亡。她和父亲一起生活着,而父亲却不停地旅行,他收入微薄,因此行事低调。他从来也不去美洲。这孩子总在换保姆。在意大利,她的保姆是一位农民;在印度,是一位女佣;而在德国又换上了一位黄头发的农家女。
父女俩是不分开的。他并不是个隐士,不管到何处,人们都可以看到他正式地访东串西,出席午餐会或茶会什么的,但绝少有宴会,每次去都带着孩子。人们叫她厄克特公主,好像那是她受洗礼时取的名字一样。
她是个机敏轻盈的小东西,一头金黄的头发已经变成了亚麻色;稍稍凸出的大眼睛是蓝色的,显得既坦率又精明。她在成长,可又一直没有真正长大。她聪明得出奇,但又总显得孩子气。
这都是她父亲的错儿。
“我的小公主决不要太注意别人,不要太注意别人的言行,”他一次次这样对她讲,“别人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或说什么,他们嚼舌根,相互伤害不算,还常常自我伤害,直到哭了为止。别理他们,我的小公主,那些算什么,不值得理会。在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另一个动物,一个不顾一切的魔鬼。你能剥去他们的外表,就像厨师剥洋葱皮一样;但是,在每个人的心中有一个绿色的魔鬼,你剥不掉它。这个绿色的魔鬼从来不会改变,它才不管身外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才不管什么嚼舌根不嚼舌根,什么丈夫、妻子、儿女,什么烦恼,什么麻烦,不管这些。你剥去人身上的一切,剩下来的就是每个男人或女人心中的绿色、挺立着的魔鬼;这个魔鬼就是一个男人真正的自我,也是一个女人真正的自我。这东西不在乎别人,它属于神和原始的仙人——它们就是什么都不在乎。不过,尽管如此,魔鬼还是有高大和渺小之分,美丽与庸俗之分。但童话里的高贵仙女都没了,只有你,我的小公主才是仙女。你是古老的皇族的最后一位女儿,最后一位呀,我的小公主,没别人了。你和我是皇族最后的两个人了。我死后,就只剩下你一人了。就因为这个,亲爱的,你才永远不要太关注世界上其他的人呢。他们心中的魔鬼早就变渺小,变庸俗了,他们不是皇族。你继承了我的血统,是皇族。永远记住这个,永远记住,这是一个大秘密。如果你告诉了别人,他们就会设法杀死你,因为他们忌妒你是公主。这是咱们的大秘密,亲爱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我们有着古老又古老的血统。这事,只能你我两人知道,并且咱俩要保守这秘密。所以,亲爱的,你要对所有的人表现得有礼貌,因为贵族行为理应高尚嘛。但是你要永远记住,你是公主中最后一位,别人都不如你,不如你高雅,他们庸俗。对他们要有礼貌,要温和、要友善,亲爱的。但是,你是公主,他们是庶民。千万不要以为他们也像你一样,他们才不一样呢。你会发现,他们总是缺少什么,缺少皇家的气质,而这一点只有你才有呢——”
公主幼年时就上了她的第一课——要绝对矜持,不得与父亲以外的人亲昵;第二课是,要天真,稍稍表现出乐善好施和礼貌。这个小孩子,她的性格有些定型了,她纯洁无瑕,尽善尽美了,像水晶一样透明。
“宝贝儿!”她的女管家这样说她,“她太精致,太老气,这么一位女子呀,可怜的小孩儿!”
她挺着腰身,非常娇小。她总是那么小,身材可说是袖珍型的。和她那高大、健美、有点痴狂的父亲相比,她好像是一个丑小孩儿一样。她衣着简单,总是穿蓝色的或浅灰色的衣服,衣服上的小领子是旧时米兰式的;或者穿做工精美的亚麻布衣。她那双精巧的小手弹起钢琴来,琴声像在古钢琴上奏出的一样。外出时她非常喜欢穿大衣和斗篷,戴有点像18世纪款式的帽子,不穿女式上装。她的肤色跟苹果花一样纯净鲜艳。
她看上去就像画中走出的人物,但直到她离世,仍没有谁确切地弄懂她父亲把她制成了一幅怎样奇怪的画,她从来没有从那幅画中走出来。
她的外公和外婆以及默德姨妈,曾两次要求看望她,一次在罗马,另一次在巴黎。可每一次见到她后,他们感到她迷人,又生她的气。她是那么娇美,那么纯真的一个小人儿,可她又那么老气、持重得出奇。她那奇特的降尊纡贵态度以及那内在的阴冷把她的美国亲戚惹恼了。
真正被她迷住的是她的外公,他被她搞得神魂颠倒,有点爱上这个白璧无瑕的小东西了。他老伴儿常发现,他见到外孙女很久以后还在想念着她,想得出神,渴望再见到她。一直到死,他还热切地希望她来同他和外婆一起生活呢。
“谢谢你,外公。你太好了。可我和爸爸是老伙伴,你知道,我们这一对充满怪癖的老伙伴生活在我们自己的世界里。”
她爸爸让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世界,还让她从小就读书。她十几岁上就读左拉和莫泊桑的书,读了这些书,她就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眼光来看巴黎了,不久后,她又读了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陀思妥耶夫斯基让她感到困惑,不过对于其他作家,她倒能够读懂他们的作品。她精明、机敏,不仅能看懂这些书,还能读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谈》,也能读懂《尼伯龙根之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对事物的理解是完全冷漠的,不带任何热情。她像一个小怪物,不太像人。
这也使她不可思议地招人厌恶。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搬运工们,特别在巴黎和罗马,会在她孤身一人的时候突然恶毒粗鲁地对待她。他们好像用一种蓦然而升的强烈厌恶眼神看她。他们感到她傲慢得出奇,对他们感受最深的东西,她轻易地表现出一种傲慢态度,是那种无聊的傲慢。她太稳重了,这朵少女之花没一点香味儿。她会认为罗马的一位色眯眯充满肉欲的司机是个怪人,认为他在逗她笑。她在左拉的书中认识了这种人。她对他发号施令使显得特别降尊纡贵,好像她是唯一的实实在在的人,一个纤弱美丽的人;而他,则是一个粗鲁的魔鬼,像凯列班一样在美妙的荷花池畔的泥水里踉跄前行[5]。她这架势会突然惹怒那家伙,他可是地道的地中海人,为自己男性的美而自豪,对他来说**的神秘是唯一的神秘。于是他会凶恶地看着她,粗暴地恶狠狠地恫吓她。对他来说,她干干巴巴的,除了那种可咒的傲慢再也没别的了。
类似这样的遭遇让她发抖,她意识到她必须从外界得到支持才行。可她的精神力量并没有触动这些下等人,他们具有肉体上的力量。他们对她的每一次发怒,都让她意识到一种毫不宽容的仇恨,不过她没有失去理智,平静地付了钱就转开去了。
这种时刻对她来说是危险的,不过她学会了对付他们。她是个公主,是来自北方的仙女,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这些粗俗的人何以对她爆发出火山一样的仇恨,那是一种来自**的仇恨。他们对她父亲就从不发怒。很小的时候她断定他们恨的是新英格兰母亲遗传给她的那些毛病。她从来也没有用旧罗马人的眼光看自己,看出自己毫无生气,像一朵装模作样不结果的花儿那样令人难以忍受;可罗马的司机却这样认为。他希望碾碎她这朵不结果的花儿,这花儿尽管美但不性感,她那副威严的样子激起的是他粗暴的反抗。
她十九岁那年,外公死了,给她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由很负责任的托管人代理。他们会把这笔收入交给她的,条件是她要一年中在美国居住六个月。
“他们凭什么跟我讲条件?”她问她爸爸。“我拒绝一年在美国蹲半年监狱。我们让他们留着这笔钱吧!”
“明智点,我的小公主,让我们明智点吧。我们几乎是穷人了,又总受到野蛮人的威胁。我不允许任何人粗暴地对待我,我恨,我恨这种粗暴行为!”说着他的眼睛直冒火。“哪个男人或女人对我粗暴我就宰了他。可是,我们是在世界上流浪,我们没有力量。如果我们真的穷困,我们真没有力量,那么我就去死。不会的,我的小公主。我们接受他们的钱,有了钱他们就不敢对我们造次了。让我们接受这笔钱,有了钱就等于穿上了防止别人进攻的衣服。”
他们在五大湖区、加州或西南地区度夏天,他们的生活开始了一个新阶段。父亲爱写点诗,女儿则爱绘画。他在诗中描写这些湖泊或红杉树,她则画一些精巧的素描。他体格健壮,所以喜欢户外生活。他可以同她一起在外面度过好些天,划独木舟旅行,在篝火边入眠。这小公主尽管很纤弱,可她不示弱。她会同他一起骑马在山间小路上奔跑,直到累得魂不附体,任小马搭着她行走为止。她从来不服输。晚上。他用毛毯把她裹起来,让她睡在松枝搭成的**。她躺在**默默无语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她是在扮演自己的角色呢。
她二十五岁,一转眼又三十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还是那副纯洁娇小的公主样儿,可老气、毫无**,像个老妇人。人们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