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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鲁普·科林斯
此后几天,彭罗德立志长大后要当个修士,还做了几件好事,比如,他收留了几只即将被溺死的小猫,连同玛格丽特的一双旧舞蹈鞋送给了住在街旁小棚里的一个不知感恩的流浪汉。没过多久,罗伯特·威廉斯先生又把他的吉他放在了走廊上,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彭罗德依着对一位父亲的了解,一直与琼斯家保持着距离,毕竟他年纪尚小。对待家人,他始终是一副谦和的态度,但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所以家人也没有对此感到紧张。临近周末时有了变化。
变化是由公爵引起的。
公爵能把比自己大得多的狗赶出自家的院子,沿着街道追出去很远,由此可见公爵的非凡胆量,但也足见那些丧家犬的懦弱胆小。事实上逃跑只是源于狗的迷信,狗比男孩子和黑人还信这一套。在狗的思维里,最坚信不疑的就是:不管自己多么瘦小柔弱,都能把入侵者驱逐出去。
一只捉老鼠的狗相信,在自己的领地上它可以赶跑一只大象。同样,一只脱离了自家领地的大狗到了小狗的地盘上,也只能灰溜溜地逃跑。狗很喜欢战斗,但有时候它们觉得逃跑也是一种上策。
彭罗德很清楚这类事情。他明白,被公爵追得屁滚尿流的那只棕色猎犬只是在信守某种惯例。尽管如此,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对着猎狗的主人夸耀了一番公爵。猎狗的主人是一个圆脸男孩,十二三岁的模样,他无意间逛到了这里的。
“你最好赶紧把你的老黄狗带走,”彭罗德爬上栅栏对其恐吓道,“在我把我的狗弄回屋里之前,你可要看好你的狗。在这一带,公爵已经解决了好几只讨厌的哈巴狗了。”
圆脸男孩面无表情地盯着彭罗德。“你最好别叫它这么做,”他说,“否则它会生病的。”
“为什么?”
这个陌生的男孩突然大笑起来,他的狗已经停下脚步,安静地蹲在地上,带着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在它的注视下,公爵的攻击和叫喊逐渐开始打折扣。
“公爵为什么会生病?”彭罗德继续问道。
“因为它吃了附近人们扔掉的死哈巴狗。”
这句话水到渠成,绝对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托词,而是从其他场合挪用到了当前的情形下。不过,彭罗德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觉得十分新鲜,他连连称赞,甚至忘了动怒。他暗自记下这句精彩绝伦的话,以备以后用在某个有狗的伙伴身上,他随后问道:“你的狗叫什么名字?”明显想跟那个男孩套近乎。
“它叫丹恩。你最好管好你的小破狗,因为丹恩就喜欢吃活狗。”
丹恩的举止并没有证实它主人的说辞,看公爵不再叫喊,它优雅地起身,想跟这只上了年纪的老家伙交朋友。丹恩是只很有风度的狗,公爵刚才对它有点小误会,但现在也喜欢上了它。两只狗跑回主人身边蹲下,就像是已经认识好久的老朋友一样。
主人们没说什么,盯着它们看了一会儿。彭罗德先打破了平静。
“你上第几?”(英语口语课上,老师是这样教他们发问的:“请问,你读哪所公立学校?”)
“我?我上第几?”新结识的男孩很高傲,“现在是放假期间,我才不管它第几呢!”
“我是说不放假的时候。”
“第三,”圆脸男孩答道,“在那所学校,他们全都怕我。”
“怕你什么?”彭罗德显得很单纯,“第三学校”在城那边,在彭罗德看来,那儿很神秘。
“怕我什么?你要是哪天进了那个学校,你就知道了。你要是能活着出来,就算你走运!”
“老师很凶?”
男孩一脸不屑。“老师才不敢惹我呢!他们对鲁普·科林斯可得客气点儿。”
“谁是鲁普·科林斯?”
圆脸男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喂,你脑子没进水吧?”
“什么?”
“你就不能动动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