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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回忆新神(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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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衍眉眼方正,算不上多么惊艷的漂亮,但五官端正,眉毛浓黑挺直,一双金红色异瞳是他最显眼的地方,总会第一时间吸引视线,那双眼睛里能看见黄河浪、林海绿。

他的手摸上去总是糙的,像走过的山路、翻过的田垄。他閒下来的时候,会被迟钟好好养护,原本的肤色是晒透的麦色,养著养著,就白起来了。

原来他小时候就很白。

是个很漂亮的孩子,睫毛很长,但是瘦瘦小小的,迟钟一只手就能抱起来,他也不哭也不闹,睁著眼睛看他,没一会,忽然笑了。

那孩子睁开眼睛,一双异样的眼瞳,本就令人心生不寧,此时迟钟要抱走他,並留下了大笔钱財,男人直接点头,而女人犹豫了一下,想再抱抱他。

“別抱了,抱了就有感情了。”

迟钟开始使用神力【催眠】,“忘记他吧,以后不要提起这个孩子,没有他,也没有我。”

他抱著鹤衍离开这里,外面的阳光实在是太晒了,他一个人,索性用【万剑归宗】飞著。

先去城镇里找一家旅店,又去买了羊奶,准备了布料,开水煮过后阳光暴晒杀菌,他一直抱著鹤衍,心里想著,马上就回去,把阿衍交给晚晚小豫,就去找鹤悯。

鹤衍在他怀里安静地睡著,只是小手抓著迟钟的一撮头髮,脑袋靠著他的胸口。

外面是城镇最繁华的街道,商贩的吆喝声、过路的马车声还有人们交谈的声音,喧囂之中,迟钟能听见他的心跳声和自己同频。

在人群中不能用神力,迟钟又不敢轻易走动,怕吵醒了他,便在床上坐著。

等他睡一会,睡醒了就出发。

鹤衍睡了两个时辰,睡醒的时候小声哭了一会,大概是饿了,迟钟找店家又热了奶,吃饱之后他躺在迟钟臂弯里,睁著眼睛看他,满眼都是他。

迟钟把帽檐拉起来,披风挡住了头髮和怀里的孩子,冰元素控调整温度,这装扮在夏天著实叫人多看几眼,但是【催眠】又影响人类的思考,本能地忽视他。

从马车,到船夫,迟钟走走停停,了十天的时间才回到上元城。

他推开门,洛之豫几乎是有心电感应般下了楼,见钟哥用披风把自己包裹得如此严实,又感慨那长发属实是太显眼了。他快步走过去,“哥,阿悯他怎么样?”

却见迟钟缓慢掀开披风,怀中的婴孩睡得正香,小手抓著他的头髮,咂吧著嘴,不知道做什么美梦呢。

洛之豫愣了,“这是……”

“这是阿衍。”迟钟往楼上走,“他叫鹤衍。刚出生十天,神力是【血肉再生】。”

洛之豫追著他上楼,“那阿悯呢?寧儿说你去找他了,找到了吗?”

“我没有去。”

“……什么?”

他停住了脚步,却看著迟钟继续往楼上走,想喊他,又怕嚇到那孩子,站在原地愣了几秒,想起刚刚抱回阿悯的时候迟钟那淡淡的冷漠感,他以为他只是累了。

可是,如果你没有去的话,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让我去找。

迟钟把鹤衍放到床上,淮金陵听见动静,“哇呜”一声从书房里蹦出来,“哥哥,哥哥!”

可能是近日一直在赶路,鹤衍习惯了喧闹,所以並没有被吵醒。

淮安晚看到了孩子,连忙捂住淮金陵的小嘴嘘了一声,两个人慢慢走过去,小心地趴在床边看,淮金陵半捂著嘴巴,“他好小啊,是弟弟吗?”

“嗯,他是阿衍,他叫鹤衍。衍生的衍。”迟钟对淮安晚道,“再去买一些衣物吧,给他做几身衣服,还有奶,奶粉。”

淮安晚点点头,刚把金陵养到六岁,她已经很有经验了,甚至还有一些迟钟忘记的东西也会准备上。

她拉著淮金陵出去,不打扰弟弟睡觉,和洛之豫擦肩而过,后者靠著门框,看著迟钟拉上屋子的窗帘,用神力调整室內温度,小孩子总会热,他让屋子冷一点。

“你知道阿悯在哪吗?我去找他,我们必须得去找找他。”

“我不知道。也许在长安,他不会跑太远的。”

“可是小晋没有寄信过来,他肯定没在长安找到。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钟哥,他才十岁……”

“……我知道。”迟钟说,“我稍微歇一下。有点饿了,可以给我拿点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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