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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回忆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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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钟也开始不理解了,“我给你们写信了,你们也回我了。”

顾朝迎愣了下,“什么?”

送信这条链子上的所有人类都被问责,一路追查,发现是上元城出了叛徒,可是那个人在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立刻坐船去了东南亚,就此消失不见。

能调换了迟钟的信,是个高层,是顾朝迎的核心团队成员。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歷朝歷代都会和迟钟在一起,很少分开,每一个掌控欲都那么强,如果迟钟做了什么他们不知情的事情,裂隙可能就此开始。

去上元吧,迟钟。

於是迟钟简单收拾了一下,离开了长安,既白府的大门关闭,灯灭了。

本来鹤悯住在九州殿,这是上元城的政治中心,迟钟来了,他便在和人类一样住在周围的高层官员居住区,二层小楼,带了个小园。

迟钟做饭很好吃,他不仅喜欢做饭,还喜欢出门买菜的那种休閒感。

人类会跟著他,不会打扰,只是看著他,知道他在哪里,做了什么。

他来了,家里就绽放了生机,转角的盆栽错落有致,开得很好,院子里的小狗来回蹦躂,猫猫爬上树,趴在上面,晃著尾巴。

墙上掛了他亲手画的国风画、水彩画,门口的鞋子风格多样,柜子里的衣服不再是一年四季的西装,他换著样式买,有时候亲自做,围巾一条又一条,绣著暗纹,不明显,却很漂亮。

茶几上垫了一层桌布,坠著金穗,瓶里的常换,几乎每天都不一样。卫生间的毛巾有三个顏色,一些大牌护肤品摆在柜子上,充斥著柔和的香味。

厨房里总有食物,水果也是堆满了,晚上会有专门给他的果盘和牛奶,就连家里的杯子、碗、盘子都是迟钟自己烧制的,那些特殊的纹路,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

鹤悯的坏情绪被看不见的手轻轻揉散,他坐在饭桌前,接过了迟钟递过来的筷子,隨口道,“今天收到一封信,是巴尔干半岛过来的,欧洲那边,东南亚还没平定呢,我哪有精力还去管那边的事情。”

迟钟的动作一顿。

巴尔干半岛。

南维耶里。

他坐在这里,没有让他们两个察觉到他心內掀起的海啸,给鹤衍夹一口肉,看似不经意道,“那么远?看来华夏的思想传播很远啊,这是好事,信呢?我想看看对方都了解多少。”

“我烧了。”鹤悯说,“没什么好看的,翻来覆去还是那些话。”

他们见面很少,因为南维耶里总是跟苏埃伊里吵架,但是他也不知道是出於什么心態,就是要跟迟钟建交,在那个年代通讯如此不便,他们距离那么远,他都要每年写一封信送过来,迟钟和鹤衍还怕苏埃伊里发现,每次都看完就烧掉。

南维耶里在信里一遍遍写,我想见你,迟钟,我们认识一下好不好。

可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因为苏埃伊里,因为阿米瑞恩,因为种种局势和现状,他们见面的次数太少了。

后来就见不到了。

塞尔温长得像他,但是他过分小心翼翼,不会和南维耶里一样张开双臂坚持要抱他,只是站在角落里,儘量不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迟钟回溯了这么久,一次都没想起过他,他记得很多人,要做很多事情,可是没有关於南维耶里的。

这一世还是他主动往前走了一步。

“他问我们要东西?要什么?”

“援助啊,食物、武器和药品。”鹤悯蹙了下眉,“那个位置距离我们太远,几乎是欧洲腹地,整天打仗,我们送过去东西是不可能回本的。”

“送一些吧,就当是人道主义救援。”迟钟在想自己的私库有多少钱,或者是向小雾或者是小粤借一些,“毕竟他都写信了,你想当好老大,自然是要有所表示的。”

鹤悯抬起头,奇怪地看著他,“你之前还让我少给阮越物资。”

那是个混犊子玩意,跟南维耶里能一样吗。

“远交近攻,如果他真能成本事,就是我们往西方迈出的一大步。”

“好吧,我跟顾朝迎商量一下。”鹤悯显然没放在心上。

迟钟攥紧了勺子,又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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