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2页)
“按照你的体格是肯定打不过我的,而且萨满大人已经算过了,我们两个十八年之后会有一场真正的大战!”
“然后呢?”融珍问道。
“所以,18年后,咱们在沙场上真刀实枪的干一场,到时候我不会手下留情!”萨格尔坚定的说。
“嗯,好,我也不会!”融珍回答说。
鸿雁传书
就这么的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十年过去了,小皇子融珍也从一个6岁多的小孩子长成了一个16岁的英俊少年。
在这10年间,融珍从未离开过大树城,似乎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适应了草原的春夏秋冬,适应了草原的生死疲劳,
此刻的他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他的身上充满了那种只属于年轻人的青春与活力,他就像太阳一样,照耀在这片草原之上。
他骑着自己的马儿珍珠驰骋在这广袤的草原之上,现在的他早已退去了,孩童时那骨瘦如柴的身体,此刻的他身高八尺体态健壮如草原是的雄鹰一般。
当然融珍在草原上生活了这么多年,也养成了很多草原上才有的爱好,就比如熬鹰,养马,驯狗等等。
由于那场马瘟之后草原上进入了10年的诡异和平期,因为没有足够的马儿草原儿女们就失去了他们赖以为继的交通工具,骑兵们也短暂的变成了步兵……
十年的和平换来的是十年的发展,现在的大树城已经不是之前的大树城了,经过几层扩建大树城现在比之前大了很多很多,
大树城这个草原上的都城和中原城市不同,他们的结构更适合北方……里三层外三层,再加上皇城一共套了六层,看起来就像个八卦阵一样,
大树城最外围的是牛羊区,其次是马厩层,三层是士兵层,第4层是手工业层,第5层是百姓居住的,第6层,也是皇城,
现在的皇城就像以前的大树城一样大,而现在的大树城被6层城墙保卫着,四个城门相连接,4个城门又将整个大树城分成了20个区域,
此刻的大守城已经固若金汤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一只雄鹰在大树城上盘旋着,皇子融珍骑着他的马儿珍珠待着,他的几个侍卫去大树城狩猎……
只见大树城西城门外几个人骑着马跑到一个山坡之上,此刻皇子融珍穿着西厥人的衣服,骑在自己的小白马珍珠的背上,英俊帅气,威风凛凛……
到达了山坡的顶部皇子融珍勒住手中的缰绳,看向天空,
只见一行鸿雁整排成人字形飞过天空,
皇子融珍拿起挂在马按后面的弓箭,随后他拉弓射箭,向雁群射去,只见一只鸿雁中箭之后扑腾着翅膀落在很远的地上,
皇子融珍看了一眼受伤的鸿雁,最后他将手放在嘴边,吹了一声口哨,不远处一只盘旋在天空中的雄鹰,向中箭的鸿雁俯冲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