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蹲守(第1页)
方冬荣从未见过苏鹤延,但她对她却颇有些了解。在江南的时候,方冬荣因为祖父的离世,大病一场。每日里都要喝苦死人的药汤。方冬荣不喜欢,却也知道“良药苦口”的道理,她会忍着苦味儿,捏着鼻子,将药汤喝下去。师兄偶尔遇到了一次她吃药,第二天再来看她的时候,就给她带了一包蜜饯。方冬荣脸颊飞上红晕,心里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她忍着羞涩,故作玩笑的试探着:“师兄,谢谢你!你怎么知道我想吃蜜饯?”她很想从钱锐口中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还能怎么知道?当然是看重她,这才关注她的一颦一笑。他,心里有她!方冬荣最期盼的就是能够在钱锐眼底、身上,感受到他对她的情谊。就在方冬荣少女心泛滥,周身开始飘着粉红泡泡的时候,温润稳重的少年,柔声道:“昨儿看到你吃药,这才想起药很苦!”“就像阿拾,她从小吃药,最不喜欢这苦味儿,家里便常备着蜜饯、糖渍果子等甜点。”方冬荣那羞涩腼腆的笑容僵在唇边,直觉告诉她,师兄口中的“阿拾”,应该不是钱家的孩子,而是某个女子。因为钱锐吐出“阿拾”二字的时候,有着他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的温柔。还有他的眼底,也闪烁着不一般的暖意。“师兄,阿拾是谁啊?”忍着心慌,方冬荣小声询问。钱锐愣了一下,似是没有想到,自己竟无意间提到了“她”。他笑着回道:“阿拾是京城安南伯府的姑娘,是我姑祖母的嫡亲孙女儿!”也是他嫡亲的表妹,是他从小一起陪伴着长大的小伙伴,更是——钱锐想到回家后,娘亲对他的“试探”,素来早慧早熟,且已经有了梦x的少年郎,他已经有了青春萌动,也明白了男女之事。如果像母亲说的那样,为了照顾表妹,让她百年后有香火祭祀而娶她做娘子,好像、似乎也不错。阿拾多可怜啊,天生心疾,长到了十三岁,便吃了十三年的药。在京城这几年,钱锐没少看到苏鹤延发病时的样子。精致的小脸毫无血色,瘦弱的身体毫无生机。躺在榻上,就像一个失去生命的破娃娃。阿拾那么可怜,却又那么的乖巧、懂事。明明自己正在忍受心绞痛、窒息等折磨,却从不发脾气,从不迁怒他人。她甚至还能忍着病痛,宽慰心疼、愧疚的亲人们。或许阿拾有许多京中贵女都有的缺点,比如奢靡、重享乐、不爱学习。但钱锐依然心疼她、怜惜她,将她放在心尖上。当然,钱锐不否认,他会亲近阿拾,亦有她容貌极好的缘故。人有爱美之心,小小君子亦不能免俗。可能钱锐自己都没有察觉,面对一张精致的、病弱的面容,哪怕是重规矩、守礼仪的他,也禁不住多几分耐心与包容。钱锐对苏鹤延的感情,可能比较复杂,不是纯粹的男女之情,而是糅杂了亲情,以及从小一起长大的友情。但,当听到长辈们担心苏鹤延因为重病而嫁不出去,死后可能会成为孤魂野鬼的时候,钱锐心底便陡然冒出一个想法:没人娶阿拾,我娶!我照顾她,我给她正妻的名分与尊荣,我让她葬在我家的祖坟,我让我的孩子们认她为母,三节两寿(生辰、冥寿)香火祭祀不断!有了这样的想法,钱锐对苏鹤延就不只是单纯的“兄妹”“亲戚”。如今在师妹这样的外人面前提起来,钱锐更是本能地不好意思。方冬荣只顾着关注“阿拾”的身份,倒是没有发现钱锐的微表情。“师兄,阿拾是你姑祖母的亲孙女儿,也就是你的表妹?”“是啊!阿拾是我表妹——”也有可能成为我的妻子。后头的话,钱锐没有说出来。他和阿拾的婚事,现在还只是双方长辈的意思,没有确定下来。名分未定,钱锐不敢胡说,没得毁了阿拾的名声。“阿拾身子不好,常年吃药,每次吃药,都要吃颗蜜饯、糖渍果子!”“她啊,最喜欢东大街那家干果店的蜜饯,还喜欢米香居的枣泥酥,稻香园的山楂小方……”提起苏鹤延,钱锐就有着说不完的话。看着他顶着一张俊美、沉稳的脸,却絮絮叨叨说着“家常”,方冬荣只觉得违和、割裂。师兄不是持重端方的少年君子嘛。他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嘛。他、他怎的对“表妹”如此上心?从他的滔滔不绝中,方冬荣知道了苏鹤延的许多事:出身京中勋贵之家,不幸的是先天心疾,幸运的是六亲宠爱。身边仆从环绕,从小锦衣玉食,养了一只叫百岁的乌龟做宠物,还有自己的玻璃暖房、百兽园。喜欢吃蜜饯、糖渍果子,以及各种甜点。,!喜欢坐在玻璃暖房里,晒着太阳,听人读书、说书,看伶人演戏。不喜读书,却擅长书法,还“久病成医”的精通医术。院子里的暖房,既有珍贵花木,亦有草药、果蔬。今年十三岁了,出门的次数却屈指可数……从还在江南的时候起,到这一路上,钱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提及“阿拾”的次数,方冬荣都数不过来。以至于,她明明从未见过那位伯府的千金、宠妃的侄女儿,却对她很是了解。在方冬荣的心底,她更是无数次的描绘着苏鹤延的模样——苍白、病弱,瘦小、可怜,病歪歪,走路都喘,稍有刺激就会发病、晕厥。有时候,方冬荣拼命告诉自己:“阿拾是师兄的表妹,日后便也是我的妹妹!”“我会和师兄一起照顾她、疼惜她……”或许是钱锐提及苏鹤延的时候,总是在说她的病、她的可怜,从未提及她的容貌,以及即将议亲的年龄。方冬荣自己呢,也有些不可明说的小心思。她便一厢情愿的认定,苏鹤延只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妹妹,而非一个能够与她竞争的情敌!如今,终于抵达了京城,方冬荣知道,她应该很快就会见到苏鹤延这个可怜的小妹妹。殊不知,她认定的小可怜,此刻正在招摇过市,并将她之前还惧怕的恶少,吓得望风而逃。“咦?这都中午了,怎的还不见那厮回来?”苏鹤延穿着粉色织金团花的夹棉袄子,外面罩着大红滚白狐毛的大氅,手里捧着紫铜暖炉。她懒懒的歪在车座上,双眼看着车窗外的景致。这车厢是专门为苏鹤延订制的,宽敞,结实,舒适。车厢内壁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又用棉布包裹好,摸上去,软软的,还能起到保温的作用。座位上,也是铺了棉花,有加了坐垫,身后、两侧亦都是造型可爱,手感柔软的靠枕。苏鹤延坐在上面,就像是被一团团的棉花包裹住。不管是坐着,还是歪着,亦或是躺着,都非常舒服。这座下面,还有专门的取暖设备。现在已经九月上旬,秋末冬初,身体健康的人,基本上也就穿个夹棉的袄子。苏鹤延却不行,她不但穿得多,还要有必要的取暖工具。手里的暖炉,只是其一。座位下燃着的炭盆,才是保暖的主力。坐在下首伺候的茵陈,蹲在门口的黑丫头丹参,额上、鼻尖都出了汗。车厢里的温度真的很高,所以,即便开着车窗,苏鹤延也不觉得冷。十三岁的少女,本是开始花蕾初绽的年纪。苏鹤延是美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她是病秧子、短命鬼,但每个见到她的人,第一个感觉不是病弱、可怜,而是惊艳——乌发雪肤,明眸皓齿,整个人美丽得如同古画里的仕女。惊艳过后,人们下意识地想要仔细观看,就会发现,小姑娘的皮肤白得有些不正常,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冷白。她的身形过于纤细,瘦瘦的,弱弱的,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羸弱,让人禁不住的心惊,更有着深深的怜惜:这丫头莫不是有什么不足之症。唉,可怜又可惜啊。若不生病,如此容貌,定能倾国倾城、祸国殃民。偏偏先天不足,这般病弱,别说艳绝天下了,估计都活不长!苏鹤延:……呸!你才活不长!你全家都活不长!而我,就不死!就松鹤延年、长命百岁!有时候,被病痛折磨得快要心理扭曲的时候,苏鹤延也会想:都说“祸害遗千年”,就是小说里,也是恶毒女配恣意畅快九十九集,最后一集才下线。那我要是当个坏人,是不是也能舒服的多过几年?我也不求“遗千年”,只求百年就够了!嗯嗯,争取把我家百岁送走,而不是被它送走!存着这样的想法,苏鹤延便开始“作恶”。当然,她还有和谐社会赋予她的三观与底线,她不会伤害无辜的人,她只会“以恶治恶”。“呸!我才不是恶女,我是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侠女!”苏?侠女?鹤延选中的第一个“惩戒”的恶人,便是王琇。原因都是现成的:其一,王家欠了赵家的血债,赵家的仇人,便是她苏鹤延的仇人!其二,王琇是京中出了名的纨绔、恶少,妥妥的祸害。收拾他,真真是兼具了公义与死仇,一举两得!完美!“算算时辰,应该回来了呀!”丹参已经十五岁了,她完美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个子足足比苏鹤延高出一头,跟钱锐这个少年郎,几乎一般高。在苏家好吃好喝待了七年,皮肤还是那么黑,人也还是那么的瘦。她的模样,让苏家上下都非常好奇:这丫头,一顿饭能够抵得上三四个大男人的饭量,吃那么多,却不见胖。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当然,不是说丹参白吃这么多的米粮,她吃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化做了力气。天生神力,原来真的不是古人杜撰,亦不是艺术加工,而是真实存在。丹参自身重量也才一百多斤,却能举起几百斤的重物。她的拳脚功夫,更是十分扎实。双项叠加,就王琇那样从小练武的将门纨绔,丹参一拳就能打飞出去。轻则打断几条肋骨,重则直接毙命。有丹参一个武婢在苏鹤延身边保护,就能抵得上十来个训练有素的护卫。还有一个灵芝,虽然没有丹参的神力,却有一双堪称飞毛腿的脚。她轻功好,跑得快。若出现紧急情况,她跑起来比马儿都不差什么。不管是报信,还是拉着苏鹤延逃命,灵芝都能发挥奇效。苏鹤延:……一“手”一“脚”,果然是我最靠谱的守护者。苏鹤延身边不只是有两个天赋异禀、武功精湛的武婢,还有家里配备的护卫,舅舅送来的老兵,以及元驽送给他的暗卫。明里暗里的人手加起来,足足二三十人。别说遇到王琇这样的纨绔了,就是真跟小股的匪人、乱兵遭遇,他们也无法靠近苏鹤延。丹参自身武力值爆表,便也:()表妹且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