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合同签订木叶漫画现雏形(第2页)
“画师工资得涨。”
林默没等他说完就接话,
“销量超五万册,除了给您的分成,我会额外给出版社一笔奖金,专门用来给画师涨薪、发绩效。”
温启明眼睛瞬间亮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跟画师们提过好几次涨薪,都因为出版社资金紧张不了了之,这下他们肯定能更用心画了。”
在询问二人没有其他要求后,梁律师把“画师奖金”“交付频率”都记在笔记本上,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掛钟:
“都两点了,正式合同擬出来差不多要两个小时左右,楼下『明记茶餐厅的菠萝包和冻奶茶很出名,能去垫垫肚子。”
林默看向温启明:
“温主编饿吗?”
“我现在光兴奋了,哪里还知道饿。”
“我也不饿,就在这里等吧。除了这本《古惑仔》外,我还想跟你聊聊別的合作。”
“林先生还有別的合作想法?”
温启明看著林默,感觉自己之前躲著赵坤的决定简直太对了。
“我先打个电话,让財务把预付款转过来。”
“不著急,不著急。”
林默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陈建国的號码:
“我这边需要十万港幣,帐户號是……”
温启明在旁边听著,心里更踏实了,他拿出大哥大也拨通了公司財务电话:
“喂,阿芳,是我,等下会有十万港幣转到公司帐户,是林先生先付的版权费,你等会去银行查一下。”
掛了电话,林默给温启明续了杯茶后,聊起在车上跟他提过的《薪火传:木叶少年行》,
“关於那个少年漫画,我再跟您细化下设定。”
这是他在国內就想的路子,让东日那边出名的几本漫画提前出世,然后反衝那边的漫画市场。
不用多,只需要三五本有影响力的出来,他相信以乡港这边的实力,各类题材的漫画就会如雨后春笋般自己冒出头来,到时候掌管东日国年轻一代的文化输出话语权,就是华夏文化!
“故事发生在『木叶村,村里人像练功夫似的练『气,用来保护村子。主角是个孤儿,从小被人瞧不起,却想当村里最厉害的『守护者……”
温启明听得入神,赶紧掏出速写本,铅笔在纸上飞快勾勒,一会儿画出个黑髮少年,一会儿涂个木叶形状的徽章,嘴里还念叨著:
“『气的设定好,能画很多招式;孤儿主角也有戏,容易让读者有共鸣……”
两个小时过得很快,梁律师抱著几份列印好的合同进来。
“新合同擬好了,二位看看。”
温启明看得格外仔细,连標点符號都没放过,遇到“衍生权利范围”“版权追溯期”这类专业术语,就拉著梁律师问个明白。
林默也没催,只在旁边偶尔补充两句,比如“影视改编时,会提前跟您確认剧情走向”,让温启明更放心。
改了两处细节,把“每月三期”的触发条件明確为“连续两期销量超五万册”,又加了“新稿需提前一周提交剧情梗概”两人在合同上签了字。
之后梁律师又陪著去版权署办登记,流程走得很顺。
拿到回执单时,温启明接到財务的电话,说十万港幣已经到帐后,他嘴角的笑就没下来过,连走路都轻快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