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焚椅罚俸全君面人情冷暖见微时(第2页)
孔目立刻起身,配合得天衣无缝,用一种痛心疾首的语调,高声答道:
“其状,如狐之狡蹲,似犬之恶踞。是人与禽兽不分之態。”
对於后世习惯了沙发和椅子的人来说,坐是一种放松。
但在汉晋时期,尤其是对士族阶层而言,坐是一种修行。
是区分人与兽、华与夷的根本。
当时唯一合法的坐姿,是跪坐。
双膝併拢,稳跪於席上,臀部压於足跟,上身如青松般挺直。
而现今习以为常的高坐,即双脚垂地,在当时称为踞。
不过那时候还没有椅子,所谓的踞,就是上厕所那种下蹲。
因为上古之时,裤子没有襠部,这样蹲著就会露出不雅之处。
在古人眼中,这是极其粗鄙、傲慢、甚至带有侮辱性的姿態,被认为与动物趴地休息的形態无异。
因此当时的士人为这种坐姿起了极具羞辱性的说法,蹲地踞俟与鸟兽无別。
这罪名何其严重?
亚圣孟子曾因见妻子在房中踞坐,当场觉得受到奇耻大辱,转身便要休妻。
虽经母亲劝阻作罢,但可见在圣贤价值观中,这种非礼坐姿足以动摇家庭根基。
当时虽已有胡床从西域传来,但其地位极为特殊。
將军在军帐中权宜使用,或名士野外郊游时图便而坐,尚可理解为权宜之计。
然而这些场合,要么是军务紧急,要么是山野閒游,都属非正式场合,与朝堂庙算相去甚远。
一些追求特立独行的狂士,也可能私下故意用踞坐来彰显狂放不羈,藉此鄙视循规蹈矩的俗人。
但这种狂,仅限於私人空间的个性表达。
而这正是刘奚捅了天大篓子的关键。
他不仅发明了一把能踞坐的椅子,更想將这种非礼之器,堂而皇之地搬入行政中枢尚书台。在那些以礼法为毕生信仰的卫道士眼中,这已不是简单的失仪,而是对文明根基的公然宣战。
刘奚自己却没什么感觉。
作为穿越者,他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仅仅是一个坐姿,就会被上升到此等高度。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野蛮落后的无理取闹。
但是观念是需要时间才能改变的,而不是一把椅子就能马上改变的。
司马耀上前一步,最致命的一击:
“诸公,刘奚造此禽兽之座,不仅打算私下贩售,我还有確凿证据,证明他早已写好奏疏,准备將此妖物,全面推行於尚书台之內。”
“他不仅要让军人失仪於殿前,更要让我满朝公卿,日日行此蹲踞之仪。”
“靴子可以说是他无心之失。但这椅子,却是他蓄意已久、妄图从根子上败坏我朝礼法的铁证。其心可诛。”
如果说靴子的罪名还可以用用途特殊来辩解。
那椅子的出现,则彻底坐实了刘奚蓄意乱礼的罪名。
这比无心之失,严重百倍。
钟雅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当椅子这个物证被抬出来,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这也是为什么,钟雅一直一言不发。
刘奚看著那把熟悉的椅子,再看看周围官员们或惊惧、或鄙夷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