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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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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宋秋余精神焕发地踢开被子,芜湖一声嚎叫,从床榻上坐起来。

吃过早饭,宋秋余又去了白潭书院

今日李常州有课,撑着伞从房间出来,便看见笑容洋溢的宋秋余朝自己走来,李常州下意识移开目光。

虽然他们有共同的敌人,而且还联手将康信中送入牢狱,但李常州不觉得他与宋秋余是朋友,哪怕在路上撞见了,也该装作没看见,各自离开。

宋秋余显然不这样想,将李常州堵住了,让他避无可避。

李常州不喜欢这样,也不习惯,他开口正想跟宋秋余说清楚,对方递上来一双厚厚的刺绣菱纹手套。

宋秋余给李常州科普:“猫身上是携带狂犬病毒的,被它抓咬到很容易感染,这种病百分之百的致死。所以你以后摸小猫,最好一只手戴上手套。”

“还有这盆芦荟,以后晒伤了,就厚涂一层芦荟黏液,它里面有多糖跟抗炎物质,可以缓解红肿晒伤。”

李常州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塞了一双手套,一盆芦荟,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

“你忙吧,我走了。”宋秋余挥挥手,风风火火地走了,如同来的时候一样。

李常州看着他的背影,只觉得怀里的东西好似是烧红的烙铁,那种灼热一直烫到他的心里。

从李常州那儿离开后,宋秋余去看了袁子言。

袁子言的腿被康信中打断了,哪怕骨头长好,以后走路也会有些跛脚,这彻底断了袁子言的仕途。

自从昏迷醒过来,袁子言便一言不发。宋秋余进来时,他望着床顶的幔帐,双目空洞洞的,也不知在想什么。

突然一颗缠绕着金丝的夜明珠出现在袁子言眼前,让袁子言的双眼重新聚焦。

这是……

袁子言干燥起皮的唇蠕动了两下,艰涩地开口:“我丢失的夜明珠。”

宋秋余将那颗价值昂贵的夜明珠还给了袁子言。

这颗夜明珠是祖母送给他的生辰礼物,但被袁子言不小心弄丢了,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它。

袁子言眸底泛起水汽:“它怎么会在你这里?”

宋秋余如实道:“是在姚文天遗物里发现的。”

袁子言握紧珠子,宛如握住他祖母那双温暖的手,他吸着鼻子说:“原来是他偷了我的夜明珠。”

宋秋余解释:“他没偷,是他捡到的。”

虽然捡到后,明知失主是袁子言,却没将夜明珠还给他。

姚文天,应该说是费阿汤,费阿汤确实是喜欢袁子言,甚至可以说是痴痴地迷恋。

他出身不好,是仵作之子。

曾有人评价仵作说,仵作,贱役也,其受食不及监犯,非至愚至陋之人,谁肯当此?

费阿汤没有自己的家,与父亲睡在义庄,身上时常染着恶臭,大人们嫌他晦气,小孩子亦是不肯跟他玩耍,就算拿着银钱买米粮,也常常遭到人驱赶,哪怕是店主也嫌他们过手的钱晦气。

袁子言与他完全不同,自小被宠爱着长大,金银堆里的富贵少爷。

袁子言身上是香的,性子是跋扈的,再不合理的事,袁子言都能理直气壮地吩咐人去做。

袁子言就如身上常佩戴的那颗夜明珠一样,名贵、骄傲、夺目不凡。

他喜欢袁子言的张扬与趾高气昂,时常躲在角落偷窥袁子言。

康信中对他起杀心,也因为发现了他对袁子言见不得人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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