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第1页)
一晃数月,港城已入深冬,天气湿冷,鹿奚颂把自己埋在被窝里不愿起床。
他跟着林清町兼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有决定的那一天动力满满,不去的理由非常多样,就连手臂上被蚊虫咬了个包,他都要向林清町请假,说手臂好疼。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林清町就算不想,也早都摸清了他的脾气。知道他挑剔娇气,动不动就会生点小气,难养得很。
“外面很冷,不要乱跑。”不知不觉已有了长兄的风范,以往林清町从来说不出这种叮嘱,他盯着从被窝里露出了一点儿黑色脑袋,有种想摸一下的冲动。
鹿奚颂闹腾了几十秒钟,也没说话,在被窝里滚来滚去,估计是没醒神,林清町刚要离开,他忽然“诶呀!”一声,“我定闹钟来着,没响?你等等我,我今天要和你一起去,我很快的,十分钟!”
动作从来没有那样利落过,鹿奚颂一脚把拖鞋踹飞,鸡飞狗跳,脸颊上的水迹还没有干,几滴水珠顺着锁骨留了下去,他拼了老命才在最后几秒钟内收拾完。
他立正站好,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目光很亮,不知道在激动些什么,“我好啦!请把我也一起带过去吧。”
林清町没忍住笑了一声,嫌弃自家弟弟似的,“你就是想到哪是哪。”
第一回见到林清町笑,觉得稀奇,鹿奚颂没有顾忌伸出手指压在他的嘴角,往上提了提,“我就知道你会等我的。”
话音刚落,林清町有些自责。他知晓以前对待鹿奚颂的态度并不好,会无视他,针对他,对他有偏见。即便是现在,也提防着他,但鹿奚颂像是根本不在意,把他当成了信任的熟人一般。
在他身上的肆意妄为不但没让林清町觉得困扰生气,反而填补了他内心的某一处空缺。
鹿奚颂一路上像只活泼的小雀儿,他穿着一身白色,就连外貌都像毛茸茸的雀儿。林清町开车,安静倾听着,途经狮山大道,这条走了数遍的大道此刻不再枯燥。
罕见走神,鹿奚颂戳他,“开车不能分神,快快专心,我的小命都在你手里。”
林清町和他道歉。
他只是在想,为什么鹿奚颂从那晚后,真就不再叫他哥了。
兼职地点在金悦楼,靠近港湾,从众多年前起,一直是众多富豪名流偏爱的地方,吃饭牌局,娱乐设施丰富。临近傍晚,鹿奚颂揉着酸痛的双腿,即便只是站了半个小时,他都快要趴在地上了。
垮着小脸,跟个小苦瓜一样,林清町刚忙完上一件事儿,转头就看见一脸抱怨的鹿奚颂,唇角翘了翘。
经理也被他的纯真面容迷惑,不舍得再让人继续干下去,咬了咬牙,很豁达地拍了拍林清町的肩膀,“算了算了,不用再干了,工资一样结给你们,你看看你弟弟都累成什么样了,小可怜似的。千万不要和别人说是我让你们先走的,从后面的通道出去,动静小点,我给你们开后门的,别让别人发现咯。”
萎靡不振的鹿奚颂活过来了,无神的双目都亮闪闪的,欣喜道:“嗯嗯嗯!叔你真好。”
背过身去,鹿奚颂冲着林清町悄悄比了个耶,好像计谋得逞。
“累不累?”林清町问道。
“特别累,超级累,我活到现在还没。。。。。。”及时收了口,鹿奚颂才想起来他是穿书过来的,“总之很累,我要回家睡大觉。”
“辛苦你了。”
鹿奚颂立刻接上,捧着脸颊委屈,嘴角向下撇,“对啊真是辛苦我了,再干下去我就要生点小病了。”
刚走到安全通道,林清町的手机铃声响了,他立刻接听了,神色凝重,似乎是很重要的事情,挂完电话周身的气压都变低了,他一言不发,令人感到恐惧。
鹿奚颂咬着经理送给他的糖果,咬碎了,问道:“谁打来的?是很困难的事情吗。”
眼中真挚,掺杂着担忧,林清町难以招架,他压了压唇角,半张脸隐匿在楼道的黑暗中,眉宇间多了愁思,“算不上什么事,但待会你要自己回家了,能回去吗?”
“当然能。”嘴里全是甜腻的草莓味,鹿奚颂皱起一边脸,“我真不是小孩儿。”
林清町“嗯”一声,三步一回头,搞得鹿奚颂要叉腰发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