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三十四章 不速之客(第2页)
“你和刘利然在一起了吗?”奚林问道。
邱程洛神色一转,脸颊泛红,说:“上周在一起了,但有点像异地恋……他工作之后变得很忙,回家总是很晚。不过他坚持每天送我一束花。”
“上过床了吗?”
“还没有,”邱程洛脸红成柿子,“林哥,你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能淡定地问这种问题。”
“我毕竟是你林哥嘛。”奚林咽了口茉莉花茶,思索片刻,感叹道:“挺好,你和刘利然走的是最正常的恋爱程序。”过了会儿,又问:“你之前一直没答应刘利然,现在怎么在一起了?不会是被他感动了吧。”
“不是,”邱程洛叹了口气,“之前不答应他,是顾忌我们俩成长环境差别太大,而且我在学校里总被人议论,我不相信他能不在乎那些风言风语。但后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他,只要他在,我就不可能喜欢别人。我甚至让他住我家,还邀请他和我哥一起吃饭……总之就是太喜欢他了,所以不想管了,先和他在一起再说!在这一点上我和我哥很像。”
这一番话没有分析任何利弊,奚林听完,倒愣住了,一时望向远处,端着茶杯默然不语。
门外传来喧闹声,不一会儿,剧组抬着各种设备进了院子。
黄玫痕出来,跟导演打招呼,向导演介绍奚林。
导演先看奚林,又看邱程洛,再看回黄玫痕,眼睛都直了,一个劲夸这个工作室景美人更美。
黄玫痕和他打官腔,询问他是否需要奚林坐到绣架前。导演摇头,表示奚林和邱程洛坐着喝茶就行。黄玫痕便回到屋内,坐等明星上门。
节目嘉宾正在前来工作室的路上,一路逛逛停停,远远的能听到巷子里传来人声。
奚林心不在焉地坐回桌前,继续喝茶。
“话说,林哥,我其实有个八卦想问你,”邱程洛压低声音,“我听我哥说,你以前喜欢过一个歌手,是真的吗?”
奚林皱起眉头,不知为何,十分讨厌“喜欢过”这个说法,当即反驳道:“不是喜欢过,是上头过。”
“哦,所以我哥说的是真的啊?”
“你哥说的不准确,”奚林此刻讲起这件事,倒还算平和,“他不是歌手,是搞乐队的,十八线小主唱。”
“哦,你这不是挺淡定的嘛。我哥还说不能跟你提这件事,我就知道他骗我,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对过去耿耿于怀的人。”
“……”
“和乐队主唱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奚林其实已经忘了当年相处的细节,只记得被甩时的悲愤。他想了半天,答道:“每天晚上不是在看演出,就是在喝酒,白天睡觉。”
“……”邱程洛十分无奈,“听起来真不靠谱,怪不得你和他分手。”
奚林笑起来。
正说着,有摄像师抬着摄像机,从门口退进来,紧接着,节目嘉宾走了进来。
“来了来了!”邱程洛激动得站起来。
奚林端起茶杯,侧转身体,好整以暇地观摩所谓的明星。
然而,下一秒,在看清来人后,奚林捏着茶杯的手指猛然一紧。模糊的记忆陡然变得清晰,眼前人的脸和回忆中那张脸重合在一起。
对方倒是不惊讶,视线越过面前的摄像机,看向奚林,抬起手挥了挥,说了声“嗨”,好像奚林是他的老熟人。
奚林叹了口气。他不是没有设想过这一场景,但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心情会如此平静。他仔细看向唐吟现在叫唐克洋竟然开始在心里打分。
长相,9分吧。身材,7分吧。才华,6分吧。声音,5分。气质,4分。人品,2分。
奚林又叹出一口气,心想,比严江沐差远了。奚林甚至没给严江沐打过分,因为严江沐朝那里一站,就是完美。
这一刻,奚林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何对唐吟耿耿于怀。因为他让奚林觉得很丢脸。而奚林这辈子,最他妈的讨厌丢脸。
至于为什么能够耿耿于怀八年之久,那是因为……因为直到八年后,严江沐才出现。
(AdProvider=window。AdProvider||[])。push({"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