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2页)
罗景元点头,“好,你自己小心,我迟些时候过来接你。”
李荞:“嗯。”
张掌柜叫小二去吩咐后厨杀鸡,李荞准备跟进去,张掌柜拦住了她,“荞娘子,不急,让他们先把鸡杀好了你再去。”
李荞知道他还有话说,也就停了下来。
“荞娘子啊。”张掌柜又说,“不知我儿昨日与你说的,你回去考虑的怎么样啊。”
“这金陵可是个遍地是黄金的好地方,比咱们这乡下小镇是好了八辈子去了。”
李荞听了微微笑道,“掌柜的说的是,这么好的地方我自然想去,今日正好也是想问问璋少爷关于金陵城的事情。”
“好呀,这当然是没有问题。”
“我跟你说,老夫年轻时也曾在金陵待过一段日子,说起来,那可真是不一般啊。”张掌柜开始说起了自己以前的生活。
听了一会儿,李荞开口打断了张掌柜的回忆过往,“不仅是我一个去,我们全家都得一起去。”
张掌柜还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你是不知道,那每逢中秋节时……”
“什么?一家人去?这,这……”
李荞:“掌柜的不必担忧,我们一家人不会赖着璋少爷的,我替璋少爷打工,其他人嘛,我们就自行安排了。”
张掌柜被李荞一言点明,有些不好意思,“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他们就都舍得背井离乡吗?”
这个时代人的思维就是这样,总想着要落叶归根。但离开家乡也只是暂时的,大不了日后再回来就是了。
“只是去城里讨生活而已,哪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
“掌柜的,时候不早了,我去煲鸡汤了。”李荞说完就往厨房走去,留张掌柜一个人在原地消化。
进了厨房,和大厨也是熟人了。就简单交流了一下,得知这里的鸡汤一般都是整只炖的,而养足了的土鸡一般个头都不小,想要炖熟,这时间就短不了,时间一长鸡肉就变得又柴又硬,确实不太好吃。
要是普通人家也就算了,像林氏这种酒楼少夫人,吃惯了好东西,这样的鸡汤自然是入不了口。
鸡汤要想好吃,首先要选优质农家土鸡,罗二嫂养的鸡肯定是符合条件。食材好了,就成功了一半。
再来,少夫人不喜鸡汤油腻,鸡肉腥味重,这也不难解决。
李荞简单思索了一番,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先用刀将鸡剁成好熟的小块,又将鸡油多的地方单独剔下来,接着烧火起锅,把提前剔下来的鸡油扔到锅里炼油,再将姜片和剩下的鸡肉放进去煸炒。
望着煸出的油,李荞还有时间在心里感叹,二嫂这鸡养的可真好啊。
她将多余的油盛出,此举看得旁边的大厨直皱眉头,“荞娘子,你把油都盛出来了,这不是浪费吗?”
李荞真是不想解释,但无奈还是开口,“不会浪费,等下我自有用处。”
开什么玩笑,这鸡油不盛出来,等下就是厚厚的一层飘在汤上面,还怎么能保证自己的鸡汤香而不腻啊。
其实要说到不油腻的鸡汤,非椰子鸡莫属了,用清爽的椰子水来煮鸡汤,可是这里条件有限,根本无法实现啊。
不过好在自己已经将这只鸡的油几乎都煸出来了,这样做出的汤已经很大程度上能不油腻了。
煸炒的差不多了,李荞让大厨的徒弟拿来开水,直接倒入锅中,唰地一声,白烟四起,李荞淡定的盖上锅盖。
面对大厨疑惑的眼神,李荞开口说道:“大厨,等会儿,要不您也尝尝?”
看李荞自信的神情,大厨也是起了较量的心思,“好,那我得尝尝荞娘子的手艺了。”
不怪大厨轻视李荞,实在是李荞的做法和传统做法大相径庭,大厨代表着正统的厨艺,一时半会儿肯定无法接受。
大火很快锅就开了,李荞将鸡和汤都盛入一个瓦罐之中,最后还放入了一小勺醪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