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页)
青檀越想越气:“小姐你是不知道,你如今的名声。。。。。。”
她跺了跺脚,又气愤又无奈:“那顾之华用着小姐你的身子,和外头的男人勾肩搭背的毫无分寸,名声烂死了!”
但这一切,如今都得要他们家小姐来承受,真不公平。
顾南音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青檀也冷静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是小姐能活着回来,且能好好活下去。
其他的,不重要。
“小姐,你没有被附身,那,顾之华的灵魂如今在哪里?”
“不知。”顾南音摇摇头,“引魂灯被毁之后,她的灵魂不见了,也许回了她的年代,也或许还在这个年代徘徊。”
青檀却想起另一件事:“小姐,你真的不嫁秦世子了吗?”
五日之后就是小姐和秦世子的婚期,这门亲事,真要让给三小姐?
“你和秦世子这么多年的感情。。。。。。”
“他心里念着的是顾之华,我与他情分已断。”
弃她去者不可留,一个为了别的女子,想要弄死她的男人,留着何用?
她早就不想要秦御风了!
顾蓉蓉愿意嫁给秦御风,正合她意。
青檀点了点头。
小姐不喜欢秦世子,那她以后也讨厌秦世子就好。
外头,此时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没多久,房门就被敲响了。
“四妹,我是二哥,你可在里头?你答应替我做的货品,可有思路了?”
顾铭煜是个生意人。
顾之华来了之后,帮他设计过不少新货品。
都是市面上完全没有的。
例如,她可以做一个变色的水晶球,遇冷遇热颜色就会不一样。
这水晶球在京城风靡一时,不知替他赚了多少钱。
顾之华还给他做过取火镜。
当用镜子对着阳光的时候,可以有点火的作用。
这两个玩意儿,让他在京城商贾之间名声大作。
如今的顾铭煜已经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大商家。
但顾之华做的两种货品都有缺陷。
变色水晶球自不必说,大家玩一会就腻了。
至于取火镜,要成功点火需要多方面的条件。
要白天,且是阳光猛烈的日子,夜里和没有阳光的日子都不能用。
时间一长大家就发现,东西似乎也没那么好用,还不如随时随地都能点火的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