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欲加之罪我认你老母(第2页)
古代罪犯分为三等,杖罪一等,徒刑一等、流刑、死刑一等。
所谓杖罪,一般是情节较轻,诸如誹谤、通姦之类的罪行,由县令衙门处理,县令断罪之后打了杀威棒丟出衙门了事。
而徒刑就更重一些,涉及拐卖人口、盗窃、抢夺、谋杀,以及危害社会秩序的斗殴致人伤残,会面临徒刑的处罚,即杖罚过后,被关入大牢经年刑期,或是发配充军。
所犯的罪行再重一些,就要由知府衙门初审之后,移交省部按察使司或是刑部审理,通常到这一步就基本没活路了。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於琛明明是见义勇为站出来制止暴行,却被冠以当街斗殴的罪名。
此罪名若是被落实,於琛进了知府衙门可就难出来了!
钱塘县是杭州府的中心县,离知府衙门不算远。
在眾多百姓的围观中,於琛几人又被带著来到知府衙门。
知府衙门规格比县衙更高一级,杭州知府虞谦同样高坐堂上,压迫感十足,背后有“明镜高悬”四个大字。
对於这个跟于谦同名的虞谦,於琛还是挺有印象的。
此人於洪武年间由国子生一路升任至杭州知府,到了永乐七年,又被提拔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在仁宗时期也很活跃,曾任大理寺卿。
他既然是国子生员,就代表父辈或是祖辈曾在朝中做官,同样是官宦世家,且现任知府,可比於家强的多,日后能一路升迁也就不稀奇了。
虞谦头戴纱帽,身著緋色圆领盘领袍,袍身胸前、后背缀有云雁纹样的补子。
“堂下何人,所犯何事?”虞谦沉声问道。
曹家所请讼师急忙上前:
“堂上明鑑,此人目无王法,光天化日竟敢当街行凶,不仅伤了孩童,欺凌年迈老者,曹家公子上前制止,却被他暴打一顿,所犯罪行眾多,触犯大明法律,请堂上严惩!”
虞谦不著痕跡的看了一眼曹瑛父子,眼中有一抹无奈闪过。
曹家的员外郎身份,就是通过捐纳由他赐予的,这些年曹瑛也是时常对他进行拜访,不光年年都给官府捐纳,给他本人润手的好处也没断过。
要说曹瑛除了做生意有些黑,对工人苛刻,其他地方也没什么大毛病。
可这个曹世璘却被曹瑛宠坏了,时不时就要闹出一些事情,儘管有曹瑛给他擦屁股,还是有几次闹到了堂上。
可曹瑛一直给杭州府捐著钱,考虑到政绩考核有財政这一项,也不能和他们闹得太僵,便只能护著他们一些。
此次闹到了这里,虞谦不用想都知道又是曹世璘搞出来的乱子,但为了政绩,也只能让於琛这个倒霉蛋吃点苦头了。
讼师这一番顛倒黑白的话险些把於琛气笑了。
“你这讼棍,倒是个会搬弄是非的,明明是曹世璘仗著恶僕欺凌老幼,我站出来说两句话,这事就成了我做的了?
如此顛倒黑白,你也不怕生儿子没屁眼。”
古代的讼师大多都是如此,虽然职能跟后世律师相似,不同的是他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也基本没什么道德水准,除了写颂状之外,就是在堂上诡辩,影响判决结果。
后世较为出名的讼师方唐镜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也十分贴合古代讼师的形象。
那讼师斜了於琛一眼,没有搭话。
虞谦则是拍了下惊堂木,看向於琛。
“他刚才说的你都听到了,你可认罪?”
於琛丝毫不慌,“我认他老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