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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瓜分世界诸子封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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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皇第十一子赵炯为新鲁王。

赵炯已经去美洲大陆上开疆拓土了,他的封地就在后世的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如今这个王位不过是实至名归而已。

其三,封皇十四子赵棣为新卫王,赴南美洲的新卫国(秘鲁)开疆拓土。

赵卓选择了去云南,以云南为根基在中南半岛建立自己的藩国。但是,赵朔向南美洲进行开拓的计划还是要继续进行的。

后世的秘鲁,就是赵朔选择的第一个移民点。

秘鲁的卡亚港,有王者之港之称。此港拥有一个受到圣洛伦索岛保护的宽阔海湾,能有效抵御太平洋的涌浪和风暴,是南美洲西海岸难得的避风良港。

而且,还是那句话,古代美洲最適合开拓的,不是北美洲而是南美洲。

古代美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印加帝国,其首都和核心地带都在南美洲的秘鲁。

在后世的西班牙征服者眼中,秘鲁就是黄金和白银的代名词。印加帝国被称为“黄金之国”,其国都库斯科的太阳神庙装饰著巨额黄金,令殖民者瞠目结舌。

但事实上,这种表面的財富之下,粮食和劳动力的富庶,这才是印家帝国强大的根基。

印加帝国是一个高度集权和组织化的国家,能够通过“米塔制”徭役调动庞大的人力资源,修建道路、梯田和神庙。他们拥有丰富的骆驼科动物(羊驼、骆马)提供肉食和羊毛,以及种类极其多样的农產品,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另外,赵朔最看重的土豆、红薯、花生,乃至於工业的瓶颈橡胶,这里应该都有。

还有最关键的,印加帝国虽然文明程度较高,其实並不难征服。

后世的西方的殖民者,仅仅用一百多人,就俘虏了印加帝国的皇帝,虽然有各种阴谋诡计吧,这个国家武力的屏弱可见一斑。

赵朔就不信了,给赵棣五个千户,还不能在秘鲁站稳脚跟?

其四,封第十八子赵璋为新邶王,赴北美洲的新邶国开疆拓土。

新邶国,就是后世北美洲的阿拉斯加了。

这里虽然气候寒冷,但文明程度很低,抵抗力度也小啊。赵璋的军事能力比较一般,適合在此地建立属於自己的封国。

而且,阿拉斯加有著丰富的金矿,在歷史上引起过四场淘金热。

第一场淘金热,是在后世阿拉斯加的首府朱诺附近发现了金矿。朱诺金矿区在之后几十年里產出了数以百万计的黄金,到了现代社会仍有开採活动。

第二场淘金热,在阿拉斯加的斯卡圭镇。

第三场淘金热,是人们在阿拉斯加西海岸的诺姆附近海滩上发现了黄金,矿工们直接在沙滩上淘金。

第四场淘金热,是费尔班克斯淘金热。人们在阿拉斯加內陆的费尔班克斯附近发现了金矿,使其成为阿拉斯加內陆最重要的黄金產地和城市之一。

赵朔虽然不清楚这四场淘金热的具体情形,但阿拉斯加盛產黄金他是知道的。

把阿拉斯加封给赵璋,既为帝国开疆拓土,也算对得起这个儿子了。

赵朔发布的第五道旨意,是將第十五子、第十六子,第十七子,尽皆封为郡王,到了现在,赵朔共有二十六个儿子,其中第十二子早夭,还活著的儿子有二十五个。

有十七个儿子(不算早夭的十二子)已经成年,剩下的儿子却还没有长大,最小的儿子今年才六岁。

第十五子赵鑾,兴趣不在军政大事上,喜欢研究医学。

第十六子赵雍,终日和一些优伶混在一起。说得好听一点,是对音乐表演甚感兴趣,说不好听的就是一个高阶的紈絝子弟。

第十七子赵谦,刚开始赵朔还看著不错,但加入八旗军后,仗著皇子的身份胡作非为,欺压军士,险些弄出人命来。

赵朔一怒之下,打了他三十军棍,调回中都,严加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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