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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真的很幸运。”
周温昱深深看她,心脏都因为血液的流速和挤压,鲜活得快要跳出来。
他的泱泱。
柔软的,善良的泱泱。
可爱得他快要死掉了。
“你才是上帝的礼物,宝宝。”他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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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相遇在一年半以前,源自一场阴差阳错。
大二暑假前夕,简泱的导师唐筝突然问她:“我记得你大一考了导游证?”
简泱不太好意思地点头。
她大一没有方向,乱七八糟的证考了一堆。
“那我给你介绍个工作。”
唐筝有一位美国故友,因为工作太忙,想把放夏令假闹腾得不行的大儿子送到港城外祖家放养一段时间。
但既然人都来了中国,便顺带游玩一下京市的名胜古迹。
简泱的英语很好,专业是历史,还有导游证,简直成了最佳陪伴对象。
“我朋友对你的条件很满意,一天三百美金报酬,带小魔王游玩京市,玩越久越好。”
三百。
还是美金。
简泱满脑子“三百美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接机那天,唐筝给她发来航班号。
[忘了告诉你,塞勒斯大概十七岁,个子很高,一米九左右,是个漂亮的小混血,到时你应该一眼就能看到他]
简泱做了个漂亮的接机牌,上面画了大大的[silessilascyrus]
她把属于这个名字所有可能的音译,都写了上去。
为了表示对三百美元的虔诚,简泱还买了校门口九块九一束的花,和接机牌一起抱在怀里。
她站在接机口的第一排,在看到足足高出周围人一个头,穿着白t工装裤,棕黑发色,眉眼漂亮深邃,从出机口走出的男孩时。
简泱眼睛久久不能挪动,心跳砰砰鼓动。
少年?
一米九左右?
漂亮混血?
一眼能看到?
她挥动手中的接机牌。
男生看到了,但没什么反应。
简泱便又冲着他的方向,挥得力气大了些。
对方也在看她,但脚步没停。
在他身影快走出视线没入人群时,简泱喊了句:“塞勒斯!”
他眼神变了,透着谨慎和审视,越过人群望过来。
名字也对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