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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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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十点,崔虞出现在了律所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她穿着件深灰色的大衣,衣摆一直到脚踝,露出一双亮闪闪的切尔西靴子,大衣敞着怀,里面穿着件衬衫,光滑笔挺,像是从块布开始就没折过,一直挂在衣架上直接送进的崔虞的衣帽间。

这天是暖和了那么一丁点儿,但街上的人没一个胆敢脱下那件厚实的穿了几乎一整个冬天的羽绒服,不过崔虞不在意,她根本没穿过羽绒服,那是什么玩意儿?

不仅是她,如果她的助理和合伙人们谁哪天穿着一件轮胎人一样的棉袄出现在她面前,崔虞一定会用一种毫不掩饰的疑惑,用目光把这人从上到下凌迟一番,末了再翘起她完美的大红色美甲的五根手指,冲那人沉默着点那么两下,眼睛里同时露出一种怜悯的同情目光。

崔虞除了做判官前的那一世过得不怎么样,后来的每一世都堪称人生赢家,在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崔虞总能靠自己那绝顶聪明的脑子经商致富,而且她对未来的世界发展趋势有着直觉般的准确判断,每一次都能勇立时代潮头。

总而言之,崔虞没穷过。

崔虞看着自己纯洁无暇的帕拉梅拉,因为车一直停在地库,外面的风雪没有对它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和干扰,几乎反光的像面镜子,看不到一点灰尘或鸟屎,只不过上路跑了一遭,轮胎倒是碾了一路的泥水,彻底脏了。

崔虞皱着眉,嫌弃地从小包里捏出手机,给她的助理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个人去公司地库把自己的车开走洗了,因为车已经“脏得令人作呕”。

助理一叠声应了,等着崔虞挂了电话,助理打电话吩咐了刷车,挂断电话,他迅速扫视了一遍自己的工位,发现自己早上来得匆忙,穿来的羽绒服还搭在椅背上,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手忙脚乱地把衣服一股脑塞进一个黑口袋里扎紧了,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整理了自己的头发,挂上一副标准的微笑,等着迎接崔虞的到来。

崔虞其实不凶,但她惯会和蔼可亲、笑容满面地杀人于无形,是个异常可怕的笑面虎,她对自己的一切,除了感情生活,都要求严格,而且眼里容不下沙子。

同在律所的助理小律师当代孟婆孟知酒就不一样了,她至今不知道地府这是个什么选人标准,难道是每次他们招聘的时候都过于装神弄鬼,搞得实在像骗子,才没有人愿意来,导致这个岗位沦落到她手里吗?

孟知酒胸无大志,仗着自己有点儿小聪明,喜欢把一切事往后拖延着干,结果她的大脑发现能在最后几个小时的期限里赶完,为什么要提前做呢?

因此她的人生几乎每天都在和拖延症战斗,她想做的事都停留在脑海里,想象中的自己是一个喜欢画画、喜欢练字,隔天会去运动,下班了会抽时间学点儿东西提升自己的都市丽人,但实际中的她是一个每天下班就是刷手机,把几个APP轮番打开批阅一番,沉浸在和自己根本不相关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里,等几个小时过后,到点该去洗漱了,抬起头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没干。

而且她早上还总起不来,谁让她晚上看小说看得太晚,孟知酒连看小说都拖延,脑子里知道昨天没看完的那个小说蛮好看的,可她就是没动力点开小说APP,一直拖到该睡觉了,终于点开小说,然后连看几个小时,直到困得手机砸脸为止。

要不是她崔姐心善,愿意让她这个活了几百年还身无长处的菜鸡到她的律所上班,孟知酒这辈子还不知道能去哪工作。

孟知酒挤公交来了公司,严严实实裹着件深黑色棉袄,这棉袄她几乎穿了一个冬天,和另一件深蓝色的轮班,仿佛长在她身上了,和久久不换的社媒头像一样,达到了未见其人,先见其棉袄就能认人的程度。

孟知酒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言不惭地和同事传播她这件棉袄有多么舒适,多么轻薄但保暖,爱不释手似的。

她已经进了律所五年了,按理说至少也应该混了个组长当当,但她也堪称俗世奇人,愣是能在助理律师的岗位上一直呆着。

今天虽然是周末,但崔虞、她的助理以及一个高级律师,再加一个打下手的孟知酒还是出现在了办公室,因为有个大金主临时找上门了。

这位大金主是个非常有钱的女人,之前就和崔虞认识,两个人约着吃过饭逛过街,家里富了几代,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

崔虞的律所一直帮她处理各种事情,而她这次急匆匆地要律师们大周末的就来上班,是因为她的婚姻出现了问题。

崔虞刚刚在自己办公室里坐定,接过助理端来的一杯咖啡,嘴唇还没来得及碰到杯子,这位姐姐就风风火火地闯进了律所。

女人叫余莉音,三十多岁,保养的极好,几乎看不出来年纪,漂亮的大卷发,精致的妆容,修剪得形状完美的指甲,人也美,虽然和明星相比还有差距,但放在日常生活里,再配上真正有钱人的气场,已经能让很多人自惭形秽了。

崔虞放下咖啡,赶紧迎出来,余莉音一看到崔虞,噔噔噔往前走了两步,拉过崔虞的手,顶着张白皙娇嫩的脸,一张口却仿佛祥林嫂,带着委屈和幽怨:“虞啊,你可一定得帮帮我,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孟知酒陪着站在一边,本来正垂着脑袋打瞌睡,试图续上她起床前正做的那个很爽的梦,闻言好奇地抬头,终于看了一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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