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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杀完打扫乾净好过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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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案一拍惊堂木,喝问道:“薛三省、李宗延、高第,你们三个首犯,现在可以自辩。谁先开始?”

薛三省三人对视一眼,不知道如何自辩。

弒君谋逆大案,人证物证全摆在面前,经得起勘查覆核,证据確凿。

整个案件理得非常细,许多细节和证据,薛三省三人自己都忘记了,听完公诉书一念,这才想起,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这种情况下怎么去爭辩?

迟疑了半刻钟,李宗延昂著头说:“皇上背弃儒理圣学,起用异端邪说,信任奸侯浊吏,大兴奇淫技巧,有违祖制!

臣等苦口婆心进諫劝说,却被置之不理长此以往,大明国將不国,臣等届时如何去见大明列祖列宗。

出此下策,臣自觉有违为臣之道,不忠不孝。

可是大义与小节,臣还是愿取大义。”

听著李宗延慷慨陈词,薛三省泪流满面“嵩毓公,你道出了吾辈心声!薛某附言,吾辈不为一已之利,只求儒理永续,大明永昌。。

王之案没有出声反驳或质疑,只是看著高第问:“人犯高第,你有何自辩的?”

高第还是觉得委屈,自己明明没有做什么,怎么就成了首犯了。

可马光远、罗得源的证词却足以把他定为首犯。

“没有。”一肚子委屈的高第忿然地答。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已经自辩。公诉方,你可以反驳。”王之案说完后,装作擦汗,从袖子里滑出一张写满字的纸片,贴在右手心里,瞄了一眼。

没错,程序符合皇上要求。

右手一扣,纸片滑回衣袖里,王之案昂首挺胸,坐得宛如一棵青松。

公诉方另一位检法官站起来,他二十多岁,脸上还有几个青春痘。

说话又快又急。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百般狡辩,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政见不合可以杀人吗?

我跟你意见不合,我又爭不过你,於是我就在路上等你下班,给你一刀。

可以这样吗?

不可以!

无论是从大明国法还是道德伦理,都不允许这样做。

既然政见不合不可以杀人,那就更加不可以弒君谋逆!

综上所述,你不能为了你认为的正义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我们可以为了百姓,去剿灭盗贼、草寇,因为这些人杀人越货、违反国法。

我们也可以为了国家,去斩杀寇边的建奴和韃虏,因为他们侵犯大明,残害百姓!

但是唯独不能为了心中的正义去害別人。此时你心中所谓的正义不是善,而是恶!跟那些为了心中恶念去茶毒百姓的盗寇杀人犯没有任何区別!”

会审的眾臣听得目瞪口呆。

我听到了啥?

不用想,这个检法官十有八九是皇上培养出来的。

嘴里这一套套的小词,肯定是皇上教的,

王之向后左右鱉了警,看到眾臣的神情,心里呵呵一乐。

继续看吧,律政厅这些人,跟皇上学了不少东西,还有更让你震惊的。

王之案一拍惊堂木,“薛三省、李宗延,检法官的话你们听到了吗?你们还可以自辩。”

李宗延嘴巴张了张,说了一句:“无知小儿,知道什么啊!”

薛三省迟疑半刻钟,最后哭丧著脸说:“我问心无愧。”

接下来就很快,公诉书摆在那里,薛三省等人犯也提不出有利的反驳意见,只是一个劲的说“燕雀焉知鸿鹊之志”,“我为国为民,问心无愧”之类的汤麵话。

在新定的司理审判过程中,这属於无效辩护,主审官王之案可以把它们当成一串的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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