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上双筷子(第3页)
林浅又说道:“其中十万两,可以用火器冲抵。”
议员心脏顿时一阵狂跳,历来军售都是最赚钱的营生,可大明对他们这些“西夷”的奇技淫巧,根本不屑一顾。
明明葡萄牙火炮性能优越,但经数次与大明官员的接洽,还是谈不成一笔订单。
倒酒、敬酒的功夫,倒学了个十足十。
葡萄牙人自然是不懂“夷夏之辨”和“祖宗之法不可变”的守旧哲学的。
只能气的暗地里大骂明朝官吏腐朽、愚昧、贪婪、傲慢、无知。
历史上,大明首次大规模采购葡萄牙火炮,是在天启三年,采购数量很少,陆路运送更是阻碍重重。
等到好不容易运抵辽东,已经快到天启六年了,好在是赶上努尔哈赤进犯宁远。
这也就是宁远之战时,袁崇焕手底下只有十余门红夷大炮的原因。
没办法,大明首次采购确实只买了这么点,留下了几门在京城仿制,其余的全运来了。
所以安德烈议员才会如此激动。
尽管卖火器给海寇,可能会招致大明官府的责问。
可他已经顾不上了。
那是整整十万两银子的大订单啊!
别说卖火器,卖亲妈都行!
“成交!”议员喊道。
接着议员又与林浅商定了交易细节。
最终敲定在八月十五当天,在澳门港交割第一批货物,货价四万两银子,其中一万两直接用于采购火器。
第二批货物交割定于九月十五,货价也是四万两。
如此这般,货物一共交割十次。
对议员来说,每次付现三万两白银、一万两火器不是小数目,需要时间筹措。
对林浅来说,少额多次交割有利于降低风险,不至于遇上一次海难就血本无归。
议员先生搞阴谋诡计有些外行,谈起生意还是挺专业。
一个时辰后,所有条款全部敲定。
议员当即让人用中、葡双语写了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
中国人做生意,讲究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没人会信一张纸。
更何况,现下即使违反合同,也不会有人追责。
所以对林浅来说,这合同基本等同废纸。
看胖议员对那合同珍而视之的样子,但愿他会有所谓的契约精神吧。
林浅将合同收好后,准备告辞。
胖议员亲自把林浅送到楼梯口,临别之际,突然道:“为了我们的合作友谊,我免费向阁下透露一条情报——西班牙人已于五天前抵达广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