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2页)
几分钟后——趴在宽大肩膀上的乱步闭上眼睛,他嘟囔了一句:“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的。”
布拉姆继续在雪地行走,他一只手托住身后的人,一边又陷入回忆当中:“这里过去不是这样。”
乱步没有反驳,只是半闭着眼睛等待风雪过去。次日的天空准时亮起,不过天空堆着厚重的云层,所以过去很久也没有出现阳光。
被转化为吸血鬼时并没有特殊的感觉,疼痛之后身体重组,然后再有意识时,身体所有的感官和机能都得到翻倍的增强。
吸血鬼受伤也会快速愈合,这样一对比人类的身体确实脆弱。
布拉姆斯托克、是原北欧的一位伯爵,所以脱离控制的第一时间,他就选择了重返故土。
不过被“封印”的几十年里,这片土地早已经大变了模样。
这里的日夜界限十分模糊,不知道走了多久,两人总算是找到还算繁华的城镇。
乱步亦步亦趋的跟在布拉姆身后,他对这里的任何东西都很好奇,过胜的精力有些无处释放。
听力变得十分灵敏,所以那些窃窃私语的讨论也落入耳中。
“那两个家伙穿的好破烂……其中一个是从哪个棺材里爬出来的吗?这个款式的衣服,早已经过时了啊。”
身为伯爵的布拉姆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破烂的衣服确实不符合他的身份,所以他光明正大的走进旁边的店铺。
在一番无理的要求、加上语气傲慢的原因,布拉姆被两个人拿棍子赶了出来。
乱步从一开始就没有跟进去,他站在街头发出嘲笑:“今时不同往日,你已经不是伯爵了。”
布拉姆亮出锋利的牙齿,下一秒周围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瞧他。
“哪里来的老古董、疯子!没有钱的话逛什么街?”
想象中的杀人灭口场面并没有出现,布拉姆很从容又姿态高贵的选择离开:“和你们这些庶民无法沟通。”
乱步又跟在后面,他的视线短暂在一家店铺上停留,然后掏了掏口袋发现他也同样一无所有。
两人像流浪汉从街的这头走到那头,直到天黑有好心的市民建议:“二位最好还是找个住处比较好哦,这里的晚上很冷的。”
他们掏不出住宿的钱,乱步建议直接用特殊手段,但布拉姆却保有贵族的风范。
“我们不需要休息。”布拉姆面不改色道,“如果你一时无法改变习惯的话……可以躺我怀里。”
“有点恶心。”乱步搓了搓胳膊,随后仰头看向洒满星星的天空,“你还记得多少?”
“我的领地被掠夺、我的子民早已经不再。”布拉姆双手背在身后,“从落败的那刻起,我便早已经预料到有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