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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治安纠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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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警告你!”

话音落下,见粉裙女还在上前,韩凌骤然停住脚步,抓住对方的手腕猛地别到背后,并单脚将其撂倒。

手铐在下一秒拿了出来,卡住女人手腕。

“我们是望楼派出所的民警!现在依法对你上铐!请予以配合!”

“放开!放开我!”女人挣扎,但是没用。

人群爆发欢呼,甚至还有了掌声,女人狼狈的模样非常解气,你不想体面,警察会帮你体面。

张思磊赶紧过来帮忙,看向韩凌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惊讶,他没想到韩凌如此果断,说动手就动手,毕竟对方只是刚入职几个月的新警,而且刚拿到执法资格证。

他突然有点羡慕,到底是科班出来的,经过了警校的正规培训,如果自己当年也报考警校就好了。

“让巡逻组的同事把人带回去。”韩凌将女人拉了起来。

派出所里为数不多的警车,优先满足巡逻组使用,他们比较方便。

“好。”张思磊通过对讲机联系同事。

很快警车到了,同事下车询问情况后,带走了两名当事人。

韩凌和张思磊留下疏散群众、处理当事人电动车,顺便说了两句普法宣传,随后也向派出所赶去。

回到所里的时候,男方在调解室,而女方直接进了审讯室。

这种事实清楚的治安案件根本不用审,只需固定证据拿到笔录即可,韩凌没有进审讯室,有其他同事负责。

韩凌来到调解室,给男人倒了杯水,询问对方这件事想如何处理,如果可以的话,双方最好还是和解。

没有受伤,也没有其他不良后果,能和解是最好的,避免矛盾升级恶化。

让受害者和解并非偏颇,警校就是这么教的,朱跃也是这么教的。

举个例子,如果像类似的治安纠纷,最终过错方都进拘留所了留下治安违法记录,那么过错方存在可能怀恨在心,出来后有报复的几率。

一个人不敢,两个人不敢,那一千个人呢?一万个人呢?当基数变大了,总会出现睚眦必报的狠人。

到时候,就不是治安案件那么简单了,万一发生刑事案件得不偿失,因此促成和解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社会稳定。

再者,双方和解可以快速了结案件,不必走复杂的程序,减轻司法的工作负担。

总体来看,和解是最佳结果。

“不和解,我也不要赔偿。”男人很坚定。

韩凌倒是没想到,这位看起来很老实的男人铁了心要把女方送进去,看来之前在事发现场的时候,对方憋了一肚子火。

之所以不敢还手,是担心警察定性互殴。

很正确的做法。

至少在当前年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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