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第2页)
活着的人,总得继续活。
——
酒吧的霓虹光隔着车窗玻璃,在林烬脸上投下变幻的色块。他闭着眼,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呼吸里带着威士忌的涩味。
我攥着拳头,指甲掐得生疼。
还是去找他了。
哪怕知道那人戴着婚戒,哪怕知道早就不记得1937年的月光。
引擎声在夜色里低吼,像压着火气的兽。后视镜里,酒吧门口那道清瘦的身影还没离开——程添锦站在霓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镜片反着冷光,看不清表情。
看什么看?
他现在跟我回去。
车拐过街角,后视镜里那道影子彻底消失。林烬忽然动了一下,额头抵着车窗玻璃,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
我没听清,但大概猜得到。
还能是什么?
无非是“程添锦”三个字。
等红灯时,我掰过他的脸。酒精把他眼尾烧得通红,像1938年忻县战壕里,他哭着给伤员截肢时的模样。我用指腹蹭掉他嘴角的酒渍,动作有点重。
他皱皱眉,没躲,反而往我掌心蹭了蹭。
这傻子。
永远分不清谁才是真的。
回到酒店,他瘫在床上,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无名指上的创可贴。我把他拽起来灌醒酒汤,他呛得咳嗽,眼泪都憋出来。
“顾安……”他声音哑得像破锣,“我好像……看见他了……”
知道。
不仅看见,还拉人手了。
我把毛巾扔他脸上,语气不太好:“看见就看见,哭什么?”
他愣愣地看着我,忽然笑了,比哭还难看:“他……他结婚了……”
废话。
戒指都快怼你脸上了。
我懒得接话,把他塞进被窝。他蜷缩起来,后背绷得很紧,像只应激的猫。我关灯时,听见他闷闷的声音:
“明天……陪我去上课吧。”
黑暗里,我点烟的动作顿住了。
打火机的齿轮擦出火星,又蓦地熄灭。我在黑暗里盯着他,烟蒂被咬得变形。
凭什么?
凭什么他皱皱眉,我就要跟去看着他和别人眉来眼去?
可我还是说了“好”。
火星明灭间,能看见他后颈碎发下露出一小块皮肤——那里本该有道弹片擦痕,是1943年为掩护医疗队留下的。现在光滑平整,只有酒店沐浴露的廉价香精味。